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athanQ消極不配合討論、執行版務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4-01-06 22:54:45
※ 引述《NathanQ (nathan)》之銘言:
: 1.附議代表認同 對於該版規未仔細閱讀前不敢貿然附議
: 另,版規的公佈應該事先兩人討論,不是被通知去附議而已
: 如果最簡單的做法,應該在發佈前,就該將此草案寄給彼此參看了解
: 如此提供修改建議才有意義也才較適當,不是發佈後才修修改改。
: 不過仔細閱讀以後,該版規應沒有問題,故附議
1.之前已經有寄信詢問你,有關修改版規的意見
你曾經回覆,由我修改即可。
2.基於尊重,本人還是寄信告知並於信件內,向你提醒副署前有問題可以提出並且修改
我沒有要你強迫接受,本人所修改的板規
就算你現在副署完,想要修改,可以隨時站內信提出修改也可
3.修改版規,大置上沒有太大變動,而且是遵照小組長判決文修正
因此,本人花了幾小時熬夜趕出來,趕出來後張貼於版面,可讓板友討論和修改
如同我所說,板友也在板規內推文,指出版規錯誤部分,我立刻馬上修改
4.再張貼完板規後,我立刻寄信向你通知,有問題可以馬上提出
經查,寄信給你之後,你在當天上線後,有看到我的信件
卻一點回應都沒有,經過(1)三天未回應(2)未提出任何意見(3)經小組長通知才願意配合
以上(1)(2)(3),足以讓本人確信,你消極不願意配合執行版務。
5.如果你願意花時間幫忙修改版規,我會很高興
如果你對於,本人作法不能接受,下次我公布前會將把草案寄給你看
或者你願意撥空幾個小時來修改版規,
由你來改版規或是管理版務,我會高興,樂觀其成。
: 2.金卡、優惠卷當然都是補習班的一種行銷策略
: 但站在國考版的立版原則下,報名或不報名都是考友自己的決定
: 而金卡訊息或優惠卷訊息只是讓該考友報名時後多一點折扣及優惠的訊息
: 否則補習班也不一會主動告知考生,因為沒折扣就代表賺越多
: 以本人借閱破百人數下,這些人都因此省下了上千元的報名費用
: 簡單來說 沒有任何考生會因為金卡可以幫他省下幾千元就決定去補習班報名國考
: 國考是重要的人生決定 是人生的抉擇
: 這幾千元的折扣能成為一個人因此報考國考的原因嗎?
: 這顯然是很離譜的猜測
: 加上報名費用是幾萬元 這需要考生謹慎決定報名與否 金卡根本構不成任何決定權
: 最後想說的是 這幾年因為金卡讓補習班少賺幾十萬元以上 他們絕對不樂見的
1.小組長,N版主已經認為,補習班金卡和優惠卷為補習班的行銷策略了
所以,補習班金卡和優惠卷,我和N版主共同認為,為補習班廣告營利行為
2.我了解你意思,對板友有利,但是能因此違反站規嗎?
舉例來講,殺一個壞人,對於社會有利
但是能因此違反刑法殺人罪,去殺一個壞人嗎?
板規不能牴觸站規,這道理你不懂嗎?
3.營利行為就是連一塊錢都叫營利了
對於考生可能沒有營利的行為
但是對於補習班就是有營利阿
4.版主幫助補習班營利,我無法苟同此行為
版主幫助版友順利金榜題名,我能接受
補習班優惠卷,兩者均有上述兩種形況
所以,預計採取半容取的做法,統一與買賣、贈送、徵求於置底文推文
5.建議N版主不要老是想著做些譁眾取寵的做法,刻意陷害其他版主
營造個人聲勢,藉以獲取版友支持,這樣我會很難管板
作者: fhuocrkt (等待)   2014-01-28 2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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