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判決有誤

作者: KDDKDD (KDD)   2016-04-04 20:54:17
※ [本文轉錄自 KDDKDD 信箱]
作者: femlro (母豬教2號異端審問官)
標題: Re: 判決有誤
時間: Mon Apr 4 15:27:50 2016
我沒有限制出生地
我限制的是國籍
籍貫就是出生地或長居地
住哪裡都沒關係
只要國籍是外籍即可
所以就算是台灣出生的也可以應徵我的工作
並沒有歧視
籍貫主要指自己家族開始發生繁衍的主要地域。中國古代所謂籍貫通常指父親與祖父的長
居地,大至國或省,小至縣市或村、裡等聚落均可以成為籍貫。在現代社會中則有比較寬
廣的涵義,除以上定義外也可以指本人出生或長居地。
板規沒有說不能限制國籍與語言腔調
沒有依據板規判決才是重點
※ 引述《KDDKDD (KDD)》之銘言:
: 講簡單一點
: 你限制國籍及語言腔調
: 條件內含後天無法改變因素
: 判決無誤
: 若認為版務解讀條文有誤
: 可以先函請勞動局解釋
: 或申訴組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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