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cat 看板 #1aaqIfGh ]
作者: arihanta (sai) 看板: cat
標題: Re: [板務] 反對貓板禁止自刪文
時間: Thu Jun 22 02:42:47 2023
※ 引述《tourism1003 (米叔)》之銘言:
: 裡面並沒有 [板務] 這個類別,另外以及
: 『違反規定者,處置方法:轉文未依照格式修改,一律刪除。直接在板上發表文章則
: 視情況幫改標題或文章標題前註記S,應於24小時內修改,否則刪文處置,累犯將
: 依板規水桶處罰,備份請三天內來信索取。』
: 但本人因為故意挑戰看板秩序,願意在這篇文章發出的24小時後,直接受板規水桶裁處。
: 在受到板規裁處後,並不會特地再向板主申訴,並不會特地請板主能夠解除水桶處罰。
好的,謝謝說明。
如果您在Jun 22 19:08:02前修改標題,可不桶您。
: 6/16 #1aZ3H3dN (cat) arihanta □ [公告] 板規討論(6.22止)
: "內文提到『即日起一週內,請大家在本文下方給予板規上的修改意見』"
: 6/16 板主所稱之J板友留言建議申請修改禁止自刪
: 同篇文章之接續留言裡面,關於針對"禁止刪文"的留言討論,只有
: a. h板友: 不同意禁止修改(禁止自刪無意見不反對也不同意)
: 一位板友留言"表達"意見而已。但是
: 6/19 #1aa0MOvY (L_RelaxEnjoy) 板主就直接 □ [申請] cat板 禁止自刪文章
: 當時,以及此時 6/21 #1aaRugSq (cat) □ [公告] 即日起貓板禁止自刪文
: 都還是在一開始提到的『一週內』之討論期。
這次的公告執行時間確實讓板友感到匆促,未能提前公告並徵求大家的意見,是我的疏忽
與錯誤,下次在進行類似的公告前,會提前公告一段時間,讓大家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
和提出建議。非常感謝您的反饋。
: 看板上除了這次爭議 — 商業文之外,也還有其他文章。而且前者的占比算少數。
: 而且 PTT站台裡面也有廢文的存在。
: 原本在貓板這邊,這類廢文如果發文者看到文章裡面的留言評論不如自己預期,
: 那還可以自己就把廢文給刪掉,這樣子也可以讓發文者的發文數與P幣被扣回來。
: 但現在看板禁止刪文了,我看了一下板規並沒有明確規範廢文之裁處,
: 這樣子是不是就代表變相鼓勵有心人士能夠在"文筆比較好"的情況下,
: 就可以在貓板發表 板規無法刪文裁處的廢文,賺賺P幣跟文章數?
貓版目前較需要處理的是交易文跟廣告文,並非是您所謂的廢文。若是文筆比較好的使用
者,在貓版寫了關於貓咪的大小事,其實都很歡迎的(也不會是什麼廢文)。
: 我在 #1aaRugSq (cat) 文章裡面,09:24 有留言,而板主回覆的時間是 13:51:45
: 一、責任
: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 在原本貓板的情況是: 如果商家在看板裡發表文章後,還可以自己刪文。
: 若看板使用者並沒有從"(本文已被刪除) [***]"特地去搜尋使用者ID,
: 這樣子就不會知道原來該使用者是因為發表商家文等文章,之後才自刪的。
: 我認同板主不無,而且也無法持續留在看板上面維持看板秩序,
: 但現在貓板禁止刪文了,而誠如這段落一開始提到的:板主回覆的時間
: 這樣子就會導致實為違反板規之商家文,在板主看到 -> 刪文裁處之前,
: 就能夠留在文章,雖然違反板規了,但還是有 達到持續露出 的效果,
: 我想試問:這個是板主想要達到的結果嗎?
: 還是可以改直接至組務檢舉板主變相包庇商家業者廣告露出?
版主處理違規文章可能會有時間差,禁止自刪只是避免商家用自刪來逃避罰則(以為刪了
就不用被罰),並非您說的有意或包庇讓商家在板上打廣告。
: 既然板主在 #1aaRugSq (cat) 文章裡面,
: 對於我特地詢問是否可以特地開放回文討論 看板禁止自刪 ,
: 結果就只有回覆 板規複製貼上
: 『貓板發文須知
: 9.[公告] 為隱藏標題,沒有副標題。除了板主外,禁止使用與回文。』而已
: 現在大家所看到的,是我之後 16:12 留言時,板主才特地另外"個人回覆"的,
: 那我想我也不用再需要客氣什麼,我就直接不客氣的說了:
: 結果現在是換來了一個 從"管理精華區之小板主"升上來的板主,但在板規有明確規範
: 『[公告] 為隱藏標題,沒有副標題。除了板主外,禁止使用與回文。』 —
: 三篇關於板務有關之文章,都直接標上[公告],而且在使用者 — 我
: 特地留言詢問能不能開放的時候,卻只有特地複製貼上板規回覆的獨裁板主
: — 為了達到維穩目的,而不讓使用者特地發文論述板務 嗎?
公告文原本就不能由版主以外的人使用,因此用版規回覆您「不開放公告文回文」,並不
等同於說您不能(發文)討論板規喔。
您的初次發問相當友善,但因為提出的問題是牴觸板規的,因此我一開始只用板規回覆,
沒有另外提醒到您「可以在推文繼續討論」,也沒注意到您的心情已經大受影響,因此在
此跟您道歉,抱歉第一次的回覆讓您有不受重視的感受。
: > ───────────────────────────────────── <
發文時系統告知我的引言太多,因此有些引言恕刪。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2/2023 02: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