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w: 退回文章(廣告)[分享] 翻墙插件

作者: redo (Deed is good!)   2015-09-16 22:01:09
另外我的發文完全符合班規4的規定
04.歡迎你分享:可在發文時選擇「分享」選項,
將你遇到的好物或者是各種優惠與大家分享,畢竟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同一商家的資訊分享為七天一次(含),
  未滿間隔者而同一帳號持續發文則視為挑釁版主。
OP者則版主將退文後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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