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關ai-photo版另外爭議事務

作者: Amesphoto (Ame)   2011-04-11 18:55:27
※ 引述《Amesphoto (Ame)》之銘言:
: 推 SES:預計給板主1~2週處理 已去信通知說明 04/01 12:11
這篇文章我3/27貼
小組長你4/1說你通知他說明
他不說明 一託就拖到4/10號處理
你的一至二週要算的話
也至少從我到這版講了之後起算起(3/18)
他出來說要請辭,在那之前不處理版務(3/19)
版主用這樣子的速度處理版務
難道是合理的嗎?
放話說要請辭的也是他
不處理版務的也是他
請小組長可以明確的給個答案
這是你所允許版主處理版務的速度及態度嗎?
: → HITACHI:已更新置底文。 04/10 01:40
: → Amesphoto:一向不是都會發公告的嗎???? 04/11 01:02
: 推 SES:板主已處理 本案結案 04/11 13:30
作者: SES (大家要乖啦)   2011-04-11 19:07:00
確實是比較慢 板主也有寫信來說明忙碌的原因最終在督促下還是完成處理了 可以接受 但以後再拖就不一定了本案已結案 請勿再回覆
作者: Amesphoto (Ame)   2011-04-11 20:05:00
請日立板主在ai版上發公告,這件事就此結案我可以接受。
作者: SES (大家要乖啦)   2011-04-11 21:35:00
PTT沒有規定板主一定要為此發公告 組務不會強制要求
作者: Amesphoto (Ame)   2011-04-12 00:30:00
如果黑名單該版一向的作法都有發公告,唯獨此例不發呢??
作者: SES (大家要乖啦)   2011-04-12 01:49:00
請自行溝通 再回覆水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