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文處分,為板主 Album 於 8/22 於 ID_Problem 提出申請增加
使用者 mingyu 於 6/23 發表的兩篇文章退文記錄,帳號站長
disFabulous 於 9/3 執行。
若對退文處置不服,應於 9/3 之後,跟板主 Album 信件溝通。
逕行上訴,未符合組務的申訴程序。
二、退文紀錄皆為使用者 mingyu 於 6/23 所發表的文章,使用者
mingyu 於組務板所附的相關證據皆為目前仍存於 give 的文章
(非遭板主退文的文章),未有證據效力。
三、若使用者 mingyu 所欲申訴為水桶處分案,已與板主 Album 信件
溝通,板主 Album 回覆為依 6/23 的兩篇違規文章判罰,所附證據
亦非違規的文章,亦未能作為證據佐證。
四、申訴主文訴求為「撤銷退文處置」,所附相關證據非遭處分的文章,
信件溝通亦非談論相同的文章,使用者 mingyu 提出說明未違規的
理由亦與本案無關。
故基於以上四點,組務裁定退回此申訴案。
※ 引述《mingyu (蔣嫂)》之銘言:
: 申訴人:mingyu
: 被申訴人:Album
: 看板板名:give
: 判決內容:#1JzhRK89
: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或精華區路徑。
: 申訴訴求:撤銷劣文數
: 申訴理由:
: (一)Album版主依give版規認定本人文章#1JaCfNU7、#1Ja5fd57有收取跑退費,因而退文
: 惟本人於文章中所言:
: 1.「7-11ibon交貨便60元(便利商店門市取貨)」
: 2.「郵局小包10元+牛皮紙袋信封2元 共12元」
: 均係其寄送所需之費用,本人均無收取跑腿費
: (二)費用規定
: 1.7-11ibon交貨便費用規定:
: ‧單純取貨→NT$60元
: ※ 寄件人需於寄貨時支付費用。
: 網址:http://www.7-11.com.tw/service/accept.asp
: 2.郵局小包10元費用規定:
: 小包
: 每重100公克10.0元(每件限重不逾1公斤)
: 網址: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2050103
: (三)是以give版Album版主以上述兩篇文章本人收取跑腿費之緣由將本人文章刪文並給予
: 劣文,參酌上開相關費用規定,本人應無收取跑腿費而違背版規之虞,Album版主之
: 處置似有疑義,建請小組長裁示刪除本人退文數。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