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本案似有溝通不良的狀況,請注意,檢舉板務失職需檢附溝通文件,
查本案溝通文件應為 #1MHJCrRN (L_LifeJob):
11/13 math999 轉 [請益] 請問板主ccowen請進
其發文時間為 Thu Nov 12 09:04:34 2015,至檢舉日僅一日即認定板主不回應,
不過組務有賦與板主思考時間,相關規定詳見 #1F-lJSoF (L_LifeJob):
三、申訴流程
(2) 上述之溝通證據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本板或轉寄給組務做為判決依據,
請直接自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與板主溝通時請至少給予板主 72 小時以上時間,
板主應保障使用者之求知權,對於使用者之來信須至少回信一次。
若有完全不理會使用者之情事發生,組務得視情況予以板主懲處。
附註:倘若遇到合乎 Violation 認定之騷擾情況,可不予回應。
綜上,組務認為使用者與板主之間應完整溝通後再行檢舉,
本案暫發回檢舉人完成溝通程序,若溝通程序完成後請將證據轉錄至組務板,
屆時重啟判決,若不打算繼續進行檢舉,也請通知組務進行結案,謝謝。
※ 引述《CCOwen (夙興夜寐枉徒勞)》之銘言:
: 小組長好
: 此次由於該活動性質涉及招募人才,依規定實不宜於補教板宣傳。但之前我在審核時未細
: 思及此即允其張貼資訊,此點乃個人管理疏失
: 日後引發爭議時活動已結束,我認為刪除原文之意義的並不大,且後續討論串中許多板友
: 提出正反兩方寶貴的意見,我認為管理者尚無必要介入干涉,故僅發公告說明自己管理上
: 的疏失並致歉,會避免之後再發生。同時籲請板友討論時保持理性,維持板上基本秩序
: 情況概述如此,有勞小組長費心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