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Cauchy2008
被申訴人:kirchize、nunu1102(版主群)
看板板名:marriage
申訴訴求:版主群應依版規內容對違規者做出處分。
申訴理由:
本人在marriage版的文章(#1JoIgtco)推文討論,
純述個人看法,用字中性且無對認何人漫罵指謫。
(我在該篇所有的推文請見寄給版主的第一封檢舉信)
但卻無端被angelina謾罵:
「→ angelina:某護航id住美國久了中文閱讀能力喪失吧」
在小組判決#1J4L5uRx (L_LifePlan)中曾說明,
「推 junkjizz5566:中文能力低落到這種程度 國文老師都哭了
此句推文為標準違規詞句…」
而本次angelina之推文也屬同一範疇,
因此向兩位婚姻版版主們去信檢舉。
但版主kirchize回信說
「不覺得這件事需要依照版規處理這麼嚴重」
他不予處罰的理由為:
第一:「有必要為了對自己文章不負責任的版友吵架嗎?」
第二:「並無直接使用不雅字眼謾罵情事」
對於第一點,我以為「吵架」是雙方有來有往,互相爭執。
但在此篇文章中,我所有的推文皆未與angelina對話,
而是angelina之後出現,出口傷人。
更重要的是,無論原發文者行為如何,都不應恣意攻擊別人。
第二點,雖無不雅字眼,但已有謾罵、人身攻擊之實。
kirchize在回信中,刻意把原話「中文閱讀能力喪失」軟化成
「住美國太久所以中文意思不瞭解」
立場更是難以服人。
依兩位版主過往判例,所檢舉之推文已達謾罵標準。
在與kirchize溝通的信件中,也列舉違規情節相近或更輕的處罰推文。
且版規修改之後,已由只有水桶變成亦可依情節警告/計點處分,
不再是判不判的問題。
後來nunu1102告知kirchize,因有小組判例,此檢舉推文達違規標準。
然而kirchize最終以「並非指名」為由駁回檢舉,nunu1102亦無表示異議。
因版主維護該違規版友在先,後來又以「並非指名」為由不予處置,
實令本人難以信服。
由該篇推文上下文得知,angelina所漫罵對象為本人。
1、在angelina推文之時間點之前,
持反面立場並被說護航者,只有我。
2、該違規推文寫明「某護航id住美國」,而在以上所有推文者中,
只有我最近在此版提到住處。
3、由kirchize所回的第一封信的內容,其前提便是奠基在
「被謾罵者為本人」
4、由marriage版過往判例,許多違規推文也並未指名,
包括最近因「沒家教」一言而被水桶的。
綜合何以上,我認為兩位版主應依版規處置angel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