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訂] udn 滿799可折150

作者: conk (conk)   2014-06-19 07:55:37
當初在規訂這條版規時,
主旨就是禁止代禁者剝奪託訂者的權利。
自已(代訂者)享受自已權利,卻不履行應有的義務(協助退/換貨)。
再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
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
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
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可無條件退/換貨,並非只有重大瑕疵才能退/換貨。
我不知他事前有看版規嗎??
當初製訂這條版規,很多代訂文沒有加入這說明,以致很多人被水桶。
後來我在代訂文範本,就加入這說明段。
他在說明段旁邊註明:
除非有重大瑕疵,不然不要退換貨好嗎,很麻煩 @@
很明顯與版規有衝突。
何謂重大瑕疵??那小瑕疵就不行退/換貨嗎??
他的重大瑕疵認知與託訂者、廠商是一樣嗎??
若他是加入,下單前請好好考慮,再站內信給我。
我就覺得還算ok。
就這樣。
謝謝
※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smart1988 信箱]
: 作者: Elvira (艾薇拉) 站內: e-coupon
: 標題: [代訂] udn 滿799可折150
: 時間: Wed Jun 18 19:44:54 2014
: 剛加入udn,有送折價券150 (剩餘張數列在標題)
: 滿799可折150
: 有需要的人寫信來吧,要提供下列資料
: 選擇超商取貨付款的請務必及時取貨!!!
: 1.商品名稱:
: 2. 網址:
: 3. 數量:
: 4.未折價前之金額:
: 5.付款方式:
: 6.取件人姓名:
: 7. 手機:
: 8.收件地址/取貨門市(店號+店名):
: 9.備註:
: 退/換貨依商店之規定處理 → 除非有重大瑕疵,不然不要退換貨好嗎,很麻煩 @@
作者: ganbaday (低調)   2014-06-24 00:18:00
關鍵字"好嗎" 這難判了=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