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arriage 版主判決標準不一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2016-04-18 15:53:32
 申訴人:sopoor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marriage
被申訴人:iiun
申訴訴求:版主擴大解釋版規內容,且判決標準不一.
申訴內容:
#1MtyMwI6 (marriage) [ptt.cc] [公告] marriage板板規-2016
(板規2-4.
請勿在婚姻版劃黨分派別,並請勿在文章、推文中劃黨分派別,或是隱射拉椅子
採檢舉制,違規板友水桶一個月)
版主依此版規,於#1MxkaVw9 (marriage)
此篇 Page 10 allhighpass 底下推文判決違反版規2-4 水桶一個月
(推 allhighpass: 這是媳婦版耶!偏袒一下很意外嗎? 03/21 08:12)
1.marriage被戲稱媳婦版早已發生許久,但版主卻依此板規,
 擴大解釋媳婦版為劃分黨派,依置底文#1M_aioPx (marriage)版主的回覆,
 認為此判決並無不妥.
2.同樣的情況,於精華區,z-3-5-9-13 [心情] 請婚姻版正名為媳婦版
 版主卻對各推文視而不見,對發文者開罰,對有類似行為的使用者卻說
要一一寫信提醒,無法理解版主對此判決的準則為何,前後處理方式不一.
3.#1M_aioPx (marriage) 於此置底文及信件中,請版主將劃分黨派之定義定義清楚,
 或是直接將媳婦版三字列為板規,如犯則水桶一個月,版主雖有回應,
 但回應內容實無法令人心服.
4.已溝通,但因此信件為私人信件,轉錄後發現會貼於版上,
故暫不附上,如需原始信件請推文告知.
作者: iiun (你說呢 ???)   2016-05-14 18:37:00
刻意引戰者才須按板規處理這次是因為有版友發迷路文 ([心情] 請婚姻版正名為媳婦版)下面的版友附和但並非刻意引戰本人也在第一時間處理完成避免事件擴大且也已提醒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2016-05-14 21:28:00
相似的推文,一個解讀為刻意引戰,一個解讀為附和,這就是判決標準不一。原判決說是拉黨結派,現在又變刻意引戰,這兩個罰則,刻意引戰是三天,但你是判一個月。刻意引戰是marriage 1-b 水桶三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