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kkoowwee1102 檢舉案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6-07-04 15:06:05
判決
不受理
理由
站規、群組、小組均未規定板主應對板友之回答應於多少時間內應。
以此理由檢舉無據,如認為板主違反就服法、勞基法或其他現實生活法律。
請逕向檢察官或主管機關提告,小組無法對現實法律實施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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