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Third-person 增加一位版主

作者: steve1121 (o'.'o)   2017-10-05 16:58:58
援引群組規範
<新增板主>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2.若該板無板主,可由小組長辦理遴選作業,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連署。
1>連署時間發起後滿三天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四天。(連署期滿)
3>連署理由請確實填寫,過於簡略者小組長得判定為無效連署。
4>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3.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登入300且發表200之限制。
4.新任板主上任後所管理看板不得超過3板(不計班板、組務板)。
檢視申請主文,該看板已有板主,應由現任板主提出申請,
新增的板主應符合登入300且發表200的資格。
故本案判定程序不符,不予受理。
※ 引述《smallxxoo (奈米專家)》之銘言:
: (1) 看板英文名稱:third-person
: (2) 申請人ID:smallxxoo
: (3) 申請事項:third-person 新增加一位版主
: (4) 申請事由:原版主一位因為無法有效管理版,故希望能增加一位新版主協助
: (5) 證據文章 → 可請小組長前往觀看留言
: 註:上述補充事項未盡者,請板主來信小組長詢問相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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