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jackloutter 信箱]
作者: ShawnJustin (無聊時的伴)
標題: Re: 請問板規釋疑
時間: Wed May 29 09:43:06 2024
依然謝謝您的回覆
使用者自行開放使用,但您(從寬認定),這就是自由心證阿...
我的徵求比較像是徵求商品兌換券的概念
依照您的第一封來信,"你那些全用op或全家點數進行交易"
但我並不是這樣啊,我也有現金在裡面...
坦白說,我很仔細看了板規、看了您的信、看了徵求專區、看了發文格式
但我到現在還是沒有很清楚我的徵求文到底是哪一點出了問題?
看起來似乎是您把我的徵求文認定,應該要放到"交易"類別?
倘若是的話,我建議應該把徵求文定義的非常清楚
什麼項目(現金?點數?交易?)才能使用此類別,不然您永遠執行不完誤觸板規的鄉民
我看了一下版上近3百篇文章,以目前執行板規的現況跟定義,
我對此判決依然無法接受...
※ 引述《jackloutter (Clarkson)》之銘言:
: 同一發文可以有兩種類別
: 但會同時佔用兩種發文額度
: 點數目前視為折價券,所以是交易類別
: 前一封信說了,這是使用者自行使用點數/票券徵求都有..實為交易
: 這是使用者自行開放使用 點數徵求..不是什麼自由心證
: 你是發文,和推文標準不同
: 發文同時包含徵求 交易 那兩種類別的發文額度都會計算
: 推文 同徵,又不是同交易
: 如推 同售 都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