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 關於版規3-2之討論

作者: Amesphoto (Ame)   2011-07-17 00:13:15
※ [本文轉錄自 ai-photo 看板 #1E8Pxy28 ]
作者: jenny26 (雨天情歌) 看板: ai-photo
標題: [公告] 關於版規3-2之討論
時間: Sat Jul 16 22:23:54 2011
由於版上普遍此板規有誤解與不了解之處
特在此解釋本版規範例
本版現行板規3-2.照片發表平台不得含有商業營利性質,張貼拍賣或相近連結於
本板視同廣告文。
修改後為
3-2.照片發表平台不得含有商業營利性質,張貼拍賣或相近連結於本板視同廣告文。
若作品發表人照片發表的平台是blog,且blog內有明示/暗示接受收費服務字樣,
將備份後直接刪文,請有疑慮的作品發表人在發表作品時張貼相本連結即可。
本版規僅規範為在ai版發表之文章內容、簽名檔及所附之第一連結(此規範之用意
為本版之作品文不同於別版重於文字敘述,而是以圖片連結為主,故將此列入範圍)。
關於Blog內有明示/暗示接受收費服務字樣,在此舉例以解眾惑,若在Blog內僅寫
XXX工作室、XXX攝影工作室、電話、或來信詢問等都不再此限 但若是寫明"付費"字樣
即符合明示之要件,如:XXX攝影工作室詢問費用請來電09XXXXXXX就在板規3-2之範圍,
所以即便是攝影工作室的作品文,但其公司網頁、Blog、相簿沒有付費的字眼,都不在
此板規限制中。此規範也包括MD或彩妝師,若連結或是ai版文章中包含收費字眼或是
收費標準都算是板規3-2的範圍。
◎補充說明
本規範從一開始規範開始S版大重點即是第一連結頁面的管制,而管制的內容也從
未包括免費圖層之類的廣告,但避免作品發表人有所疑慮所以才會希望若有此疑慮
的作品發表人能以相簿發表為主,至於S註記與三天的緩衝期,算是在此規則剛上路
的彈性空間,對於誤刪或是口誤的部分S版大已於版上道過歉了,關於H版大的辭職
問題,已報請版務組,靜待小組長回復。
關於罷免或對版主有疑問請寄信給版主或直接上訴小組組務版,版面抗議者將統一
在12點刪文,並備份在精華區。
本文開放討論與詢問板規解釋,板上討論串也將於12點統一刪文,並備份在精華區,
版面討論將一律刪文。
作者: nolyman (設計|攝影)   2011-07-16 22:28:00
原來版規是可以依版主做任意的修改!? 好酷喔!!
作者: atlanlai (愛攝影的豪哥)   2011-07-16 22:35:00
幾乎退回快風平浪靜時AI的原點了,呵呵。怕被罷免嗎?
作者: airdog29 (改變不了事實)   2011-07-16 22:36:00
很難懂 什麼是管制內容也從為包過免費圖曾廣告解釋得越來越不清楚 本來沒意見我都想抗議了
作者: atlanlai (愛攝影的豪哥)   2011-07-16 22:37:00
話說當初很支持的護衛隊,某r大要不要出來品論一下修正
作者: airdog29 (改變不了事實)   2011-07-16 22:37:00
一開始覺得大家都在亂解釋 現在照你的說法免費空間都不能用了喔
作者: atlanlai (愛攝影的豪哥)   2011-07-16 22:38:00
多次後的3-2符合你的期望嗎?
作者: airdog29 (改變不了事實)   2011-07-16 22:38:00
而且按照現在的3-2板規 在之前本來版主就可以管理現在為了聲明你們本來的職權 弄到那麼大風波不是脫褲子放屁嗎..
作者: nolyman (設計|攝影)   2011-07-16 22:39:00
不滿意她可以多次修改阿,反正這是她的個人版了(誤)
作者: airdog29 (改變不了事實)   2011-07-16 22:40:00
問題是 我想問版主的是 你到底本來想要管理什麼..?你們一整個邏輯都不通了耶 然後又不聽建議..我覺得版主不應該直接定案 你們想要管什麼改良什麼??說清楚讓大家討論...不然真的是很廢..搞了半天不是跟原來一樣..
作者: chesterjong (ㄚ耀)   2011-07-16 22:44:00
其實禁商業文的限制 一直都在本版規中版主這次只是說明清楚 釐清範圍 方便規範而已啦
作者: atlanlai (愛攝影的豪哥)   2011-07-16 22:44:00
討論版規的文章或罷免的文章,為何要砍,違反什麼嗎?
作者: airdog29 (改變不了事實)   2011-07-16 22:44:00
是阿 之前的H版主就是選擇性的管理..方便規範結果搞成這樣?? 真的是能力不足..
作者: chesterjong (ㄚ耀)   2011-07-16 22:45:00
3-2 的規範 其實之前就一直存在阿
作者: airdog29 (改變不了事實)   2011-07-16 22:45:00
講穿了 本來做不好 還沒人會注意..現在講清楚了 卻還是做不好??
作者: atlanlai (愛攝影的豪哥)   2011-07-16 22:46:00
chesterjong大,依你的立場幫J版主說話有點偏頗喔~
作者: chesterjong (ㄚ耀)   2011-07-16 22:46:00
板規7 若有疑問或是建議 是寄信版主
作者: airdog29 (改變不了事實)   2011-07-16 22:46:00
就是之前存在了還這樣搞 才令我覺得生氣..
作者: chesterjong (ㄚ耀)   2011-07-16 22:47:00
我知道 所以我一直都不太說話 ...
作者: airdog29 (改變不了事實)   2011-07-16 22:47:00
這才是問題的癥結點 而不是3-2本身版主這樣定 代表他之前都沒有履行版主的責任定了卻又反反覆覆 這裡真的不是個人版
作者: lai20002434 (Mr.Lonely)   2011-07-17 00:02:00
"由於版上普遍此板規有誤解與不了解之處"明明就你自己疏失,把板規定的不清不楚 還自己腦內補完擴大解釋,現再再來怪板友誤解...切
作者: ttndueywn (o={=>燚=燚==o=>>>)   2011-07-17 00:05:00
到底是誰誤解了呢!!
作者: badXman (壞X人)   2011-07-17 00:08:00
明明就是板主搞不清楚狀況吧~~
作者: WowProctor (+阿元+)   2011-07-17 00:09:00
一下刪 一下"S"三天鑑賞 一下就不S了(然後都你們的錯)
作者: atlanlai (愛攝影的豪哥)   2011-07-17 00:11:00
之前的討論文都被刪了,開始掩飾錯誤....
作者: lai20002434 (Mr.Lonely)   2011-07-17 00:11:00
重點是,脫褲子放屁讓一切回到原點就算了,你應該要為自己的疏失和造成板上的不寧靜跟板友和支持你原先政策
作者: Amesphoto (Ame)   2011-07-17 00:11:00
還推啥... 該噓就噓了~ 想
作者: lai20002434 (Mr.Lonely)   2011-07-17 00:12:00
的板有道歉 而不是恐嚇大家要刪文, 做錯事要肯認錯,不然你只會讓大家更不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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