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ivil 板板主 GuessTH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5-09 03:05:46
※ 引述《GuessTH (ˋ(′~‵")ˊ)》之銘言:
: 本人回應如下:
: 每個ID皆為獨立的使用者個體,板主必須保障各使用者發言的權利,
: 若該ID並無違規事證,就算疑似分身同IP,板主並無積極理由去處分他。
: 本人處理依據為:
: 疑似分身使用者違規->一般處分->送多重帳號或使用者自承->追加處分
: 因此才拒絕R板友之檢舉案,請小組長明查。
: 謝謝
節錄他板板規
受水桶者在以分身在板上違規,定義為「分身亂板」,當刪文劣退。
分身ID永久水桶,原ID也永久水桶。並視狀況提報站務處理。
即是本尊遭水桶期間,分身有違規行為,準用分身亂板處分。
然,Civil並無此項限制。
10.禁止水桶者以分身規避處分,違者本尊加倍水桶天數、分身同本尊處分,
情節嚴重者將直送多重帳號查詢。
本人在此強調,garmenrider違規事證即是Civil板板規第十條。
相同IP認定為分身係一般使用者及板主常用簡易認定。
交付帳號部認定則是較保險亦較有公信力之作法。
若以板主目前邏輯,則板規十形同虛設,應予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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