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AR版版主判決不公

作者: Sturmvogel (fire)   2020-09-09 14:53:32
※ 引述《MunezSu (Munez)》之銘言:
: 致小組長
: 依照規定我簡單解釋一下
: Sturmvogel被水桶的原因的確是因為引戰
: 我的判定為有引戰意圖,而非針對單一文字
所以版主您完全是用動機論去判決
本人上篇指出版主拿不出違反板規的證據
只用動機論,誅心論去判決
而現在您也承認本人上篇論點
用意圖論來當做判決的依據
文字是複雜的
人的意圖也是複雜的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共產國家意圖顛覆國家政權罪
只要掌權者認為你意圖顛覆國家政權就可以不經審判抓了再說
香港人拿一張白紙抗議也可以被抓
沒有違反任何規定,但是拿一張白紙就是嘲諷政府
先抓再說,因為意圖不對
而這個意圖是掌權者說了算
: 版規1-1也說明了引戰意圖就是違反版規
板規裡並沒有意圖兩個字
板規形容的是造成版面混亂
並沒有講意圖,而您如何判斷有人有意圖?
再說板規1的名稱是鬧版文
也就是說要達到於版面混亂的狀態
我相信以車板文章量,本人一天區區三四篇文章
並無法達到版面混亂的能力
甚至連洗版都不夠資格
還是要用自由心證的方式,不見得需要有證據
有意圖就可以?
像秦檜搞岳飛一樣?
莫須有?
不一定需要有
掌權者認為意圖就夠了?
: Sturmvogel依照相同理由已經有數次水桶歷史
: 在前2週的公告中也有針對該員語氣提起警告
: 而Sturmvogel卻在1週餘發表數篇相似文章
: 不理會相關警告
: 語言是複雜的
既然是複雜的
那您更應該依照板規行事
如果板規不清楚,您可以定義
而不是只憑自我喜好,過度自由心證,只憑動機論去懷疑人
或是當所有理由都沒沒有時,就用意圖二字,用模糊解釋去判決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說:文字上沒有激烈言語沒有違反規,只是他心裏想違反板規
: Sturmvogel已有多次水桶經驗
: 可以控制使用字詞達逃避版規3的紛爭
: 但文章的語氣仍然充滿挑釁與嘲諷
在不妨礙板規下
本來就有言論運用的自由
言論用來表達喜怒哀樂
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
在文章中不同立場的多有人身攻擊
而版主視而不見
只能用動機論而不拿板規去做差別檢視
如果只用動機論來看任何人,沒有人可以逃出被羅織的罪名
: 所謂討論較激烈應該是有正反方針對互相的觀點討論,而不是不針對觀點回答提出崩潰,
: 或暗喻腦袋有問題的方式。而Sturmvogel不只使用這種方式撰寫文章,還特意針對特定網
: 友發文再開議題,並且把提出不同觀點的推文分類為”特粉”,這種發文戴帽子的方式非
可是另群人把不同觀點的歸類為"特黑"
請問一下
所謂特斯拉的粉絲,特粉,為什麼這個詞你會覺得有不對?
這詞沒有任何貶義
因為就算不同立場的人
本人也認為是粉絲
而不是用"黑"這個詞形容
反倒是特黑這個詞
我看不出有任何正面意義
用特黑這詞才應該算引戰
本人從未用特黑這詞加在任何人頭上
另外針對特定網友的話回復
我們回復文章除非新開主題
不然都是在針對特定網友文章做回復
同意或不同意對方觀點,也是常常如此
這並沒有違反板規
: 常容易造成版面混亂,也確實造成版面混亂,在公告文中也有其他人因為Sturmvogel的發
: 文而導致觸犯版規。
那請問何謂混亂?
請問本人一天發文三篇,有造成版面混亂嗎?
有充斥大量各種義無意義空洞文章嗎?
還是有人回響,造成版面上全部都是同主題的文章嗎?
或是已經造成版眾閱讀困難,無法在板上吸收有意義資訊嗎?
還是出現鬧版文?
或是所謂的版面混亂,只是版主沒有定義,自憑自己喜好的認為?
版規一是對於鬧版文的規定
規定了引戰文造成版面混亂
就算用意圖算是引戰成立
後面附加條件的混亂也沒有造成
如果今天光靠意圖就可以說成有成為事實
那如果真的有鬧版,情節比本人一天發三、四篇更嚴重時呢?
有意圖就要這樣了,情節超過意圖,已經遂行了
要判多少?要怎麼判?
還是罪不論輕重,一律處死?
: 警告後變本加厲發類似文章
: 引起版面混亂,加上多人寄信檢舉
: 本人認為使用1-1引戰處分並無不妥
: 如果不處理更難以服眾導致管板困難
: 以下公告文文章ID(文章本文也在其中)
: #1VLdmriN (car)
: #1VI6UAvR (car)
: 以及部分言論節錄
: https://i.imgur.com/3iz7qbs.jpg
https://imgur.com/fPcdp0R.jpg
我幫您截錄面積大一點
因為有人提到無腦護航油車
既然有人認為別人是無腦
本人並沒有攻擊任何人是無腦
M版主的敘述跟事實有差距
事實上是別人指名出他人無腦
而M版主完全搞錯對象
說人無腦的人才是引戰
: https://i.imgur.com/LBzaTR9.jpg
上述文字敘述電動車發展不起來
有各種原因
而各種原因都有人持此論點
並不是捏造事實,都是可受公評之事
請問可受公評的事情,為何不能討論?
: https://i.imgur.com/hyuexjO.jpg
台灣是有言論自由的國家
請問批評歐洲政府政策
為何M版主會認為罪大惡極?
況且本人以上敘述事實實
歐洲政府確實沒有在2020年達到2010年時所講之目標
而且差距極大
定義為吹牛,並無不對
就算本人用吹牛B形容歐洲政府
一般自由民主國家
批評政府並沒什麼不可以的
: ※ 引述《Sturmvogel (Schwalbe)》之銘言:
: : 看板名稱:
: :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
: : #1VLdmriN
: : 2. 與板主溝通證據
: : https://imgur.com/siYcQoq.jpg
: : 3.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 : 本人詢問版主問題如下:
: : 1.文章裏面有無意義,空洞,引用不實內容或是言不及義嗎?
: : 2.這些文章中我有文章有以以負面性字眼辱罵對象,
: : 如「腦殘、低能、白癡、智障」等字眼攻擊別人嗎?
: : 3.文章有讓版面混亂,佔據版面嗎?
: : 4.文章裡有政治文去違反你的板規嗎?
: : 5.文章有跟車無關,引起版面混亂嗎?
: : 6.討論曼賽車文章提到特斯拉請問違有反版規嗎?
: : 7.本人截圖引用網友言論,有去改圖改變文字嗎?
: : 他對於問題沒有回答
: : 其中版主判決理由只有引戰二字
: : 純粹只用自身心證來判決
: : 而本人所寫之文章,既無人身攻擊
: : 也未誤導或引用不實數據
: : 縱使有意見不同爭論
: : 版主也承認無激烈言詞
: : 爭論本就會有較為激烈現象
: : 而版主判決應該以版規為依歸
: : 不是任何判決都只能依靠自由心證
: : 全憑自己喜好
: : 對於沒有違反版規的文章只能用誅心論來處理
: : 而不拿板規來檢視
: : 而他唯一引用板規的部分,也提不任何定義,只憑他自設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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