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Divorce版試閱申請是否能補查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4-07-01 21:24:52
請板主於三日內提出看板複查資料以供組務審核。
本次板主個人疏失,若看板有存續的話,則記警告一支,期限半年。
※ 引述《Reuenthal (小梅)》之銘言:
: 看板板名:Divorce
: 申請人:Reuenthal
: 申請事項:Divorce 版,是否能補件申請試閱複查
: 申請理由:
: Divorce 於 6/28 結束試閱期,由於本人不熟規則,一時疏失,不知當日
: 即須提出複查申請。
: 6/29經小組長smart1988公告,視同自行放棄審查是否正式開板。
: 故此詢問是否能補件提出複查申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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