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P55555) 已轉申訴文 請立即暫停禁言

作者: snowknife (For The Horde)   2015-07-28 16:14:11
※ [本文轉錄自 snowknife 信箱]
作者: snowknife (For The Horde)
標題: 已轉申訴文 請立即暫停禁言
時間: Tue Jul 28 16:11:21 2015
作者snowknife (For The Horde)看板L_LifePlan標題[申訴] 不服Examination的水桶判決時間Fri Jul 24 19:13:55 2015
申訴人:snowknife
被申訴人:P55555
看板板名:Examination
判決內容: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或精華區路徑。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7697558.A.ADD.html
申訴訴求:
撤銷水桶
一、
其板規所述禁止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違者刪除。
其前提為發文規範
並沒規範到推文
被處罰之對象為推文
並非版規之標的-發文
其水桶處罰乃為不妥
國考板板規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20158676.A.611.html
(一)基本發文規範:
^^^^^^^^^^^^^^^^^^^^^
1.禁止發表具政治性言論。
2.禁止修改、刪除他人推文。
3.禁止發表內容不實的文章,違者刪除。
4.禁止發表一行、空白、注音文,違者刪除。
5.禁止發表廣告文於版面和置底推文,違者刪除。
6.禁止未經發文者同意轉錄其文章或公布站內信。
7.禁止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違者刪除。
^^^^^^^^^^^^^^^^^^^^^^^^^^^^^^^^^^^^^^^^^^^^^^^^^
8.禁止發表字數未滿20字、排板閱讀困難之文章,違者刪除。
9.禁止短時間內發表三篇以上文章,視為鬧板原文刪除。
10.禁止發表未詳細閱讀板規之違規文章,原文刪除。
二、
對於批判時事的推文 就水桶1個月 顯然太重
而且其內容與事實並不差距 形容妥當
不論情節輕重均一律30天水桶
該版主有裁量怠惰之嫌
能警告者警告之應為應該之原則
再者有失比例原則
水桶30天應以亂版為目的者為標的
法諺有云不以大砲打小鳥
其判決明顯過度
有多種達成目的之方法時 應選擇對鄉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例如警告)
故P55555直接以較重之罰則處罰
有失其法理
申訴理由:
P55555請我逕向組務申訴,無溝通空間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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