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korsg 信箱]
作者: aoLivia (吐司布丁娘)
標題: Re: 檢舉homework8 多篇文章違規
時間: Thu Nov 28 23:21:54 2013
公益廣告不算廣告文
※ 引述《korsg (安。心。上。路)》之銘言:
: 板主您好,感謝您撥冗處理前封信提到之違規文章
: 在此想詢問關於廣告文累犯的處罰方式是如何判定的呢?
: #1Hw1gLdo #1Huz-grP #1HuuDcfs #1HuJbmj7
: #1Hu3WZpB #1HpnDvTd #1HZoxtM_ #1HYbBFXs
: #1HU9XYvM #1HOZxb5K #1HFXZLXZ
: 算上先前檢舉的兩篇帶有花蓮民宿宣傳資訊,這些文章中全都帶有商業廣告
: 從徵求銷售業務、房屋銷售還是私人民宿等資訊均屬之
: 根據貴版規定
: ▓ 關於 Give 板
: ● ﹉﹉﹉﹉﹉﹉﹉﹉﹉﹉﹉﹉﹉﹉﹉﹉﹉﹉﹉﹉
: ● ◎ 廣告文初犯者劣文退回,
: ● ﹉﹉﹉﹉﹉﹉﹉﹉﹉﹉﹉﹉﹉﹉﹉﹉﹉﹉﹉﹉
: ● 累犯者則處以終身水桶
: ● ﹉﹉﹉﹉﹉﹉﹉﹉﹉﹉﹉﹉﹉﹉﹉﹉﹉﹉﹉﹉
: ● 廣告文亦包含試用,試吃,以分身自我推薦等@
: ● ﹉﹉﹉﹉﹉﹉﹉﹉﹉﹉﹉﹉﹉﹉﹉﹉﹉﹉﹉﹉
: ● (同一IP即視為相同人所擁有)
: ● ﹉﹉﹉﹉﹉﹉﹉﹉﹉﹉﹉﹉﹉﹉﹉﹉﹉﹉﹉﹉
: ● 分身ID一律水桶處理
: ● ﹉﹉﹉﹉﹉﹉﹉﹉﹉﹉﹉﹉﹉﹉﹉﹉﹉﹉﹉﹉
: ● (本條目公佈前已被劣文的算在其中)@
: 由於文章已過去太久無法劣退(ID_PROBLEM板可申請補劣)
: 算起來總共13篇文章違規應符合累犯標準,望板主能盡快處理這些違規文章
: 並給予違規使用者應有的懲處,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