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Jdavid (我剛出社會)》之銘言:
: 此處有意誤導閱讀者為 「與板主爭論板務,會遭法務停權」
: 實際狀況是使用者pognini使用站內信討論時
: 未能理性發言流於情緒性字眼 請參看檢舉板文章証據部分
: 【板主:brainfighter/longbow2】批踢踢違規檢舉中心 系列《Vio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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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1
: 1 ! 1 8/16 MJdavid □ [檢舉] newpognini 以站內信辱罵
: 2 ! 8/16 MJdavid □ [證據] newpognini 以站內信辱罵
: 3 ! 1 8/16 MJdavid □ [檢舉] newpognini 再次以站內信辱罵
: 4 ! 8/16 MJdavid □ [證據] newpognini 再次以站內信辱罵
: 5 ! 1 8/16 MJdavid □ [檢舉] pognini 分身以站內信辱罵、騷擾
: 6 ! 8/16 MJdavid □ [證據] pognini 分身以站內信辱罵、騷擾 I
: ● 7 ! 8/16 MJdavid □ [證據] pognini 分身以站內信辱罵、騷擾 II
: 使用者pognini用字遣詞尖酸刻 難謂為理性討論板務
: 另請小組長參考檢舉板站務的判決:文章代碼(AID): #1I7vcLDz (Violation)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76479087.A.522.html
且不說推文板友(不用Q了,都是2000多次的使用者)的批評
三位板務就你一人認定違規
被你的專擅氣到理智斷線是我修養不夠
罵你想紅就去裸奔是我不對
半諷半勸你去職訓局學一技之長養老母,不要24hr小時窩在ptt檢舉別人
也算我多管閒事,但你都不檢討自己嗎?
: : 曾依規定至ptt law申訴,可惜未獲站長依法處理。
: : 停權期間為102.08.30~102.11.30
: : 期間找回以往在ptt單純看文的樂趣,怡然自得
: 此言非矣 一點都不怡然自得
: pognini於停權其間 曾用coolshit帳號宣稱為代po於國考板發文
: 作者 coolshit (我是笨蛋~~) 站內 Examination
: 標題 Re: [閒聊] 大家都幾分啊?錯哪些?
: 時間 Mon Jan 13 20:29:12 2014
: ───────────────────────────────────────
: 若小組長需原始文章佐証 本人願意提供文章備分
牽扯他人隱私本不願回應,何況依實務,澄清後還是
會被糾纏不清。但放任牽強附會的指控,僅憑前兩組ip
相同、發文地在台中、某人"自述"法院調查ip相同,
就能清查註冊資料,侵害個資。對此深深不以為然者,
絕非當事人而已。
故討論後,做出部分澄清,其餘的群組信會附帶說明
。有些人對我印象不佳可以理解,但說歸說,除了P55555
、某人外,誰真被我告過了? 被水桶怎麼告,一定是現
實生活受侵害,不得已才提告。民法對不法侵害隱私名
譽的認定標準,罰及過失,不是一句聽別人說的就能撇
清。
一、
有關指控本人借用c帳號發表兩篇文章(租屋、考情)的
部份:
網路的隱密性讓人暢所欲言,故使用者若未違法違規
,合法使用論壇參與討論,其個人隱私即不容侵害。
1.本人103.3月時到台中中龍廠區工作,打算在中央路
附近租屋,因為沒電腦才委請c 代po,惟c 忘了註
明是代po,導致旁人誤解。
但該文ip在台北,再則租屋、part-time板常見代po
未註明,指控者應可推知該文是友人代po,卻故意修
掉內文與ip,企圖導向借用帳號。
2.103.1月的考情討論文。僅憑該文是台中ip,就認定
本人借用帳號,不會覺得太牽強嗎? 只能說,那篇文
章是代po的。若法院調閱相關ip紀錄,自信經得起檢
驗。
以上兩篇文章,就算是本人借用帳號,內容也是租屋
、考情討論,未涉紛爭,能否不要牽連無辜?
你們討論板務以外的事情時,我們也沒有揶揄嘲諷。
: 再依檢舉板文章:文章代碼(AID): #1I9qc-Rb (Violation)
: 宣稱代為轉發 但是實際上「查得此二帳號ip address來源皆為同一人即pognini」
: 法庭上卻言明為借帳號 但使用者借帳號之行為 亦非PTT板規所允許
: 另參檢舉板文章:文章代碼(AID): #1ICdhpW4 (Violation)
: 本站法務已列為日後審理檢舉之參考 亦請小組長參考使用者pognini有此先例
二、
借用t板友帳號部份:
幸好,幸好某人不是說我在偵查庭上自承販毒走私。他
講你們就信? 你們有這麼好騙? 還是故意放任? 沒在
釣魚,先前基於偵查不公開且涉及他人隱私,只能隱忍
不發。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52836687.A.5CD.html
某人據此告我違反著作權法與妨害名譽,連先前代po的
板友也告了,檢察官偵辦結果均不起訴,詳細內容會檢
具處分書在群組信說明。總之,檢警調查結果,當時停
權的我,將解m理由寄給t,委請代po。
你們要相信檢察官的處分書,還是某人自言「查得此二帳
號ip address來源皆為同一人即pognini」?
最後給某人,你要走司法途徑維護權益,我當然奉陪,
請不要再連累旁人。知道嗎? 1.22你沒來開庭真的很傷
103.1.22 09:40 高雄地檢署庭訊內容:
檢: 這案子我月底就會結掉,你認為權益受損害可以
等案子結束後提告。
以上有庭訊錄音影為憑,你好自為之吧。我不想跟你糾
纏,但你必須為盜用他人個資註冊使他人受刑事訴追、
濫訴第三者的行為道歉。刑事不起訴,不代表民事沒錯
。509號解釋讓新新聞免於刑責,但民事還是敗訴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