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miniMan (GM)》之銘言:
: 請轉錄與板主的溝通信件記錄,並請轉錄違規原文,及附上水桶公告。
: 本案無水桶公告,亦需轉錄該篇文章至組務板。
: (1)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 申訴者需於 72 小時內附上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
: 除不受理申訴案,並加罰水桶一個月以上。
: (2) 上述之溝通證據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本板或轉寄給組務做為判決依據,
: 請直接自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與板主溝通時請至少給予板主 72 小時以上時間,
: 板主應保障使用者之發問權,對於使用者之疑問須至少回信一次。
: 若有完全不理會使用者之情事發生,組務得視情況予以板主懲處。
致群組長:
在此先感謝群組長您的說明。
今日,申訴人fansboy於Insurance板公開申訴(分身):
http://goo.gl/xPg77i (以分身發文),同時以本尊(fansboy)寄同內容之
站內信給我,個人認為有必要進一步說明。
首先,水桶期間開分身發文,於保險板板規罰則11條有規定懲處方式。
我以公告回文處理:http://goo.gl/KG2PRd (視同個人回應信)
第一、個人查詢SYSOP文章列表,「板主權利義務」相關關鍵自查詢,並無要求
水桶方式限制以公告方式通知相對人(被水桶人)。
第二、水桶設定後,相對人會收到系統通知,以能達到水桶目的,水桶到期後,
也無須再查過去水桶公告,確認水桶天數到達(期滿)再解除水桶,即現
在PTT系統能自動計算水桶到期日,並自動解除水桶。
綜上,個人判斷無須公告,僅必須通知達被水桶人即可。
至於其水桶事由,違反保險板板規罰則2(給予錯誤觀念誤導他人)並無懸念,
亦無相關人替其公開會私下求情或解釋,故本判決還望群組長維持原判。
前述說明,如有不周之處,請不吝告知,向您說明之。
感謝
wangseja
: ※ 引述《fansboy (粉絲男孩)》之銘言:
: : 申訴人:fansboy
: : 被申訴人:wangseja
: : 看板板名:insurance
: : 判決內容: #1KnR6Qm- (Insurance)
: : 申訴訴求:水桶沒依站方規定水桶
: : 申訴理由:
: : 批踢踢各版水桶都是發文公告,
: : 但此水桶卻是推文,這會天下大亂。
: : 果然是超級不客觀版,我主張版主失職。
: : #1Kn6xN13 (Insurance)
: : 我目前手機沒辦法轉錄到別的看板,
: : 但能轉寄,我改轉寄到小組長信箱。
: : 我自己信箱也有備份,但為求公正,
: : 寄信給小組長。
: : 證據:
: : → wangseja: fansboy水桶180天 不另公告(板規罰則2 再犯永久水桶) 01/26 13:44
: : 我在批踢踢玩這麼久,沒遇過有版主水桶是用推文,完全無視站規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