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4] 溝通信件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6-23 18:36:34
※ [本文轉錄自 shamanlin 信箱]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標題: Re: 不服判決
時間: Fri Jun 23 12:06:23 2017
你好:
板規1-5已有載明,
回覆他人文章需有自身婚姻實例或給予明確建議:
5. 回覆他人文章於看板上者需有自身婚姻實例或給予明確建議;
給予明確建議之文章可不受板規1-3限制;
禁止純理念宣傳,違者文章刪除並禁言7天。
檢閱你的兩篇回文,
皆只是點出你覺得該篇回文不合理的地方,
看不出你有給原始文章任何建議。
若只是要指正該篇回文的錯誤,在該回文之推噓文指正即可;
若是真的篇幅很長、需要回文指正,
就需要對原文給予明確建議,
或是以自身婚姻實例作為舉例以供他人參考。
你當然可以打臉,
但是該遵守的板規還是要遵守,
板規也只規定回文需要"給予原文明確建議";
若是他人之文章提供了錯誤建議,
那自然會有板友們推噓文公評。
故維持原判決。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的觀察啦:
: 標題: 不服判決
: 時間: Fri Jun 23 11:29:46 2017
:  
:  
: 我回的那兩篇是因為lordguyboy在#1PIBVKVq這篇中
:  
: 給予原po一知半解完全錯誤的建議
:  
: 他這篇錯的如何離譜,在我文章中已說明的非常清楚
:  
: 誰對誰錯非常明確,毫無灰色空間
:  
:  
:  
: 散佈錯誤建議的沒事,出來指正的反而被水桶
:  
: 這意思是以後任何人都能在marrage板爽爽散佈錯誤訊息
:  
: 不用擔心亂講話被打臉嗎? 因為打臉的都得進水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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