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ianpig5566 信箱]
作者: MJdavid (膽固醇歐吉桑)
標題: Re: 水桶申訴
時間: Sun Jan 5 18:36:58 2020
※ 引述《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之銘言:
: 您好:
: 我於1/5遭MobilePay板水桶,水桶公告:#1U4RL5hX (MobilePay)
: 板主判定我是人身攻擊,因此水桶180天,
: 但我的推文並非無來由,
: 因該使用者推文上方已經有人問過聯名卡怎麼辦了,
: 而且文章內圖片也明顯有拍到感應區是分開的,
: 我認為「你是眼瞎還是故意問的?」
: 只是在疑惑該使用者是不是沒有看到上面的推文以及圖片,
你可以疑惑 執疑其他人沒注意看文章內容
但是不可以說人家眼瞎 這是人身攻擊
: 因此要求撤銷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