Fw: [轉讓] 04/21 台北->左營 8折對號

作者: cka   2015-05-23 19:12:21
※ [本文轉錄自 cka 信箱]
作者: Amphetame (A-GHOST)
標題: Re: [轉讓] 04/21 台北->左營 8折對號
時間: Sat May 2 10:47:12 2015
如果今天您被警察開了一張罰單 (開罰的事項是您全然不知道是違規的事項)
然後過幾天
警察跟您說到之前哪幾天也違規,所以總共違規N次,要開N張罰單
很合理?
就算在法庭上也不是以這樣的邏輯去裁定的!
累犯是一個名詞,可能我誤用這個詞
您的處罰方式不正是如此,“往前追溯”累計犯規次數來裁罰!
另一觀點來說,您有想過“追加額外累計6次”的懲罰原由何來?
如果您在4/14第一篇違規時便來信告知違反版規甚至直接開罰
我可以立即了解到版規,修正錯誤
完全不需要承擔,也不會有您後續所謂“追加的6次違規罰則”的機會
難道不是您失職造成我的權益損失嗎?
至於站長立場如何?
您要不要跟他說您沒有第一時間管理好版友的文章
所以您要在事後“往前追溯”把版友無心之過累記次數判罰
好跟站長有所交代
我只是希望憑著理性的立場
好好虛心地跟您溝通
您講的我都懂,希望您了解“往前累計”與“往後累計”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 引述《cka ()》之銘言:
: 不管有沒有累犯
: 本來就是一張一罰了
: 我沒有用累犯處置
: 累犯是加倍
: 我只有一張一罰
: 如果我第一次抓你一張
: 第二次抓到6張, 然後說累犯,所以7X2=14
: 這才叫累犯加倍
: 你可以看以前的公告 我都有算過
: 標準一直是一致的
: 至於這條合不合理 你要問站長
: 這是他直接規定 而且要求我嚴格執行 如果不嚴格執行就是處罰我了
: 你這樣的確就是違反七天一張的 而且數量就如同公告所算的.
: 我都有文章編輯記錄
: 我沒有加重
: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銘言:
: : 修改文章不是只有您所認定的規避“7天1張”版規
: : 而是避免手動置底之嫌
: : 所以用您認定的觀點,我就該受罰?
: : 而不用去了解版友的想法來溝通
: : 還有,如果我知道一次一罰,請問我幹嘛留文章給您罰
: : 版規有寫,我沒看是我問題
: : 我要強調的是可以先提醒,我也是無心犯錯,可否不要以累犯來處置
: : 我不是白目惡意違反版規的版友
: : 我們需要的是理性互相尊重的討論空間
: : 很抱歉無心跟您抱怨這些
: : 請您尊重小版友的一點心聲,我有錯,但並不是“故意累犯”
※ 引述《cka ()》之銘言:
: 不管有沒有累犯
: 本來就是一張一罰了
: 我沒有用累犯處置
: 累犯是加倍
: 我只有一張一罰
: 如果我第一次抓你一張
: 第二次抓到6張, 然後說累犯,所以7X2=14
: 這才叫累犯加倍
: 你可以看以前的公告 我都有算過
: 標準一直是一致的
: 至於這條合不合理 你要問站長
: 這是他直接規定 而且要求我嚴格執行 如果不嚴格執行就是處罰我了
: 你這樣的確就是違反七天一張的 而且數量就如同公告所算的.
: 我都有文章編輯記錄
: 我沒有加重
: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銘言:
: : 修改文章不是只有您所認定的規避“7天1張”版規
: : 而是避免手動置底之嫌
: : 所以用您認定的觀點,我就該受罰?
: : 而不用去了解版友的想法來溝通
: : 還有,如果我知道一次一罰,請問我幹嘛留文章給您罰
: : 版規有寫,我沒看是我問題
: : 我要強調的是可以先提醒,我也是無心犯錯,可否不要以累犯來處置
: : 我不是白目惡意違反版規的版友
: : 我們需要的是理性互相尊重的討論空間
: : 很抱歉無心跟您抱怨這些
: : 請您尊重小版友的一點心聲,我有錯,但並不是“故意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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