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arriage 看板 #1J3jkW1D ]
作者: LisaShie (小麻) 看板: marriage
標題: Re: [公告] 水桶名單
時間: Thu Feb 27 14:30:53 2014
在此說明
#1J2mKFyt (marriage)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附上事發當時的板規:
2.禁止歧視、侮辱謾罵…等不尊重他人字詞,採當事人向板主站內信檢舉。
3.禁止以『指名道姓』(包括ID)或是『具有直接明確指涉對象』方式,
對板友或其親友發表帶有情緒化負面用語、謾罵性質之人身攻擊內容。
**『親友』部分,須由當事人提出。
罰則:違者刪文+記點一次+水桶一週;再犯刪文+記點一次+水桶三週。
屢犯者視情形加重責罰及給予劣文。
關於侮辱
「所謂侮辱,乃對他人為輕蔑表示之行,例如嘲弄或謾罵他人,且不問以言語、
文字或舉動」
參考於: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026
本次事件案主感受到不受尊重,
雖然行為不嚴重,但依當時的板規罰責就是記點+水桶,深感遺憾。
經思量,修改板規罰則,謝謝大家。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7 14:58:00不 不是罰則的問題啊 重點是行為根本不到違反版規的程度事實上他在別人眼裡行為就是跳針無誤 而且原文原Po自己本身也回文挑釁網友 照理來說他是不是也有引戰意圖來個劣退也不為過? 本來在版上發文就有正反兩面意見 你不能因為不接受反面意見就說別人侮辱你吧!如果她只是要同理心不需要正反面意見是不是就應該照版規發去Hate就好?你所貼的法律網頁也寫的很清楚需考慮綜觀全案背後之因素那原發文者是否真有跳針行為是否也該列入考慮?他真有跳針別人說他跳針又何罪之有?
作者: gucci25 (布拉夾) 2014-02-27 15:29:00
敢po文就要敢接受別人的指教好嗎?,自己去回顧那個發文者吧,那次發文沒有引發噓聲的!何況自己也承認自己是白目女王了,還敢要求水桶人,自己怎麼不先自請水桶,原來換個版主也沒多好,代理的都比你明理,這樣只是偏袒發文者,養成他以後不爽就要水桶人,你只會讓婚姻版越來越亂..
希望版主可以講出為何被桶以及桶的標準,不然這個判例會可能造成以後水桶的標準不一。
作者: gucci25 (布拉夾) 2014-02-27 15:34:00
你水桶人,讓人不服!這樣我也要申請水桶你,這樣可以嗎?還是你覺得我說話讓你不舒服,你要水桶我也沒關係
他們被桶就是當時罰則規定記點+警告我在板規找不到一條只警告不水桶的套用他們
那可以請板主您說出他們「為何」被桶嗎?您說不是因為跳針這兩個字,那這樣究竟是為何被桶?!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4-02-27 15:48:00
說了不是懲罰方面的問題,是爲什麼而懲罰。不能一句「跟跳針沒關係」帶過
作者:
zerocool (zerocool)
2014-02-27 15:54:00標準很奇怪耶 我都不知道要怎麼遵守了....
作者: sunrider1102 ( 愛情像咖啡(G)) 2014-02-27 15:59:00
我怎覺得進入清朝的FU
其他被桶的板友就算了 但catkung大真的不該被桶!釣魚一詞人人都在講,現在網路訴訟這麼多,如果照這標準,各大板一堆人都該被桶。另外,現在法院的從沒有過因為有人說「釣魚」二字被判妨礙名譽、公然侮辱或誹謗罪!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2014-02-27 16:20:00禁止以『指名道姓』(包括ID)或是『具有直接明確指涉對象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2014-02-27 16:24:00沒有寫出ID,如何證明有明確指明對象違反版規?
板規講禁止歧視侮辱謾罵 板大隨手抓條解釋就可擴大侮辱的定義恣意桶人 偉大
作者:
zerocool (zerocool)
2014-02-27 16:27:00我認為這些回應都很客氣耶 有上BBS的人 誰沒被酸過?
同意樓上 如果那篇文拿去八卦板 肯定瞬間被噓爆!!
作者:
zerocool (zerocool)
2014-02-27 16:29:00小弟認為"酸文"不代表辱罵,不是跟版主唱反調,請三思阿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2014-02-27 16:29:00沒有指明對象,但是被禁,意思是指這是經過版主認證過的跳針?
作者:
zerocool (zerocool)
2014-02-27 16:30:00除了第一句「她老公真的很偉大」 這句真的有點過分...但是,如果是經常上BBS的人 應該要學著無視吧!不然,會很不快樂。 希望原PO能明白我說的意思...
從根本上,即便是指稱他人跳針,跳針二字描述的也是行為跟人身攻擊八竿子扯不上關係,如果只要讓人不爽就算人身攻擊的話請修改版規而不是直接無限上綱看完這判決我合理懷疑板主根本沒辦法分辨何謂人身攻擊跟辱罵
作者:
zerocool (zerocool)
2014-02-27 16:45:00版主也很可憐,要照顧心靈受傷者,又要兼顧版規....大家互相體諒一下,換位思考!
那直接改名灑花版不就好了,反正這例一開只要讓人感覺不爽不受尊重就可以桶了。
作者:
zerocool (zerocool)
2014-02-27 16:48:00水桶三周太久了 換成口頭警告 或是縮短時間吧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7 16:50:00mimiwu說的2008哪裡看出來是指ID了??我實在是不解
作者:
yien (菲比)
2014-02-27 16:51:00跳針跟釣魚都不能提?!幸好他版不會…不然我要被浸到何年何月啊…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7 16:52:00linyap說他老公很偉大 哪裡有嘲弄意思了?再說親友部分不是應該由親友本人提出??
請問偉大板主,只要當事人檢舉,是不是空白噓文都可構成侮辱,因為當事人覺得"噓"對牠來說是侮辱?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7 16:54:00catkung 他都說是"他覺得"是釣魚了 有明確指說她是來釣魚的嗎?沒有嘛!
那無所謂啊,就算明確指稱是釣魚,也跟人身攻擊謾罵差很遠,另上面有人說的好,以後連噓都不能噓,因為是嘲弄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7 16:56:00也是啦 釣魚跟崩潰都算負面攻擊的話 那八卦版公告就是一篇違規文章咧
還有,我想請問那下面這兩個圖示是否也犯板規( ′﹀‵)/︴<>< <>< <>< <>< <>< <>< <>< <>< <><◢▆▅▄▃-崩╰(〒皿〒)╯潰-▃▄▅▆◣
別說啦,按照本篇標準,現在上面這群ID大概有一半以上都可以列入嘲弄範圍,等桶吧你!
作者:
yien (菲比)
2014-02-27 17:02:00拜託別禁圖啊~~~
作者: gucci25 (布拉夾) 2014-02-27 17:03:00
快桶我,,咚滋咚滋
sorrowheaven 你那兩個是你自己釣魚跟你自己崩潰~不然你自己檢舉自己,我再幫你桶好了~~
作者:
yien (菲比)
2014-02-27 17:07:00如果心靈這麼脆弱根本不適合上批踢踢呀…害人哦
害人的不是心靈脆弱的人,而是無限上綱的詭異版規認定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2-27 17:11:00希望版主可以取消其中三人的水桶mimiwu linyap catkung
看這板主反應還壓根不覺得感到不爽就能檢舉桶人有啥問題
麻煩板大回答問題,是否只要檢舉,空白噓文都可構成侮辱進而被桶?
作者:
zsyian (zsyian)
2014-02-27 17:12:00板規修正親友需要當事人提出,這樣就不能釣魚了
應該回答,是不是只要「感受到被嘲弄了」就能檢舉桶人
不知道您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 跳輿圖是在告訴大家小心*魚
作者:
zsyian (zsyian)
2014-02-27 17:13:00不過很好奇,要怎麼確認提出的是當事人?看身分證?
釣魚 崩潰圖是在暗諷某人崩潰 還是說前面要加個「有人」才算犯板規?
必須能判定對象的才算另外也不是有檢舉就構成,這也不是我第一個遇到的檢舉空白推文沒有內容,檢舉會無效
想問一下,如果是 噓 XXXXX:呵呵or頗呵 這樣檢舉會成立嗎
如果你是說「我覺得我被釣魚了」這我同意saapf222 那兩個不成立~~要有內容的才成立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4-02-27 17:20:00沒有指明id也要被桶?為什麼
事實上catkung大就是被釣到啦!!板主 你要想清楚 你這樣會變文字獄
重點在噓文,不在空白吧,跳針就可以平息我等的疑問嗎?
MarcusWright 板友方便的話可來信詳訴問題嗎?
作者:
MyEvan (新的開始)
2014-02-27 17:22:00跳針崩潰釣魚 都不是侮辱或人身攻擊 只是指一個行為動作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02-27 17:22:00簡言之 愉人者自愚 可以說: "我"被釣魚 "我"被搞到崩潰
作者:
MyEvan (新的開始)
2014-02-27 17:23:00不知道為什麼這樣就會被捅? 難道以後都不能有反面意見?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4-02-27 17:23:00"覺得她是來釣魚的"也會被桶?!這串文更讓人記得某人了
作者:
MyEvan (新的開始)
2014-02-27 17:28:00那到底為什麼跳針崩潰釣魚這幾個字眼會被捅?既然是反面的意見本來就會用到負面的字眼 但負面跟辱罵差差
作者:
MyEvan (新的開始)
2014-02-27 17:31:00很多 是說"失敗無知殘忍"之類的以後也都不能用?如果是這些只要會令當事人不愉快的字眼都不能用 那就請修改
MyEvan 就事論事,討論議題不要針對個人,這些都是可以的
所以像BG版的很多人說,崩潰組的又來了沒指名這樣就可?
作者:
MyEvan (新的開始)
2014-02-27 17:34:00版規 說清楚只要負面字眼都不能使用
但沒指名又會由前後文判定對象,這判定是如何判定出來的?
既然版主也覺得這些字詞只是負面,版規要改成不得使用負
作者:
MyEvan (新的開始)
2014-02-27 17:38:00所以只能討論議題 不能針對當事人提出反面意見?
版規是歧視侮辱謾罵人身攻擊,現在變成"負面字眼"?
這串水桶裡面只有5566我覺得該被桶,其他的真的很難判定
作者:
zsyian (zsyian)
2014-02-27 17:39:00噓推文本身,就是對個人的一種負面觀感了
既然是由從後文判定對象,解釋時是否該連前後文一併標出?而不是一句由從後文判定對象,就確定他們是在說某某某
shamanlin 你可以檢舉,但要視內容與可否判定對象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是由檢舉人而是由你判斷算不算嘲弄
作者:
zsyian (zsyian)
2014-02-27 17:44:00板主,坦白說,在一堆推文裡面,有時候很難準確的判斷對象
作者:
zsyian (zsyian)
2014-02-27 17:45:00就連當事人在一堆鍵盤戰裡面,有時候都會戰錯對象了
同時,「釣魚」算嘲弄要桶,「跳針」卻沒問題的理由是?
順帶一提 一些沒把標題改婚前的文 卻一直留在板上...
這樣好了,請板主列一個名詞表,把跳針腦補混亂釣魚阿不就好棒棒以及各式各樣在正常情況都不會被認為是侮辱
sorrowheaven 麻煩提示哪些文章,抱歉疏漏了~
謾罵人身攻擊的名詞都註明一下,以後版眾就知道只能說人跳針不能說人釣魚的根據何在了
看起來就是完全搞不清楚重點的狀態啊,如果重點是"針對"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02-27 18:07:00個人想法..若在現實生活中講的話 能不得罪人 網路上就OK
作者:
cordies (明天帶你去看戲)
2014-02-27 18:07:00例如有人貼文說婆婆很奇怪 就不能回你才奇怪 不要針對個人就對某些(人的)文章視而不見就好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2014-02-27 18:11:00說別人釣魚的人估計就是典型的怪獸家長,自己不罵人自然不會被告。自己愛罵罵爽爽,別人犯賤得被你罵還要被說釣魚?跟那種"都是別人帶壞我兒子"有啥區別啊。
樓上 你忘記自己被桶的事嗎? #1IeymGSk你不覺得你說這話在自打嘴巴?!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2014-02-27 18:14:00現在PTT整個風氣就是很反智。罵人有理,被罵的都是來釣魚的笑死人。我可沒犯罪。小學有畢業的人都該知道不能罵髒話。
哪個小學畢業的會說釣魚二字是髒話的剛剛Lenore指稱PTT全體反智,可以檢舉他集體嘲弄嗎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2014-02-27 18:19:00閱讀能力好一點行嗎。沒有證據就說別人釣魚。憑什麼?
而且釣魚跟怪獸家長由何相干?!你懂釣魚是甚麼意思嗎?
Lenore正在嘲弄我閱讀能力不好,所以這可以檢舉桶他嗎?
這是非常明確的"針對"+"嘲弄",板主你覺得這可桶嗎?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2014-02-27 18:20:00懶得解釋啦。反正那些愛說別人釣魚的建議存好子女犯罪賠償
叫大家打住之前可以先正面回應一下如果針對人說跳針會不會被桶呢? 因為上面你說跳針沒關係的
作者:
afria (阿法)
2014-02-27 18:28:00文字獄。理解有誤。
作者: sunrider1102 ( 愛情像咖啡(G)) 2014-02-27 19:18:00
所以我說我們來到清朝啊(文字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