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ar板主用錯板規之判決

作者: saitou68201 (漂泊不定)   2021-02-04 16:19:01
※ 引述《hanchueh (RaidenHC)》之銘言:
: 看板名稱: Car
: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
: https://i.imgur.com/t4EAyzj.png
: https://i.imgur.com/FQG2JkJ.png
小組長好,雖然我覺得這個申訴本身就是在浪費大家,意即您跟我的時間,但我還是盡快
回覆,以免大家拖延到過年的愉快時光,無此必要,我在年假期間也不會有興趣或時間回
覆申訴,耗費難得的休假
首先,車板的板規5,原文如下
《板規5》 轉載
[新聞] 類文章,除網址外請整篇原文轉貼
新聞類文章與轉載文,請附上至少 30 字的心得或說明(1-2)
(只要不是本板原生文章,皆視為轉載文)
違者刪文 + 水桶 14 日
新聞或轉載 OP 者直接刪除,反覆 OP 者退文處置
依據板規5的字面意義,只要是[新聞],即為媒體記者、新聞台、撰稿者所撰寫之文章,非
板友自行寫成,定義上就是新聞,應受板規5規範;而按該h板友轉貼之文章,其標題為
「高公局標案報捷 三大國際車廠找上門 中興電大啖電動車商機」
而該文之署名,為記者林薏茹
也就是說,這是一篇新聞,是別人的著作無誤。所以若要在CAR板發布此文,這就是以新聞
轉錄的規則看待,應「原文轉貼」。而該h板友之爭執點是,他認為發布在外面的標題不屬
原文的一部分,故他就算轉貼時自行改動標題,也不應視為觸犯板規;就我個人的立場,
此等辯解方式實屬可笑
首先,標題就代表文章的內容,即撰稿者之立場或內容之表明,標題代表內文所要講的東
西,撰稿的同時就要寫標題,兩者本身就應該是一體的,怎麼可能切割?
板規要求原文重貼的精神,就是在於既然不是你本人之創作,理當尊重原作者之意,這在
任何學術研究倫理上都是基本要求;就算你是大教授,引用小研究生的研究時也不能依己
意刪減、變動對方之內容、標題,我不懂這有甚麼需要爭議的
再者,會逛看板的一般人都會看標題去推測內文,也就是說,標題不一樣,就完全會影響
到其他人的閱讀意願或狀態,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些記者,或是內容農場會喜歡用聳動標題
騙人進去點閱,掛羊頭賣狗肉。所以在看板規定的理解上,從來就沒有人會刻意認為外面
的標題跟裡面的內文可以不被視為一體,或是可以分開,我還以為這是基本常識,不需要
重新把國小作文的基本原則教給已經懂得上PTT的大學生聽
也就是說,只要我們確認該文為新聞,而外面的標題應屬原文之一部分,應予以完整轉貼
,該h板友違反板規5的事實就無需爭議,因為他的確沒有將原標題忠實轉貼,而是按照他
個人的喜好與意願變動了標題
只要變動原文,這就是違規,我才不管該板友是不是自認為他的理解比原作者的下標來得
精準之類,這完全是屁話;難道我認為我的判斷比其他研究生精準,我就可以在引用他人
文章時把標題改成我想要的東西?
這完全就是一個可以跟不可以的問題,而我認為不行,以往也沒有人認為是這樣,或是這
樣可行;今天該h板友自認可以那樣解讀板規,坦白說那並不關我的事。畢竟雖然我沒有證
據,我沒有辦法證明他是裝傻裝成看不懂板規,或是他真的那麼理解,但那其實一點都不
重要。正如同難道今天有人跳出來,說他對板規有個新解讀,我就要理他嗎?
再者,本人遽聞該h板友的學歷、社經地位均頗高,要說該板友笨到不懂所謂「原文」的概
念應包括標題,標題是內文代表的這件事情,堅持打申訴說板規5要寫明新聞標題也是原文
的一部分,否則他看不懂或無法理解,這種狀況本人殊難想像
故我認為該板友就是刻意曲解,意圖逃避板規處罰,此種作為實在無輕放之理
這次事件已衍生許多爭議,若不處罰,未來將難以管理看板,板規也沒有必要因為一人的
理解不同而作修訂,只需要將違規者處罰,板眾便會知道此舉不可行;否則此例一過,板
上其他心懷惡意者都開始改新聞標題,因為判例寫明只要內文有貼就沒問題,管他外面標
題怎麼寫、改得引戰不引戰之類的都不重要,個人認為這樣板上將陷入難以管理之狀態
最後,該h板友引用本人之回覆,認為本人引用處罰他的條例失當,這尤其可笑
本人在私信中給他之建議,意指他若是想要自己寫標題,那他就不能用轉貼新聞的型態,
應該自己寫一篇文章、寫標題,然後在內文貼個新聞連結之類的來引用這些東西,或是附
上新聞當中的一些句子,用以佐證他自己的文章內容,這才是正途
但只要是整篇轉貼,且使用新聞轉貼的規格在板上發文,那就是受板規5規範
對於本人的善意建議,該板友竟然可以刻意解讀成「那他只是分類選擇錯誤」,我只能說
這完全是胡說八道;當初發文怎麼選,就是怎麼受規範,豈有這種倒回頭去說,那他也不
過只是選錯發文種類的狀況?
因為不同的發文種類有不同的看待標準,主體是「新聞」,跟主體是「自己的文章」兩者
並不一樣,不會用同樣標準看待;板友若是用[心得]發文,結果全篇都是新聞轉貼,心得
只有30字,那就是視為新聞轉貼,並不會因為你寫30字心得在前,內文轉貼的新聞就不算
數。只是對於初犯而言,我們可能會以較輕的罰則,如板規2看待,但如果有板友不斷故技
重施,刻意鬧板,我們自然也會升級處分,以維持看板管理的秩序
說來說去,我想該h板友其實也就是希望為自己開脫,不惜用盡各種手段、說詞,反正臉皮
夠厚,只要講得過去都是他的,甚麼理由都可以講;坦白說,該板友在CAR板上就是因此種
舉動而惡名昭彰,鬧得板眾針對該板友之檢舉信滿天飛。本人站在管理者之立場,已經算
是對該板友相當友善之管理者,但基於看板管理的合理性,該板友擅自曲解板規5之作為不
應放過,更不能以本人對他日後發文之善意建議,作為過去之錯誤作為的開脫理由,更無
道理說甚麼他已被刪文,無須水桶之類的歪理
故本人認為判決無誤,板規之應用亦合理,站在維持看板秩序、為板眾豎立杜絕此類刻意
之行為會受罰的標準,本人建請小組長維持原判,無須更動
: 2. 與板主溝通證據
: 溝通主要為四封我與saitou68201板主(S板主)的站內信。
: 第一封是我最初的申訴:
: https://i.imgur.com/9h2OKI1.png
: 第二封為S板主的回應:
: https://i.imgur.com/zbUOIre.png
: https://i.imgur.com/BxAj7ZQ.png
: https://i.imgur.com/1YknIVy.png
: https://i.imgur.com/J37o6KK.png
: 第三封為我請S板主做更多的解釋:
: https://i.imgur.com/AQ5HnMt.png
: https://i.imgur.com/8VqiwpR.png
: 第四封為S板主做出的解釋:
: https://i.imgur.com/ef4yEq0.png
: https://i.imgur.com/rHp0k9y.png
: https://i.imgur.com/iPAOuAP.png
: https://i.imgur.com/3L5BAtf.png
: 3.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 我發現S板主有把事情複雜化的傾向。
: 我的主張很簡單,既然S板主都建議了未來可
: 以改用 [分享] 或 [情報] 的方式避開板規5,那同理,這次本來就也應該這樣處理。
: 也就是說,我其實觸犯的是板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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