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art-time板板主ra065311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9-21 12:46:18
※ 引述《Fantasy7th (睡有出頭天)》之銘言:
沒有規定指板主刪除文章要備份到精華區的;退文有其規定,不是想退就退,但你如
果希望被退,我可以開個特例。
被水桶無法直接自看板轉錄,但可以先按大F轉到自己信箱,再按Ctrl+X轉到看板。
申訴需要索取原文,原則上來信任一板主,正常情況下不會拒絕。
就算板主拒絕或因故無法提供,小組長有權限直接調閱資源回收桶,這點申訴人毋需
擔心。
本板違規追溯期,為違規發生起十四日。7/1違規,追溯期至 7/15 23:59。
文章明顯違規,板主於追訴期內進行處分,並無不妥。
若你不提那篇文章,我根本不會發現到,更別提處分。
板主不是神,不是每個違規都能發現,當然發現違規就必需處理。
發文前閱讀板規是使用者的義務,使用者未閱讀造成權益受損,使用者要自行承擔。
板主沒有義務去提醒使用者已經違規。
就好比你搶了銀行,然後跟抓你的警察說你一個月前搶了另一間,警察會一起送辦還
是只辦現在這件,自己想想。
小組長要板主改善,是有模糊地帶的部分,像工作日期跟休息時間。
聯絡人性別、稱謂/單位地址,哪裡來的模糊地帶?
使用者忽視本板規定,卻怪本板嚴格執法,這倒奇了。
就跟闖紅燈被警察抓,不自我檢討反而嗆警察一樣。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09-21 13:44:00
有薪資的工作,本來就跟其他板不同為了保護求職者,我願意扮黑臉
作者: Fantasy7th (睡有出頭天)   2016-09-21 14:11:00
https://goo.gl/33ssbn 臉是超黑沒錯啦隨便查你根本就到處亂板的咖小 話還講的這麼漂亮你把到處亂板時間分一點告知發文者修改 早就三贏了啦https://goo.gl/lKMYH1 不看則已一看超歡喜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9-21 15:02:00
因為被處分就起底板主只會讓我覺得你很閒,不會讓我萌生動用板主權罷免他的念頭。用人,不管要當同事當下屬當上司,我相重的是能力不是過往,或他在非執行板主勤務時的作為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09-21 15:05:00
你管我在別的板做什麼 只有棒球我才有去吧要罷免我歡迎 板主我從不在意還有你是在申訴 還是在答非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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