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不好意思,一開始對版規有誤解 ,
所以在使用我個人的帳號nowbemyself 之文章被刪除後,以為更正錯誤處即可po文,就借
了kdash007帳號再po一次。
又被刪文後仔細研究版規,才了解一間公司一天只能po一篇,因為時間急迫,所以在隔天
又借了viva501帳號po文,絕非惡意違反版規。但這三組帳號確定非同一人持有,以上說
明,請知悉,感謝。
※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ra065311 信箱]
: 作者: ra065311 (蕭雲) 看板:
: 標題: [通告] 請至 L_LifeJob 說明
: 時間: Mon Sep 12 01:19:50 2016
: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 nowbemyself viva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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