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轉讓] 04/21 台北->左營 8折對號

作者: cka   2015-05-23 19:11:31
※ [本文轉錄自 cka 信箱]
作者: Amphetame (A-GHOST)
標題: Re: [轉讓] 04/21 台北->左營 8折對號
時間: Sat May 2 01:20:52 2015
請問版主
直到“昨天”我知道有所謂“不可修改文章”之版規,以前一直疏忽沒注意
因為違反了版規所以您水桶我一個月,我沒意見(沒跟您抱怨什麼)
如今
您往前拿前面的文章續開鍘,是否有失公允
因為我並非在您昨天水桶我之後又去白目串改前面文章的好嗎
會有一連串的文章就是一直沒弄清楚版規才會在昨天被您逞罰,同時也知道了版規規定
所以既然沒有知法犯法之行徑,為什麼您把前方文章當作是我累犯在處理
我這方面完全沒辦法接受
如果您鼓勵我們去竄改之前的發言
(把違法改成合法的內容,請您明講)
我不需要白白被水桶
客觀來說
第一次違規時您連警告都沒有就水桶我一個月
如今還往前追溯一個根本不知道違規的人當累犯處理
版主權力很大我知道
難道權力有大到可以隨便判人生死嗎?
而且我單純轉讓票券,也沒有去欺騙版友,而是給版友方便
到底是犯到您什麼?
您自己也有在轉讓不是嗎?
版規我會遵守,但請您請不要如此蠻橫
提醒一聲,我們都會遵守的呀!
※ 引述《cka ()》之銘言:
: 共六張 水桶6個月
: 連同本來1個月
: 共7個月
: 版本: [目前版本] 時間: 04/22/2015 01:10:15 Wed
: 版本: #000000011 時間: 04/22/2015 01:10:15 Wed
: 版本: #000000010 時間: 04/22/2015 01:09:55 Wed
: 版本: #000000009 時間: 04/22/2015 01:08:56 Wed
: 版本: #000000008 時間: 04/19/2015 01:23:27 Sun
: 版本: #000000007 時間: 04/19/2015 01:22:26 Sun
: 版本: #000000006 時間: 04/19/2015 01:21:38 Sun
: 版本: #000000005 時間: 04/18/2015 00:55:50 Sat
: 版本: #000000004 時間: 04/18/2015 00:54:38 Sat
: ●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04/18/2015 00:54:30 Sat
: 版本: #000000002 時間: 04/15/2015 22:37:07 Wed
: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04/14/2015 10:31:41 Tue
: 作者 Amphetame (A-GHOST) 看板 THSRshare
: 標題 [轉讓] 04/15 台北<->台南 65折 全天可用
: 時間 Tue Apr 14 10:29:48 2015
: ───────────────────────────────────────
: 姓名/ID :Amphetame
: 時間 :04/08 全日65折 1張
: 出發->抵達:台北<->台南區間可用
: 交易方式 :匯款後自行取票
: 價位/折數 :960
: 備註 :來信請附聯絡方式與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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