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引述《MJdavid (我剛出社會)》之銘言:
: 本人衡量sakura07所發之文章並無重大違規,
: 且有並其特殊和必要性,
: sakura07所發之文章,
: 1.符合考試需求
: 2.無商業性質
: 3.雙方均能受惠
: 4.以板友能順利考試為前提
: 因此,基於本人同意下並無違規,合乎板規規定。
: 本人認定之徵求文,為有商業利益性質,無特殊性、急迫性,單方面的徵求。
小組長您好
想請教為什麼此案還未宣判,
有什麼問題需要本人補充嗎?
為了避免影響申訴者權利,請小組長盡速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