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asdf7967asdf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give
被申訴人:jasonn95
申訴訴求:重新張貼原文
申訴內容:
本人於6/1發文
分類與格式完全正確
內容也很正常
但是沒幾分鐘就被版主刪除
只留下"(本文已被刪除) <asdf7967asdf>洽板務組"
版主並未說明刪文原因、未張貼「公告」
所以我最初先寄站內信向版主詢問刪文原因
但是版主並未回信
之後我向版主申請被刪除之原文
並已經告知版主我會申訴
我想瞭解版主是根據哪條版規刪文?
如未違規,可否重新張貼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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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