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再次強調,
申訴案所需各項檢附要件(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紀錄)
需以轉錄方式轉錄至組務板上。
轉錄文章的方式:
1.溝通信件可直接從站內信箱轉錄至組務板。
2.文章可直接從看板轉錄至組務板,
或是將看板上欲轉錄文章轉寄至自己的站內信箱,
再將該文章由站內信箱轉錄至組務板,如此即可不受看板水桶限制。
但切勿編輯欲轉錄之文章,否則將視為偽造證據不予受理;
詳細可參考組務板上其他使用者之操作方法。
請於三日內以轉錄方式將相關文件轉錄至組務版,
逾期不予受理,
若仍欲申訴請重新依小組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