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ackchamiso (明日驕陽)》之銘言:
: 申訴人:blackchamiso
: 被申訴人:axalto
: 看板板名:salary
: 判決內容:繼上次申訴後 判決文寄予檢舉人、被檢舉人及看板上
: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AID) 或精華區路徑。
: 申訴訴求:判決之外未處理
: 申訴理由:繼上次申訴判決已10天仍未收到判決文
: 也無相關的處理證據
: 不知道是否
: "axalto你媽可以來讓我多上幾次就可以回本了"
: 此種言論是否仍屬於言論自由 只要扭曲的解釋即可
: 若未收到相關處理事項 那是否就是可以如此釋義?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如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上次小組的判決文就可以當溝通信件了吧
axalto的態度就明顯的擺爛
還是說可以再上訴到更高層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