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Examination板主P55555詐取活動經費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6 00:05:54
※ 引述《GeminiMan (GM)》之銘言: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請問組務這邊具有什麼職權,可以介入判斷?
: : 請提供說明。
: ● 3 m 8/27 okcool □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 ┌─────────────────────────────────────┐
: │ 文章代碼(AID): #1348X47Q (SYSOP) [ptt.cc]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125156932.A.1DA.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0 Ptt幣 │
: └─────────────────────────────────────┘
: (3)裁決權:
: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除該看板之板主為該組長時,該
: 組長需要迴避裁決,交由上層之群組長或是站長處理之。
1.你認為你有裁量權,很棒。怎麼不見你裁量?
2.既然有事務管轄權,可逕自判決,何以僅有「群組將提供意見供 nami0826 參考」,
本人認為組務,未能依照本身之裁量而為明確裁量,顯有疏失,請立即改善。
白話文:你想直接判警告就判麻,還裝什麼。
站慶投稿文,只要跟國考事務有關,經過我的認定就可以投稿,
題目也僅供參考,只要內容不要顯然離譜,即可參予,
我管理國考板,有沒有關國考事務,我認為有關嘛
請問你平常有管理國考板嗎?
阿不這樣,你認為你很會管理國考板,群組長你自己來當國考板板主,
我來當群組長,你說好不好。
若該文章不符合該徵文之意涵,尚有板友投票機制,不選、不投便是,
請問你群組長真的有這麼大?一個人就要決定一切,你說不是就不是,
跟申訴者一搭一唱,完全漠視本人之管理之權限?
完全沒問過我意見嗎?濫權到這種地步!
阿,我忘了,就算我提供意見,你也會假裝聽不到。
作者: CNY426W (人民幣426萬)   2015-09-16 03:18:00
你的態度已經沒有人最基本的信賴關係 慢走不送更不要回來你在大聲什麼啦!請注意你的口氣,要是你那麼行自己架Server創個TTP BBS站台,站長是你愛怎麼搞就怎麼搞。幸好有投票機制沒讓你詐取到,如果真的選中你了,可想考試板又會因為你的中獎而去懷疑你,板上又會一陣騷動,你才是不守秩序,製造問題的亂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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