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CCRomance 板主 kay731之判決不當

作者: Cordova (少即是多)   2013-11-30 11:13:40
貼心小提醒 → 提出申訴時請備妥下列資料:
(1) 申訴本文
(2) 與板主溝通申訴的證據
(3) 其他與本次申訴相關的證據
其中申訴本文和各項證據請依文章範本分別填妥必要欄位,必要時各項證據可
與申訴本文分列於不同文章:
(1) 看板英文名稱:CCR
(2) 申訴人ID:Cordova
(3) 被申訴板主ID:Kay731
(4) 申訴事由:該板主判決不當, 且以本不該成立之檢舉案之歧視漫罵台男為由
將我水桶15天! (但系統通知是14天??? )
理由如下:
理由1. 依板規制定發文規定二.5明文規定:
5. 禁止在他人著作中對特定對象以不雅言論(謾罵嘲諷、挑逗猥褻)5-1
~~~~~~~~
推文部分 檢舉人身份限定
5-1 為發文者、特定對象之當事人
此水桶判定有指明特定對象, 我已回信說但我的推文並沒有明指誰,
板主說是指台男,在與板主水球溝通時也再次說明自己並非明指特定
對象, 板主改說泛指, 並回我說我有說台男最高級了,簡直是超級賽
(屎)亞人! 但我是針對fakelee816所說的"根本是自己level低不認識
高級的 就在那邊哭"之推文所做出的回應,才會說台男最高級了,簡直
是超級賽(屎)亞人!並繼續推文補充我所謂高級的定義為把人騙來台灣
賺錢供自己爽的台男, 除非檢舉人自己承認自己是我所謂的把人騙來台
灣賺錢供自己爽的台男, 那才是真的有明指特定對象, 但板主依舊維
持水桶判定, 且說明如果小組長若接受我的說法就願意幫我撤銷水桶!
理由2. 依板規二.6明定:
6. 文章、推文中意圖引起紛爭、對立。檢舉人需為當事人以信件通知板主群
及被檢舉人(檢舉請附說明原委,以利判斷。被檢舉人若兩天內無主動以信件
說明回應板主群,板主群可逕行判決或情節明顯亦可)
違者判處水桶15天,累犯加倍水桶。
依與板主水球溝通得知此為私下檢舉, 這樣檢舉案必須是一式三份:
板主, 檢舉人,及被檢舉人各一份, 但我從頭到尾沒有收到該份被檢舉
信件, 這樣就僅只有檢舉人和板主有該檢舉信件, 而且,板主顯然板主
完全忘記有這一條板規或未注意到該板規之規定, 因為我告知板主說板
規二.6有明定要一式三份, 板主還以問號回復我, 足見板主完全疏忽該
板規之規定, 並說會修改這條板規, 如此看來此檢舉案根本不成立, 也
不該有此水桶判決, 以上稍後會附上原文與板主溝通信件及水球存檔作
為證據,希望得到小組長之公平判決!
(5) 檢附證據:稍後以轉錄方式附上
作者: lighthearted (陪伴)   2012-01-30 14:08:00
特定對象or群體?詮釋問題?還有脈絡不能合理你違規吧
作者: junkjizz5566 (黑澤)   2013-02-01 10:55:00
愛酸被桶就不要找理由惹拉
作者: rolandgarros (軟銀四本柱)   2013-02-04 12:40:00
不用不好意思啦,自己去站務看吧....自爽幹嘛? 你會不會想太多?是你從頭到尾想成自爽,反正我也不需要知道你在想甚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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