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tar1231 信箱]
作者: star1231 (只為家人)
標題: 申訴水桶
時間: Mon Mar 7 18:40:16 2016
版主...
我只是好心把我快到期的折價券,在我代定文的推文中分享給其他人
這樣也被判定水桶??
我兩次被禁用 都是因為我的好心所導致?
這樣會不會太誇張一點
可否說明 我再代訂文中,額外分享三個e-coupon有何不妥?
我本文還是代訂,只是想說有人可能不想找代訂,提供多的三組沒歸戶分享
這樣就30天會不會太誇張????
板規是白紙黑字,解釋權只能靠版主心證??
這樣似乎有點不太公平
一個制度,若連續造成別人因好意造成被處罰
這樣的制度似乎不太合理..不是規定如何
而是執法的過程是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