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05-18 09:59:36※ [本文轉錄自 cat 看板 #1bFVmPTw ]
作者: arihanta (sai) 看板: cat
標題: [公告] 板規調整與發佈預告
時間: Sun Oct 29 14:30:47 2023
各位板友好
經過一陣子的整理與看板觀察,板務跟大家報告預計會更動的板規內容。
一、群組文相關板規
這是八月份爆罐群組文事件發生之後,經過板友投票,決定團購與非團購群組都
可以繼續發文。之後又經過群組長的審議與判決,決定將"團購群組"與"非團購群
組"的招生文,分別規範在[交易]與[徵求]的文章類別中,因而新增的規定。
重點如下
1.團購或非團購群組的招生文中,需於文章開頭註明「本群組中無任何營利行為」
2.如被檢舉該團購群組有營利買賣行為且有相當證據,視為利用看板進行營利廣告
宣傳,原文將依「商家廣告、營利行為」的板規進行處分。
3.團購相關之通訊軟體群組徵人需直接將群組連結公開於內文,不得於文章內要求
先填寫表格提供 PTT ID。
二、認養文相關板規
經過數月的觀察,我發現板上認養文的亂況,跟「合約書必須公開」的板規有直接
關係。自從前板主提出這條板規並施行(我上任後又回復施行)之後,引發了多次
爭議、大大小小紛爭不斷,為維護看板的正向的交流風氣,板務認為有必要調整板
規。
我曾向動保處詢問認養合約書與認養條件的相關問題,相關公部門人員告知,動保
處並不管理任何一份民間的認養合約內容如何訂定,也不管理簽約的雙方後續有無
遵守約定,因為法律並未要求認養一定要簽約,所以認養合約都是私人契約,內容
只要雙方合意即可。
儘管現實中發生過認養合約的紛爭事件,但在貓板上,不應對每一篇需要合約的送
養文進行過度批判、審問和要求修改,且絕大多數都是以噓文為之,明顯已造成騷
擾送養人、敗壞交流風氣、嚴重影響板友閱聽的狀況。
合約事宜應由簽約的雙方協商,非當事人不應插手。認養人簽約之前可以跟送養人
溝通協調,評估自己是否能接受合約中的內容,若不能,大可以選擇不簽。若對合
約條文有疑慮,建議認養人向法務專家或律師尋求專業意見。
因此認養文板規的調整方向如下:
#認養文中的欄位為非必填項目,但請遵守以下規定:
1.若認養條件包含簽署認養合約書,請發文者勿公開合約內容,請認養人私下向
送養人索取範本,勿在板面上公開索取,違者刪除發文或推文,屢犯者將以鬧
板、引戰處理。
2.認養人若對索取的認養合約書有意見,請私下與送養人討論,
勿擅自公開於板面上,違者視為鬧板、引戰。
3.對認養文裡的條件在板面上無端批評或質疑,將會視為鬧板、引戰處裡。
其他調整:送養時,可要求該隻動物的醫療費用單據總額上限為新台幣3000元。
*需附上單據照片
三、舊板規的架構調整、擴充與修改
現有的板規是2010年的版本,儘管板務上任至今已經做了一些增修,但還是有不太
符合使用的地方,因此一併做了修改。
新的板規架構調整如下:
A. 貓板發文須知
1. 發文門檻
2. 文章類別
B. 貓板板規
1. 文章內容與規範
2. 其他違規與罰則
C. 檢舉相關
D. 其他事項
增修的規範條文:
宣傳購買代替領養、簽名檔、引戰、挑釁、謾罵、人身攻擊、鬧板/亂板、惡意發言
今日稍晚會發佈新板規,新板規的緩衝期至10/31,11/01正式施行,
實行後若有問題再隨時調整。
四、噓文功能
一段時間以來,貓板符合某些特定條件的多篇認養文下方,一直頻繁出現連續噓文的
情況,或是用噓文來要求發文者修改文章/修改認養條件的情況。
看板中的噓文帶有明確的貶低或不認同的意思,當噓文的使用程度已經明顯讓看板
的交流氛圍和閱讀體驗帶來負面影響,板務希望能夠採取措施以促進正向的交流。
有些板友提出是否可以關閉噓文的建議,為了確保大家的聲音都被聽到,板務在此詢
問大家是否應該要保留噓文功能,還是要關閉它?或者大家會希望用投票來決定嗎?
作者:
alex1156 (alex1156)
2024-10-29 14:35:00推
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4-10-29 14:42:00醫療費用部分需要在認養文內公開醫院收據嗎?這樣可能比較不會有金錢糾紛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4-10-29 14:43:00推 超認真的版主
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4-10-29 14:47:00噓文是PTT所有版友能享有的權利,我支持保留噓文功能,在亂版、挑釁、洗文章、錯誤觀念(例如前篇放養妖魔化的文章)等明顯擾亂版面的討論是否加重懲處,或是累犯加重這樣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29 15:11:00原板規已有(4) 商家廣告、(5) 活體買賣與相關賣家推薦…等針對賣貓宣傳的罰則,但不解為何還有增設”宣傳購買代替認養”之禁止條例?如板上有人說想養特定品種貓,有人回”你可以去買啊”、或有人抱怨被慣中途刁到受不了,想養隻有眼緣的貓好難,其他人回”去買還比跟他們認養容易”請問這些言論也算宣傳”購買代替認養”嗎?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29 15:25:00再來,肯定你對認養文有明確規範的舉動,證明人就是得要被逼才肯做事;但認養書相關第二點”認養人若對索取的認養合約書有意見,請私下與送養人討論,勿擅自公開於板面上,違者視為鬧板、引戰。”先不管是否有想讓被壓制已久的慣中途復辟之可能,若有中途假借送養名義,訂一些容易違反且帶罰金的合約,造成斂財之實,想請問你針對這塊會有所裁決嗎?裁決標準又為何?會問這題,主要也是因為關於認養書的部分修正條例,讓我感覺到你的態度是”我知道有詐騙且也發生過,但我不想在板面上管,為了板面的和諧所以以後不准在板面上討論是不是有詐騙之虞,若真有詐騙也是詐騙方和被害方你兩造的事,被傷害到請你自己去上民事法庭,其他閒雜人等不準批評”這樣
本來不認同就可以噓,不用過度解讀噓文吧本來版面都是公開的,文章本就會受公評
作者:
longya (嗯)
2024-10-29 15:55:00用推講負面的話就可以喔?看到噓就玻璃心真的莫名其妙
作者: utiusk 2024-10-29 16:23:00
推噓都要保留 不然我來PTT幹嘛呢 那只不過是肯定否定的記號 更多的紛爭是遣詞用字造成的如此一來要認定就會比較幸苦版主了
一點負面影響都承受不了 還是別上PTT吧 再說有時噓文是為了紅的明顯 也不是否定
欸不是 所以看到噓會這麼受打擊??那用推的文講一樣的話 那些人的破碎玻璃就黏得起來嗎?認養文條件無端批評是? 看到不合理不讓說嗎?誠如上面W版友所說 那些帶有不合理罰金與罪責的認養文底下推文都不能討論 那要如何規範? 你不能雙手一攤全交給潛在認養人處理呀 更何況之前版上才發生明明認養文說不必簽屬認養書 結果到了現場才發現還是需要 條件也嚴這難道沒有詐騙之實? 更別說此條開放之後會多亂望你三思 請務必保留原本認養書欄位需求與否 而且一定要貼出來 至於不想受公評者 那就不該發到公開的地點公開而且可接受所有人公評的論壇 發在私人社團豈不美哉刻意亂版 不是針對事項討論者同意可以加重處罰 但不是像這樣 大有越過越倒退之勢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10-29 17:41:00反對不公開說明書,你可以罰惡意攻擊批評,但不應禁止討論,有的人就不知道那些內容是否合理、是否為常態,為什麼不能拿上來詢問?
為什麼不能公開認養合約書為什麼不能討論,很多認養人有疑問為什麼不能上來詢問?認養人要不要接受合約內容也是決定權在自己,連討論都不行是在遮掩什麼
作者:
mbczzz (幸ã›ã«ãªã‚ŠãŸã„)
2024-10-29 17:54:00認養合約是雙方合意就好沒錯,但為何其他人不能公開討論?
不支持認養合約書改成選填送養人亂訂高額違約金和隨便收回貓的條款才是應該被檢討的風氣(上次那篇被噓到刪文的腫瘤貓到現在都還沒送出去喔^^完全不覺得針對這兩點去批評是在亂版或騷擾如果合約內容都合情合理有什麼好怕大家檢視?
認養切結書公開本是好意但現在就連沒有罰金沒有隨便收回的合理條款都有人可以挑毛病了其實版主也很難為
我也支持認養切結書公開,有些訂不合理契約又說沒人認養要原放,風氣如果可以改變有何不為另我覺得版主作法本來怎麼做都會有人說話,不必有人說怎樣、或是被噓爆該該叫就更改條文是說大部分合理條約都會被推的吧
公告認養合約書還要在那邊偷偷摸摸 合約書本身是什麼不可告人的東西嗎?購買代替領養又怎麼了?很合理不是嗎?
推 合約書覺得不合理就不要簽不要認養,且愛在板上引戰的某些人根本也沒要認養貓,只愛放大檢視每篇認養文,人生沒有其他有意義的事情可以做了嗎?真的是十分厭惡那種只會噓文跟出一張嘴且對貓狗根本無貢獻的人士。
作者:
yinyang102 (ã„ã‚“ã„ã‚“ãˆã‚“)
2024-10-29 19:22:00反對不公開跟雙方私下討論認養合約書,個人非常感激一直以來有些版友很熱心協助檢視條文內容(暫不提遣詞用字可能有些爭議),作為新手的認養人不一定能意識到部分條款的不合理性以及後續會產生的問題,還有之前為何要求必填,就是有出現認養談到最後一刻才說要簽認養書的情況。從規定必填且公開之後,部分送養人自己可能都沒意識到有爭議的條款也能獲得改善,我認為這對於整個認養的環境是相對正向的。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29 19:23:00
改這沒用吧,就算不用討論合約書,還是能找其他點噓文呀。那到時又有攻擊爭議,版主要怎麼處理咧?
#1bBIGPOv #1bEXSK-m認養合約書公開和雙方合意的衝突點邏輯在哪?認養貓的相關訊息能公開 但合約書卻要私下憑甚麼
還有購買寵物本身就是一件合法的事 所以在這個板宣導大家合法反而會被水桶嗎?
那將來推文提醒版友慎選合約書會被桶嗎認養文好幾個洗推文每篇都推慎選認養人怎不桶看來是必須在每天認養文提醒慎選合約書了
作者: HT52038 2024-10-29 19:46:00
我覺得很多愛媽對收容所的惡意地圖炮也很敗壞認養風氣要不要處罰啊 呵呵 為什麼對中途就如此雙標養貓管道明明很多 就中途最特別 這裡是貓版還是中途版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29 19:58:00
我講白啦,如果版主只會秒速桶貓死掉來送醫療針的,其他就關閉檢舉區當作沒案件,只敢桶一些不會吵鬧爭取的,那就算版規改成不用討論合約書,萬一遇到圓滾滾虎斑那篇直接噓你剪耳醜貓引發後面糾紛的,要怎麼辦?
想偏袒中途忍很久不裝了 檢討中途就是負面影響檢討收養人就是正向交流是吧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29 20:03:00
這版主才不是偏坦中途XD他是不想處理送養文太多糾紛,直接關閉討論省事,所以我就問,噓你剪耳醜貓誰要養這句造成後面文章互相攻擊到爆文,版主要繼續當沒事?
醜美審美觀不同很正常 何必要大家都一樣 他不養其他覺得美的人養就好啦 有啥不能說的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29 20:10:00
剪耳就醜,那貓版別送養結紮過的貓了~
人的照片貼去beauty都會有美醜評論了 貓的只能評價為美 那直接文字獄推文有醜直接桶不就好了因為只有要醜 就一定要吵到對方趴 不是嗎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29 20:15:00
那是你啊,但就是有人不能接受送養個貓還要被罵說幹嘛讓貓結紮剪耳
覺得美的會去認養 覺得醜本來就不會去認養 糾結在?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29 20:17:00
每個人糾結點不同,你懂這點就好XD
所以那只是個人問題 就不該上綱到板規規範眾人不然一堆玻璃心 都別推文了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29 20:22:00
樓上不用怕,反正版主不會處理這個XD我還是要告訴版主,就算你真的能關閉合約書討論,送養文還是會不斷有攻擊糾紛的檢舉文你信不信?不過光是關閉合約書討論你就過不了那群版務抗爭老面孔了XD。還好反正早就撤掉檢舉區當大家沒看到就能繼續鴕鳥對吧~
大家用噓 那我放心用了 說真的 會增加這欄位不就是之前亂象太多 那個賴瑞才會新增的?(唯一善舉 現在為何要除去德政 本末倒置 紛爭是認養文而起 但不代表合理探討認書就要被禁止 這根本因噎廢食版主目前處理最迅速就是桶針 其他一言難盡 那篇洗文的還在呢上面mi說的沒錯 要這樣搞乾脆文字獄好不好 有醜 難看等一律桶 好不好 直接戒嚴^^ 這種主觀的事物到底現在大家就有疑慮了 希望版主不要一意孤行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29 21:05:00賴瑞做過有貢獻的事跡只有公開認養同意書嗎?
我印象中是 還是我有遺漏的? 因為時間實在太短了如有缺漏 歹勢 我是記得她最有貢獻的就是欄位 其他忘了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29 21:43:00記得好像還有相關管制藥品禁止買賣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29 21:50:00
賴瑞除了合約書和檢舉區公開透明,也有訂下不得過度質疑合約書的規定。他也不會只挑不敢吵的人桶。不過他最後被你們拉下來了XD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24-10-29 21:56:00支持板務!認養契約爲民間契約,應以當事人合意爲主,不應助長特定幾位固定長駐鬧板人士予取予求!說真的這幾個特定帳號應該要查一下是不是同一兩人,他們在板上花了異常多的時間,明明沒有權力,卻認爲自己有特權要求別人按照他們的個人意見做,這幾個巨嬰已經嚴重影響板風跟看板發言意願,且多半他們針對性的發言與貓咪照護無關,只是想要以無根據全憑個人喜好之發言擾亂正常貓友交流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29 22:00:00沒有,他自己就是他被拔掉最大的推手,要不是他太誇張,組務也不會那麼積極主動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24-10-29 22:04:00請個各位認養人對認養契約有問題者,請自行專線諮詢律師或民間法務專家,貓板只是一般交流社團,板友也不應自以爲懂實則強加個人喜好於一般送養文,偷渡個人價值觀強迫別人照你意思行事,若對契約有問題,兩造可洽律師,第三人不應介入他人契約,這已經達到亂板!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29 22:10:00我覺得既然你都敢懷疑別人是分身了,那你要不要端個證據上來讓大家笑一下?講個實在的,假設我說sno其實是wala的本尊,然後sno說他不是,hey 才是,你該相信哪一個呀?hhy啦,打錯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24-10-29 22:13:00有幾個帳號在板上吵鬧超過一年了,沒有任何建設性發言,全是鬧板推文(不論噓或堆),看不出有任何正向交流之傾向跟意願。不用以噓或推任認定,這些人發文內容涉及引戰,挑釁,強加個人意見於他人po文者,不照他意思便瘋狂推噓文,建議三個月、半年甚至永久水桶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29 22:15:00要說時間很多也是笑笑,並不是每個人都要把自己搞到時間有限才能舒服過日子好嗎,啊不然你也可以假設那些人就是沒工作領社會補助在路邊乞討整天無所事事專門在這個板跟人家找架吵呀,這樣你會比較舒服一點嗎?你講的不錯啊,貓板只是一般交流社團,分類為休閒生活-寵物相關,是用以討論貓隻相關事宜為優先的看板,但這裡可不是專門的中途送養板耶中途送養文有任何不利於領養者的部分,本來就是可以討論的呀,有人覺得語氣不好,那有人也覺得條文不好呀,不如一個改條文、一個改語氣,不就皆大歡喜?現在板面上跟過去相比,已經減少那麼多問題中途和奇葩送養文,還不都是靠這樣日積月累談出來的?你如果那麼想要讓各中途和送養文,不管再怎麼奇葩有隱情,都可以不受監控干擾也不許批評質疑的話,要不要去連署一個專門的中途板,真心支持你喔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29 22:35:00
版上並沒有都是送養文吧,交易文心得文也很多。那現在是要訂有合約的送養文全面退出貓版?先說我贊成喔!這樣版主更省事對吧XD至於新開的中途版又會有什麼鬧版糾紛那就是新版版主的事了XD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24-10-29 22:51:00覺得哀傷 貓版倒退十年 本來覺得認養合約書朝著合理的方向前進了說 感覺版主受到了很大的壓力吧
我想養品種幼貓 領養代替購買板主可以免費送我領養嗎
作者:
pokaro (啵~咖摟~)
2024-10-29 23:26:00貓板看這麼久,認養書公開覺得沒問題、其實不需要改掉。該改進的應該是不要讓某些人士一直見縫插針的挑人毛病當小老師、遇到不合他們意見的時候就開始無能狂噓,別人反駁質疑都不行,打著自由發言的名號各種挑釁,這才是現在認養文的最大問題吧。
作者:
okmzaq (ooo)
2024-10-30 00:21:00這篇討論再多大概也會被無視
作者:
arnus (星狼)
2024-10-30 01:36:00覺得合約書應該要公開,整體看下來貓版的合約書確實有越來越合理,覺得這才是對領養人的保障,也讓送養人意識到有些條文是不合理的。不公開就不用受到公評,那不就跟fb一樣,剛好便宜了作亂的那些礙媽?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24-10-30 05:58:00法律上即使私人”合意”合約也同樣有unconscionability的規範,也就是即使沒有實際規定,也不等於可以無限上綱的認為合意就是怎樣都可以,即使合意但明確違反公平原則也會被判為無效契約。Ptt是公眾論壇,使用公眾資源受公評是其他使用者的權力,也是要使用公眾資源應付的代價,否則難道通姦除罪,公眾人物的婚外情大家就不能討論了?簡直就是荒謬的結論。使用公眾資源付出被公評的代價本來就是合理的,和他人有沒有介入根本是兩件事,討論評論是言論自由的範圍,再討論也”沒有實際介入”沒有實際影響力,要簽的還是可以簽,要不合理壓榨他人的照樣可以不合理,這種邏輯根本就是混淆了實際權力和言論自由兩者的差別再説一次,評論推文是言論,不等同實際介入。故意混淆這兩者的人,只是想限制他人的言論自由,好讓自己在使用公眾資源時的行為不受評論而已
可以感覺到幫大家審核合約書的板友已經傷害到某些族群的利益了 才要搞這種小手段讓大家都看不到「貓板鼓勵認養代替購買」 是什麼時候的事情阿? 這裡是貓板不是認養板 憑什麼對認養跟購買兩件事可以這麼雙標
如合約書不能公開討論,認養人怎麼知道何時該有疑慮?
看起來目前是有兩大題大家有疑慮其實可以開投票1.合約書公開與否 2.噓文是否關閉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10:59:00請勿試圖將合約問題和看板管理混為一談,這句話你出bug了
作者:
noshige (麟)
2024-10-30 10:59:00支持板務。公開合約書其實沒壞事、但長期被特定人士審核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11:03:00你若不想負擔認養同意書管理的責任,合理的作法是”不禁止po認養文、也不介入認養合約書紛爭”,把不想處理的問題冷凍,並禁止大家討論它,這種鴕鳥心態並不可取
好了拉 你的"討論"只是把你想要的加在別人身上而已
作者:
noshige (麟)
2024-10-30 11:06:00或許,有能力且不鴕鳥心態的人,可以去申請當板主?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11:08:00你乾脆說應已有專板Pet_Get,故本板禁止再po認養文,真有認養需求請洽專板,你以後就再也不會在貓板看到認養文紛爭了,這邊就讓大家專心曬貓分享飲食健康資訊或討論野貓問題與貓害防治相關即可討論本來就是兩方或多方在彼此”自己想要”與”不想被改變”之間拉扯後最終取平衡呀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11:14:00有也會是乙方,畢竟我送養貓隻從不會逼人簽同意書所以站在乙方立場,”為什麼要給你個資”、”為什麼要給你不定時監督我的日常生活”,甚至在不違反動保法的前提下”為什麼不按照你的方式飼養就要給你錢、甚至愛貓會被你奪走”…等,這些都是會反問甲方的點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30 11:24:00
包括你為什麼要幫貓結紮剪耳變醜害我不想養了嗎?XD
擋到人財路 有詐騙斂財的壓力 被騙的認養人越來越少連認養人遇到有疑問的合約書都不能討論 才能騙下一個送養人要收醫療單據費 收養人應該收個合約法律諮詢費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11:41:00基於送養人的立場,送養貓隻目的無非就是為了減少野貓數量,讓野貓除了流浪以外還有其他貓生選擇的機會,也因自身能力可能不足以把遇到的野貓全部吸收,所以需要廣大潛在認養人的協助,送養人在這邊的角色應是中繼站,重點在於”遇到野貓、送養/原放,繼續遇到野貓、繼續送養/原放…把精力用在如何提高送養效率才是正道,不應拿來過度篩選認養人或已送出的貓,甚至不肖到把本應感激不盡的認養人當免費代養甚至是善款提款機,並嘗試把這種鄉愿風氣合理化幫貓結紮若沒有要送養就剪耳啊,有要送養的話可以先送、送不出去再剪,沒必要一開始就讓貓隻破相吧?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30 11:49:00
他本來紮完就要R回去,術後休養發現變親人才送養~
作者:
yinyang102 (ã„ã‚“ã„ã‚“ãˆã‚“)
2024-10-30 11:50:00建議這個版直接禁止認養文跟交易文,板主主要負責管理看板的運作,而不是作為法律裁決者。認養或交易的雙方後續行為,實際上並不是板主的責任範疇。當爭議發生時,應由雙方透過法律途徑或私下協商來解決。討論區的板主沒有職責、權力、也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和背景來裁決或管理這些問題。
作者: HT52038 2024-10-30 12:01:00
為了本版和諧建議新增一條規定禁止說貓醜
作者:
yinyang102 (ã„ã‚“ã„ã‚“ãˆã‚“)
2024-10-30 12:14:00不好意思少講了,討論文跟推噓功能也都應該關閉,畢竟看板的目的是為了提供一個正向的環境供板友分享和交流資訊,公開審判或過度批判的行為會影響到板面的交流氛圍,也帶來不必要的紛爭。若當事人不滿意對方的言論,也可以選擇私下提告,這就是私人之間的爭議,應由雙方自行解決,非當事人不應插手。不過這似乎跟這段「至於評論不等於實際介入這點,即使是網路討論區,評論也會讓人有壓力,不然就沒有網路罷凌這種事情,也不用板規或法律來規範人在網路上的活動了。」有點衝突,能否說明一下板主的責任範疇,還有職責、權力、跟是否有足夠的法律知識和背景來裁決或管理他人在網路上的言論呢?
作者:
longya (嗯)
2024-10-30 12:15:00建議這個板直接改唯讀
直接唯讀好不好 這麼皇城喔版主堅持一意孤行 那之後被撻伐不能怪大家哦
宣傳購買代替領養不行?噓文也不行?(哇噻我開眼界了
作者:
clyanal (bow)
2024-10-30 14:55:00我在貓版po文送養將近十年,爭議是近兩三年開始大量增加,而且大多有固定要求檢視合約條款的也是固定某幾個帳號。在這之前我即使簽訂公版的認養合約貓版也是多少都會有認養人有意願。但最近這一兩年即使不用簽訂合約從貓版來認養的人只有一個...我個人不反對討論詢問認養合約條款是,如果有意願的認養人和送養方私下討論會比公開質疑撻伐來得友善許多。辛苦版主觀察到這點並勇敢做出決定~
作者:
elz04 (選擇困難)
2024-10-30 15:04:00噓文請保留
作者: HT52038 2024-10-30 16:56:00
有更多人意識到與其跟中途溝通半天不如去自己撿/去收容所 有什麼不好嗎 如果都嫌麻煩不養了那不就跟被認養書勸退一樣 照本板常見邏輯肯定沒有決心 不是好的領養人 被篩掉剛好~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17:05:00認養率下降(x)向中途認養率下降(O)
這邊怎麼做都會有人有意見,要嘛帶著鋼盔幹到底,然後被一群糾察隊鬥下來。要嘛直接神隱佛心管版,偶爾捅捅幾個買賣違規的
因為近來更多人注意隱私重要性 明明還是有好幾篇貓可愛 條件又正常的送很快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24-10-30 20:05:00禁認養文算了 認養書的水感覺好深
所以你要忽略這裡不少人的意見? 堅持連討論都不能??現在就有問題的東西你要強行通過?要不要直接禁認養文阿?
所以我開一篇探討 你就會把最後多數人同意版本當作本版公版嗎兩種都有 人數你可以自行統計一下啊 不投票想強闖?影響版友閱聽感受(x 影響礙媽越聽感受(O*閱聽明明可以針對內容規範的東西 硬要一竿子打翻所有針對內容的建議 不管怎看就是想復辟啊^^司馬昭之心 太明顯了
作者:
noshige (麟)
2024-10-31 08:59:00版主辛苦了
我滿贊成的,來噓認養切結書的很多來鬧,鬧完還說你不要玻璃心,根本就不該以自己的偏見來看這件事,我不加上罰金罰責是要怎麼嚇阻潛在虐貓者?沒有罰金根本不用遵守這些條文,想丟貓就丟貓,想搞失蹤就搞失蹤,一般的交易都有違約金了,就認養合約不能有?我花費時間精力去法院提告,不能把幾萬的違約金寫明白在合約上?法官也說沒有寫就是沒有,我朋友送貓對方連續丟失還隱瞞,就是這次法官這樣跟他說的,這些鬧版的人能負責嗎?送貓送出火氣來,花自己的錢又傷心,鬼才要當中途
呵呵,一般交易會有違約金,所以你是在賣貓嘍?是的話你就是違法,不是的話那一樣沒有資格要求違約金
看完,所以以後看到有人發領養文,底下回"歡迎優先找收容所或路上撈不需要與中途協商合約"這樣沒問題對吧
嘻嘻,三百多個推文裡面只有不到十個人贊成廢除公告合約書,到底是要自我感覺多良好才會覺得這是個好的板規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發現問題的人...公開合約書,本來就是讓領、送雙方對等的相對好政策能讓整個環境透明化不繼續,反而開倒車
作者: utiusk 2024-10-31 11:01:00
異議一堆的人講話最大聲不是常識嗎?
前版主賴瑞都看不下去了,貓版版主這個職務真的是很辛苦啊
沒錯 這次應該是部分礙媽哀號甚烈 反正你各位 推文注意點 小心觸犯皇法視而不見推劣政 吾皇萬歲萬萬歲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24-10-31 12:18:00不合理誇張罰金送養人 被罷免轟下台的版主 紛紛跳出來讚成了
為何要理解 進行中的認養 其認養書不適合公開 請問法條哪裡有規定嗎?不就是單人容易考慮不周 先看看公開討論版上大家的意見?畢竟不是每個人對自我權益都是百分百瞭解 甚至不知道該去哪徵詢 可能以為不合理條款就是對的 既然這是公開討論版 開放所有有興趣者皆可留言 限制理由就是沒有三十萬可笑罰金那位 老早黑單了 版主也只會挑那種贊成啊 其他反對意見通殺
作者:
longya (嗯)
2024-10-31 12:55:00讓垃圾中途礙媽開心真的好痛
確實 這次是踩久了礙媽們痛點 造成的結果呢被罷免的就不要在這丟人現眼好嗎
作者:
druu (聖菜>///<)
2024-10-31 13:30:00貓版不就是討論各種貓咪事務的地方,公開認養書讓認養者先明白認養條件再去做詢問,可以預先媒合避免浪費雙方時間不是很好嗎?不合理的部份熱心網友友善提醒一下也很好,不明白為什麼要禁止
作者:
ToMobaby (想著皮皮就是幸福)
2024-10-31 15:40:00認養人九成都是貓咪新手吧 板上一直推崇領養 又不公開合約根本是把新手往礙媽坑推吧 誰知道原來合約那麼多陷阱(我最後去寵物店領養 礙媽高姿態我也受不了)
就是想騙養貓新手吧 幫新手友善提醒他們視作批評審問
如果認養貓咪要被身家調查,還要自己花錢找律師諮詢認養書,誰要認養
作者:
ToMobaby (想著皮皮就是幸福)
2024-10-31 15:44:00在認養貓咪的過程 除了瞠目結舌的合約之外 我更不能接受 一面喊著要合約 一面又說要原放的人 那些情緒勒索能不能禁止發文啊?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10-31 16:02:00一個跟你說自由市場,卻不讓你公開討論行情的概念前面就有一個中途曾經送養一隻中途了幾個月的小貓,說送不出去就要原放,被撻伐了以後才改口說會想辦法不願放法律沒有禁止買賣,但有禁止放養,怎麼不先禁止支持放養的言論
作者:
longya (嗯)
2024-10-31 17:06:00禁止宣揚購買代替領養,卻放任垃圾中途搞爛領養市場Zzz
作者: utiusk 2024-10-31 17:34:00
整串看下來,為什麼噓的人會以為自己是認養人or養貓新手的唯一救星啊,也太自我感覺良好了吧,九成是新手?在這個年齡層偏大的PTT?也太自我感覺良好了吧,PTT又不是唯一管道,我來這裡看貓就是多一個選擇不行嗎?有問題我就去問有養貓的女同事or女同學or學姊學妹都比在這邊問版友好康多多這也要管?也太自我感覺良好了吧...
樓上107好了啦 推的也不見得都推崇這種礙媽條款呀 嘻嘻 既然不知道新不新手 多點保險不好嗎唉唷賴瑞 版主當不滿一個月還敢囂張哦 我有選上又被罷免嗎 少來找沆瀣一氣的同類好嗎還是要叫你賴導
還有有女人可以問當然可以 來這不就是沒有得問嗎 q..既然這樣 給點溫暖建議可以吧 不然又要被30萬罰金嚇退了
這裡是貓板,本來應該就可以交流各種貓咪的相關事,你喜歡問身邊朋友,別人喜歡多方意見詢問問網友不行嗎?也沒有人要禁中途送養,就只是要求送養文把要求寫清楚而已有什麼困難?覺得自己的要求有理你就堅持啊何必在意他人意見,有認同結收條件的人自然會去找你,不合格的先行刪除不是省時省事多了嗎?遮遮掩掩害怕他人意見只讓人覺得是自己也心虛吧
作者:
noshige (麟)
2024-10-31 20:08:00他人。自我感覺良好。
作者: saraia 2024-10-31 21:41:00
公開認養合約反而比較省事吧,否則私下談結果浪費了一堆時間才知道自己不合格…
選上又被罷免 哪來臉廢話一堆 不就代表自己德不配位嗎 可悲
本來就是 公開討論版都要成笑話了 皇城皇帝上朝 等著貽笑大方大家都知道你很廢 就安靜點沒人當你啞巴恬不知恥這成語發明的真好自己唯二有的政績被輕易洗掉還捧的開懷 你也是蠻可憐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31 22:24:00
有一說一,如果真的走站方常規的霸免投票流程賴瑞未必會被霸免哦。而且現在重點是他也是貓版使用者,跟上面支持或反對這版規的版友都一樣,他當然能發表意見~雖然我是不支持這版規啦,版主如果面對很多攻擊衝突事件都逃避不處理,關閉合約討論根本不會讓認養文的正面交流增加,要噓連耳朵剪不剪都能噓了XD。反方有心的話學055找個人來操弄個誇張反串的送養文這政策很快就會失敗~是罷免不是霸免,修正打錯字XD
謝糾正 罷免他當然能發言 只是看他得意的模樣頗不以為然反正就看哪篇再度被爆啦 近期版上有篇寫明不需簽署的版友現場到了才發現是騙局 這種規定下就招搖撞騙不敢想開放之後會有啥妖魔鬼怪版主目前就桶送針最快啊 之前把置底檢舉拿掉大概就可以知道管理態度了
唔 我是覺得認養書有就直接列在文章比較有事先告知、表達清楚的意志。紛爭主要多還是來自有的人玩過頭,過頭到連無關認養書的文也要毫無實據的硬去抓人文章的問題,簡單講就是挑好欺負的欺負,例如Grant055就曾經毫無憑據的就莫名在認養文內指責對方,我也不覺得拿掉認養書就會沒事,認養書依然存在不合理範本也是事實。總體來說應該還是讓板眾習慣是合理的批判就接受跟修改,沒有憑據的瞎扯就冷靜應對,不要在意噓並明確指出對方沒有實據後檢舉完就不用再理會對方了。不過我看板主好像對這個修改非常有信心,而且沒有實施過說真的沒有人知道效果實際如何,不如給一個半年期限,如果這中間都沒有雙方任何「因為合約書」而上來板上爭執的事件,那也許是個有效證明,如果有發生那這個修改自然是反效果的。阿如果有像055上次造謠一樣又造假的類似事件的話,應該直接啟動不歡迎人物,連分身一起永桶吧。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1-01 00:20:00
確實,完全不覺得新版規就能避免紛爭!尤其現在這節骨眼更怕那個所謂的「合約書爭執」又是055這類人操弄出來。因為這類人的思路就是要破壞現在的關閉合約討論極端只能靠更極端的造假賤招來達成。還有如果檢舉完但版主都不處理也是問題。因為目前看來他只會挑貓死掉送醫療針這種沒心申訴的來秒桶。所以當初賴瑞訂的那個認養合約書與檢舉處理進度都公開透明,但同時也不得過度審判認養條件的版規其實可能會比較適合如今的貓版~
但沒實行過就下定論其實是不公平的,而我覺得半年算是很難維持的長度,如果真的板主非做不可,那這個半年至少是讓板規有機會撤銷的條件,相對的如果真的撐了半年,也要承認可能是有效的。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01 06:47:00前任板皇以為大家忘記你上任幹了什麼事喔 笑死還好意思在那邊見縫插針
那就只能暫且先看這皇規效用 只是這不透明不民主的推進方法 真覺得似曾相似啊對了 人家自願公開也不行? 那些想暗著來的就算了自願還不給人貼?
他要改成選填,自由選擇。你們要要求板主先同意半年內這個條件阿,他還沒說同不同意下注喔。
作者:
lionwiner (每天看monitor十五小時)
2024-11-01 16:10:00我了解鼓勵認養代替購買這件事,但看來版規是改成不能提議購買,連對中途抱怨文下要推個不如去買都違規,這不是太過了嗎? 那像先前有討論貓舍這類的文是都要刪文嗎?
喔不不不,板主我覺得你不能把因為審問官遊戲引起的紛爭直接歸納成起因在有沒有規定要放合約書的板規,因為我記得在沒有規定之前一樣有在進行逼問合約書等條件,還有因為合約書的不合理引起的爭吵,這些爭吵通常是多因素的,不應該歸納在一個新板規的成立因素。這些認養文的紛爭多半來自雙方的過度極端,你如果可以確立你管理的標準,讓板眾習慣去信任檢舉後板規的處理,我相信紛爭應該是會慢慢變的簡短或減少的。之前的紛爭無法停止是因為沒有板主,唯一可以決定結果的就是吵到一方輸為止,現在有板主了如果處理明快,照理板眾應該會慢慢理解自己不用激烈的來往,而會簡單的交給檢舉去處理才是。你如果說是認為合約的私下議約這套說法可以讓不合理認養書引起的紛爭不延燒到板上,那我認同你可以以半年為限跟大家一起測試,但把紛爭歸因在這條板規我不能同意,因為這應該是要看你處理檢舉的方式。我說條件是半年內沒有因為兩造紛爭燒回板上,是因為這是你主張的效果,我已經把條件限縮到因為兩造紛爭延燒回板上才算數,因為這是你宣稱的效果。你的做法目前贊同的並非多數,你要一意孤行至少應該表達你願意負責的意志換取別人願意給你時間去證明。如果你堅持認為這樣一個板規就可以解決你想解決的多因素的長期問題,那我只能說你可能會讓自己變成一個因素。
版主回應的時候根本不管明顯的哪邊多數阿 都有人幫她統整了 還是馬耳東風 而且v6說的沒錯 賴瑞制定前爭議沒停過 因為有好一段時間根本沒有實質版主(那條規定跟認養文底下的爭論不是完全正相關 簡單來說她不會想表達任何意志啦 說改就改 重大決定不問眾人意老師是不是馬克思?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24-11-02 02:34:00認養契約是民事私人契約有問題自己去問律師我不贊成由板上幾個認養書檢舉狂熱者訂定公板,因爲這幾個人根本匿名,板眾也沒有義務被要求使用路人甲擬好的合約,這種事也不適用於多數決。舉例,我開公司想要怎麼訂合約當然是我跟對方的事,也沒有義務將合約公開給不相干的人評論。既然可以找律師,爲什麼要按照不認識不相關不專業的人的意見擬合約?事實上,貓板根本不應該爲私人契約背書,這裡只是一個讓送養文曝光的管道。有問題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請自己去法院提告,找律師寫訴狀。不是靠來歷不明幾個匿名id 說三道四自以爲自己等於法院還有,多創幾個id 就多數了啦多數個屁突然暴增的極端言論份子,以爲這裡沒有資深板友、大家沒有眼睛逆
我只能說當初訂立要公開認養書就是因為一直有對於有沒有附加認養書的審查,所以這板規不是多數紛爭的主因,那能不能改善送領兩造因為認養書在板上延燒的爭議是板主現在這個做法的重點,理解錯誤的話問題還是會在。如果要說來歷不明、是否分身來說不能表達多數的話,那你自己的信用程度其實是一樣的,你的帳號沒有比較特別吧?與其賣老不如講清楚板主這個實施到底有沒有可能解決問題,因為所謂不為認養書的紛爭負責,說起來比較像免責聲明而已,要吵還是一樣可以來板上吵認養條件不透明,繼續刁難認養文也沒有被解決。你看新的水桶文裡面是吵認養書嗎?就不是嘛。
笑翻,在這裡大家都匿名也都來路不明,就你比較高尚可以判定別人嗯?
真不愧是被我黑單的 倚老賣老不用了啦 無端猜測也是那個oa
板主好像沒有發現自己的矛盾,所謂降低合約書爭議延燒到板上為條件,是因為這是唯一沒有測試不知道結果的條件,你讓這個合約書變成選填就只是回到沒有這個板規之前的時期,那個時期已經證明有沒有合約書都可以刁,所以你這個措施到底還有什麼可以保證的效果?附帶30萬罰金或幾年內礙媽有不滿無條件搶貓的內容哪個正常人還需要你的QA才能判斷是不是合理的合約書?退一萬步不跟你探究效果的自信哪來的好了,你根本不管別人意見就實施後如果根本沒有什麼差異或狀況變差,你要如何展現你的負責方式?簡單挑明的講,你只不過是幫助那些認為自己靠著不合理條約就可以保護到貓的礙媽開心的繼續做臭送養中途的名聲罷了。你知道認養簽約不先公開敘明的情況下最正確的自保方式是什麼嗎?這條FAQ我可以幫你寫,就是連找都不要找這些不敢公開的人領養。這個就是認養書不用貼時期的公審方式,隱藏合約書到底又能幹嘛?
https://i.imgur.com/dBmBU7i.jpg板主辛苦了 想花時間寫FAQ真的很有心 也知道妳很努力想解決貓板送養低氣壓的生態V大的顧慮也沒錯 有些成因V大觀察洞犀的更久大概就像樓上一位板友說的 板主要不就帶著鋼盔前行直到被強拉下來 要不就只懲處交易贈送違規但求安穩渡過 這跟支持新板規是否佔多數無關 因為就算新規以投票方式通過 日後板上一但出現送養爭議 就會變成攻擊板主不適任的武器 希望板主要有心理準備 也很謝謝板主有勇氣嘗試提出逆風解方
作者:
ToMobaby (想著皮皮就是幸福)
2024-11-03 02:54:00那個 版規改成一率推崇收容所就好 可以嗎
上一個賴瑞跋扈成那樣說成鋼盔戰士喔? 礙媽走獸罷了沒關係啦 以後看到條件不對勁的 皇城內自有辦法 對看到不對勁 一律推薦收容所 除非那種以前發過文 有正常認養書的例外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24-11-03 09:49:00私人契約如何擬不應由不相關的匿名人士介入,除非你是甲乙方。民間契約擬定是兩方合意,若有問題,可自行連絡討論,若合意破局,那就是簽不成合約,甲乙方都可以找自己更合適的對象合作,認養管道也不限ptt,要跟誰領養,要送養給誰都是個人自由,浪費看板資源跟介入別人認養事宜已經超出貓板服務範圍,這裡是貓咪照護心得交流板面,不是讓幾個乳臭未乾連貓會不會養都不知道的小朋友在這裡鬧。拜託fb偏激社團很多,自己找幾個喜歡仇愛爸愛媽的去取暖,那麼討厭愛爸愛媽就不要看他們的認養文,而不是現實中根本沒人理你就在貓板瞎鬧另,支持板主,也不用花時間寫Q&A了本質上怎麼做亂板的人就是要亂要關注Q&A是寫給一般人看的但帶著目地來鬧特定文章的人,直接水桶就可以了。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03 10:41:00被強拉下來?板皇幹成這樣還有人歌功頌德啊不公開就是出事了活該啊 誰要你選擇要跟他簽的 跟貓版無關的
一直用商業甲乙方在定義認養合約我是覺得蠻搞笑的,也許板主的底氣都來自這種支持的獻策?要比喻我也有阿,你是要提供中途貓來尋求認養,不好意思我覺得你比較像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櫃在尋求投資,那是不是公開向投資人說明你的產品優勢跟獲利條件?那股東們要入股能不能對你公司的資訊提出建議跟質疑?可以嘛。明明你是廣發資訊要一對多,怎麼認養書就被你簡化成一對一的商業甲乙方契約書,那你何必公開送養?自己找一個你順眼的乙方去洽談不就好了?欸,要送養要大家都來看文章,合約書卻要簡化成一對一,就是硬要對方只能單方面的被迫接受你的條件,然後抱怨貓好難送,提一個板規修改講半天講不出任何你這個修改可以實際改善問題的憑據跟符合現實風氣演變的分析,一直問你哪些風氣問題你可以用這個修改解決,結果唯一告訴我能達成的效果是保護認養合約書再不合理也不用再被批判檢視。笑話講多了當成認真的。
這哪裡稱得上解方? 不就是頭伸到土裡去當沒看到?要完全沒有爭議,最簡單就是板上禁止領養文還有,其實合約書公開化並沒有對兩方都不利喔...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1-03 13:59:00
我也覺得乾脆送養文撤出貓版算了,省得衝突不斷反方越崩越極端連帶經驗少的送養方越送越傷心?還有版主到現在還是沒搞清楚,你真以為合約不先公開就能避免送養文糾紛呀?樓上好幾個都示範給你看了,直接在送養文噓你幹嘛剪耳超醜,或直接推文嗆說這中途是我黑名單大家快避雷不要跟他養去找收容所,然後剛好又因為你的新版規所以亂抹也不用附證據,你認為這是「正面交流」嗎?
這裡是貓版,不是認養版也不是中途版購買本來就是取得途徑之一
作者:
druu (聖菜>///<)
2024-11-03 16:33:00法律沒有強制認養寵物一定要簽契約 簽了契約也沒有制式內容只要甲乙OK用講的也是契約 所以實際上這個議題就是無解 沒看現實中一堆鼻屎大的動機就告來告去的 法治社會要解就是上法庭輸贏 變成第三方說的才是正解 這就有點像本版這次事件的起因了 雖然樓上有人說要吵到一方輸才會結束 但我認為其實你以為輸的那方只不過是懶得再爭下去而已 就跟這篇文一樣要就是繼續鬼打牆 否則就是退出爭論
沒板主的時候才需要吵到一方結束,你要敘述自己的觀點自己敘述就好了,不要拿別人的話切一段來用。現在要講清楚的是這個板規除了讓喜歡用不合理領養的可以放心舒服的用之外對板上有什麼作用,沒有作用的話板主要怎麼表示,領養書到底民法刑法還是商用根本不重要。
作者:
druu (聖菜>///<)
2024-11-03 17:14:00無解的事情就是無解 除非水桶 不然也不會推文五六百樓了而且您才是敘述了整篇自己的觀點 對認養者的幫助有限
我本來就沒有在幫助認養者,我一直都在問這個板規的改動到底對板上真正要做到什麼效果,沒有改善風氣的效果要怎麼處理,認養書不透明後遇到的質疑可以怎樣做,板主如果要像你丟一句無解那我會覺得真有意思。我當然是都在敘述我的觀點,講話前先弄清楚自己要表達什麼好嗎?正常的討論5 600樓又怎樣?吵跟討論會分吧?
作者:
Mjts33 (0chuan)
2024-11-03 22:06:00不能回文or發文討論的話,那當然是推文討論啊,幾樓又不是重點如果處理不來我也贊同直接左轉專門看板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04 07:21:00好了啦前板皇有板規還自由心證的最佳案例
這邊被講一下子就氣噗噗跑去檢舉最明顯的不就只有你嗎?
可憐阿 邏輯破碎反正你都自承是對人不對事的那其實也不意外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04 09:48:00上訴到組務還被打臉的到底在講啥ww啊現在世道就是厚臉皮天下無敵 不意外
我用app把你的id標亮,你有哪則推文是值得認真去回覆的XD?你連自己當初訂的板規被人講是容易引起攻擊的因素你都沒有要解釋了,你到底還有什麼作用阿?
來貓板看可愛的貓順便讓糾察隊進桶啊順便嘴一些邏輯破碎仔
作者:
druu (聖菜>///<)
2024-11-04 10:36:00完全同意這句"認真回應你就浪費力氣阿"
看來板主作風就是把功能限縮、爭議看不到就可以當作不存在了呢契約書簽訂的確是簽約人自己做決定簽約的,但是「審閱」內容的能力不是人人都有。承受契約效力的責任你可以都推到簽約人身上沒錯,但是PTT就是給大家公開做討論的地方,有些內容簽約人「可能沒有意識到」不平等的地方,其他板友提供意見(言論激烈與否視個人感受)供參考,最後要不要簽立也不是板友幫認養人決定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04 14:13:00看起來就是不偏激版的larry板皇而已從之前偏頗邪教團購群組就有點端倪了
幹嘛一直搞錯別人問題?我才不擔憂他們私下簽約會怎樣,因為你的板規又禁不了貓被搶走或惡意要回後上來這裡抱怨,只要不是單純針對合約書內容而是因為失控行為導致的爭議你又沒有理由禁止,而且什麼私下簽約是什麼民法巴拉巴拉只是你用來硬幹的高大上藉口而已,認養書到底什麼性質根本不重要。我要你回答的是:以前可以單純從認養書內容去判斷到底批評有沒有道理,現在只不過是回到前板主改動之前,你要怎麼處理在那之前就存在的認養文審問?你這個實施如果沒有實質效果你後續要做什麼表示?不要再拿A來答B了。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1-04 14:30:00
@0201這版主是說會寫啥Q&A幫助認養人審閱合約啦,但有沒有幫助不知道,就像審問官在很多篇送養文下激進審問其實也沒人知道是否能幫真正要養的人辯別,因為目前只有他們自己說這種搞法有大貢獻。也不能說言論激烈只是個人感受,現在就是搞到曾經發文挺過他們的人都覺得變太極端了才會吵到爆文。
貼給你清楚一點,1 怎麼處理往昔一樣環境的認養文無比發散的被質疑?2 如果認養文底下後續還是一樣爭吵不休,甚至爭論內容因為沒有標準而無法平息的時候,你要做出什麼表示?
有人看到噓文就覺得激烈,有些用推文留言的也很酸啊怎麼不說,反正太超過就檢舉進桶冷靜,限縮一堆功能只讓人覺得是方便管板
https://i.imgur.com/6PT0jX9.jpg 板主說鼓勵認養代替購買所以不准有鼓勵購買的推文,舊有版規已經有購買的相關配套了還又要限縮言論那假設以後板主想鼓勵以餵濕食代替乾乾,是不是也要訂一條不准推文鼓勵買彩色飼料之類的板規
作者:
ToMobaby (想著皮皮就是幸福)
2024-11-04 21:05:00不鼓勵購買 也不鼓勵公開領養合約 很霸道的板規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11-04 21:11:00不是不鼓勵,是禁止任何相關討論
我自己也是認同以領養代替購買,但我不會譴責購買的人,有正向資訊提供有需求的人才能鼓勵尋求正常管道及建立良好觀念、避免助長非法繁殖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04 22:10:00原來是繼承前板皇的遺志啊,難怪之前檢舉裝死拖到大家忘記,前板皇一檢舉立馬執行 嘻嘻連置頂檢舉都一起消失囉
欸板主,阿等你好多天了什麼反應都沒有啊?如果不會反應了記得以後不要水桶別人批評你板皇或是獨裁之類的,那些都是事實拿去組務會翻案的。邊說要改善認養文的爭吵風氣,在這串推文沒有憑據就講別人是分身不然就什麼乳臭未乾的,你不是制止而是在那邊謝謝支持,只要支持你在推文引戰也是好表現就是了?你覺得這樣雙重標準可以改善風氣喔?你能不能有一點板主要能夠平等待人的自覺?會用鎖文跟禁止違規行為來處理合約書爭議以外的其他紛爭,那合約書本身紛爭有什麼不能用鎖文跟禁止違規行為來解決其紛爭的?哪個紛爭不是起因於對標準的認知不同?餵養、放養、虐貓、原放,哪個不是因為大家認知的標準不同?該禁止的難道不是沒有憑據就妄下對方是惡意為之的行為,因為根本不可能一一定義那些詞義的標準。結果你現在不論合約書本身是否只是一般大眾多能接受的合約書可以證明自己沒問題的方式都剝奪,然後覺得以後可以天下太平,明明此前也大部分有貼出合約書的文章沒有被不合理的攻擊結果直接當那些都不算數,唯一獲益跟喜歡你這改動的大多都是喜歡在條款裡加諸許多問題條約的倡議者。現在只要標榜自己有合約書的送養文一概都可以用不透明不清楚的可疑送養人一概而論了,這就是你這條板規實質達成的效果。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11-07 15:54:00你提的那些措施,不用禁止公開合約書,之前你就可以做。該水桶的水桶、該鎖文的鎖文,你之前為什麼不做呢?也許你先前這麼做了,就不用動這條規定了我先前還沒養貓的時候也有考慮板上認養,但我不想遇到那種到最後一刻要帶走貓了的時候才拿合約出來的、或是跟他討論合約的時候還要聽到「好好養跟本不用怕」「你是不是心虛」「這些都是基本的,正常人根本不需要擔心」這種言論,所以我糾結了好久最後去收容所了。如果當時看到這麼多是正常內容甚至不用簽,我早就直接在板上領養了。
作者:
fox308 (狐狸(學測考完前不下棋)
2024-11-07 19:50:00推樓上!我三年前想要領養第一隻貓的時候,就是去桃園的新x義x團也是跟貓互動的很好,回到家後私訊官方賴,對方要先審核!都過關之後才丟了一張一堆罰款的合約書溝通無效(阿反正他們也不缺領養人啦)最後在幾番掙扎之下還是忍痛放棄後來去臉車找到正常的人類(非專業愛媽),只是剛好撿到未開眼的貓貓,就硬者頭皮奶大,正好被我領養走!原本也是要簽合約書的(正常版本)但在送貓來我家的那天,奶媽說不用簽了,我相信你們!憑著這份信任,我把他疼到了骨子裡~什麼都想要給他好的自己窮一點沒關係XD三年多了也還是有跟當初的奶媽保持聯繫~~~
https://i.imgur.com/PAhBMzQ.jpg順便偷曬!嘿嘿~~~
雖然有人討厭認養文下的合約書糾察隊,事實上公開合約書的必要性就是上面推文分享的狀況有人質疑合約內容和立約人要不要改、認養人要不要簽是兩回事以後認養人在簽約養貓後遇到問題是不是也不能來貓板抱怨?因為是兩造的私人契約?(推一下樓上翻肚貓貓可愛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24-11-09 04:29:00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4-11-09 12:27:00道理我都懂,但在這之前的事件並不是討論,而是攻擊
看了真的要笑死欸 自己腦補認養失敗的人會被推文鼓吹衝動性購買靠想像力在管板XD
實質上,合約書一樣可以有獲得讚賞跟高送養效率,#1bGNd2Ve 而且內容其實就是很簡單的切合官方機構的認養條件,以法律為依規去條列簽約,本來這應該是應該予以推廣以形成風氣的良好範例結果卻因為板主自己的認定失去了這篇合約書。板主這個調整最高興的就是附帶有過當條件而受人質疑時沒有人會替其說話的中途了。「嘿嘿 我整治那些領養菜鳥的武器又回來了」
https://i.imgur.com/HOEFJYm.jpg但之前的板規只是要你公開而已,你要不要把高額罰金附上去實質上你還是可以自己的公佈出來,為什麼不做呢?因為完全沒有人願意跟你一起配合這種合約書嗎?那這種合約書還能說是合理的內容,而板主在這推文底下說謝謝分享,那麼板主的FAQ是要推薦這種合約書內容,還是要提醒避開這種合約書內容?大多人不贊同的內容難道你的FAQ可以列入推薦然後說謝謝分享嗎?板主這個調整同時還把大部分的時間成本跟風險都壓給了領養人一方,領養人首先要面對可能重重審核後才會見到領養同意書而後功虧一簣的風險,也承受著受到不透明的同意書欺騙的風險,所有的查證、諮詢法律的成本通通歸在領養人這一邊。也許有人這時候要喊中途貓已經付出很多很偉大了,但跟你領養的人也該是已經備妥了要為貓負責一生的環境跟用品還有知識,同時正常的領養人他往後要為那隻貓付出的時間本來就數倍於你,篩選本來就是中途自己的責任,同時能公平和平的送出也一樣是你的責任,如果自認中途還可能必須上法院心有不甘所以就是要用可怕的違約金跟嚴苛不平等條約來滿足自己,那其實最佳的選擇是真的別做中途了,去野保當志工幫助野生動物或促使政客推動飼主責任立法都更有用處。這個板規現在的效果就是即使送養人想憑藉自己公開合理的同意書去強化對方的飼主責任,他也無法自我證明,根本不想立同意書的也要受到懷疑,不透明的東西根本就是讓人第一時間就不想接觸,這是詐騙猖獗的現代每個人自然養成的習慣。=====w大寫了關於板風的見解,我贊同裡面的各項做法,但有一些部分是我跟他們對抗過後的不同看法,他們會令送養人害怕的其實不是嚴格或語氣,他們最可怕的是標準會變動。
#1atFtfUa 裡面的爭執我有找到跟列出,但我覺得樓太高了。從這篇文章中,
#1ZZBs8FM 可以看到指標性人物他呈現的雙標。
https://i.imgur.com/gJYiZU7.jpg所以在板規的部分,不需要去針對是認養書內容問題、餵推文跑掉了…我用貼圖吧
https://i.imgur.com/c8qsgVF.jpg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4-11-09 18:48:00道理我都懂,但是針對之前透明化合約書的時候,對於親送到家跟後續追蹤一段時間之類的附帶條件,我個人覺得沒什麼問題(認養人覺得好就好)。這種還是會被依個人喜好噓文攻擊r,~"~
我覺得合約書的問題其實也一樣,條約並不特別突出仍質疑對方是不是要無限家訪或打擾隱私之類,對方保證過而自己沒有憑據就該停止,後續有事那是後續的事,無罪推定,原諒過失、不得已、無經驗是這些審問官缺乏的東西,給建議就給建議,那種當做推理劇在演的實在不必要。網路討論質疑、批評是難免,所以板主應該給的武器是阻斷到無限發展這一點上,其他的噓文、語氣說實在就是冷靜應對,踩線就檢舉,不必跟對方爭吵,只要板主有作用的話。
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4-11-09 19:01:00你看大家就都同意了如果需要就要亮出來,不需要就說不需要(合約書),總不能幾乎沒有異議的事情交出來給你了,後面又還在那邊,幹!我不喜歡你別的條件,管你的認養人覺得怎樣,我就要噓死你。他當然可以說不喜歡的就噓、這是表達言論自由,重點是言論自由以外你要有基本尊重啊。再說這種情況要依版規水桶嗎?這樣是不是能算對認養條件的無端騷擾質疑,感覺大家也未必會有共識。像我就只是想看看貓咪很可愛,內文條件還行啊,往下滑,幹,被審問。一兩次無所謂,久了是真的傷眼。
語氣很難規範,只能當做這就是這些人生長到現在呈現的樣子,公佈後對於內容,我覺得就是應對對方的質疑一次,說明自己的做法並非對方所臆測的,這時候就進入有沒有憑據的問題,板規就是應該阻止沒有憑據的後續發展,你如果被對方提出了實質的證據(有案例前科、有發言自己要騷擾之類)你也該認栽了。這就像逛講靈異驚悚的板,底下難免會出現無神論、純科學論、標點符號錯誤論,但也從來沒有辦法規範過。
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4-11-09 19:12:00道理我都懂,但每篇都來餒
這邊是講板規針對無限上綱審問的部分,能不能靠眾人的意見去反制、讓那些人容易陷入引戰或妨礙閱讀,那就不知道了。媽佛一些科學論有時候也是每篇來囉,公開討論區單靠板規很難處理到這種言論自由的東西。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24-11-10 01:09:00拜讀太誇張……謝謝。不是不能改標發文啦,我想板主很歡迎討論,純粹我想試文章底下申論有多難(空虛)@v6大,我沒提到小老師令送養人害怕是嚴格或語氣啊我的觀點是大家的背景修養不同,不是每件事都能爭出結論有明確對錯,互相討論也許可以發現自己的盲點、獲得新知,但不容易,比較適合用主題文章來進行。在認養文底下推噓很難聚焦問題,將來認養人也不方便爬文——誰知道〈〔認養/台北〕蛋蛋〉這樣的標題討論過違約金(隨便舉例)?還要麻煩板主整理嗎?我認為不能因為大部分人判斷小老師或中途誰對誰錯,哪個板友邏輯不佳,就希望限制他發言(除非到鬧板的程度),因為這本來就是討論的目的——因此我上面回應並不計較個人發言的對錯。但是對於認養文來說,因為它不是用來討論的好地方,所以我認為除非明確違法,例如要求寵登不轉移、無單固定費用或私繁等,不必在認養文底下非難送養人。餵養、放養、原放或送養型棄養等道德標準比較不適合在這時候拿出來——另外發文討論,來啦出去講(派)。譬如上面「南瓜」那篇,我覺得「棄養就是棄養」的噓文踩線謾罵(轉讓並不是棄養)。雖然能同理k209大那句「他好可憐喔」的情感,但我認為沒必要說出來。
我並非說你有提到這點,也贊同你所說的各種做法,但我是依我所觀察到的文章來說,他們可能連自己的標準都無法維持一致,所以無法等到一些議題有所一致後才決定怎麼規範,因為他們隨時可變動,所以優先停止沒有憑據的無限上綱,其他的做法都可以陸續推行。
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4-11-10 02:24:00道理我都懂(是要講幾次),但本次版規修改前,沒有違反版規的各認養文被霸凌是事實,要求小老師們自主規範嗎?我覺得他們辦不到;版規限制嗎?到時候又被言論自由四個字壓制反變成執法過當。有些言論踩在灰色地帶上還是具攻擊性的啊。而且對於是不是無限上綱,各人的標準也都不同,假如今天有人認為某人就是在無限上綱亂噴一通,而那個某人則說他沒有,他只是表達不滿而已,這時候又該如何是好?(攤手)對了我說貓貓「他好可憐喔」是因為原po修改前,我以為要送養的貓才是養比較久的啦,然後原po後來有解釋過,我就覺得沒有什麼關係,但我是沒有回頭去補表示理解的推文這樣。那我的第一個疑問是:「討論」這個動作不是應該建立在先不要對任何一方做出有罪推定的前提之下才能成立的事情嗎?但現在已經不是這樣了,想執行的討論最終也只能成為指責吧?(悲觀)第二個疑問是:對誒無限上綱這四個字的各自表述該怎麼孑孓?(打一堆錯字的部分)第二個疑問是:對無限上綱的各自表述該怎麼解決?
我有提請看仔細,就是不要去管表述跟定義的部分,直接要對方拿出實質的憑據,例如walagi指控別人故意餵養或放養或標題詐欺,那就要他拿出別人是真的蓄意餵養、放養所以不去抓、蓄意詐欺的憑據,snow指控家訪條約會一直騷擾一樣要他拿出實質的憑據,不能只憑自己的推理就一直質疑下去。而我也要說,你希望他們的行為徹底消失是很困難的,只能盡量壓抑他們修改自己的語氣,質疑變成建議。我相信w大說的給中途建立公版同意書後他們一樣會持續檢視每個同意書有沒有達標。有礙媽他們就會存在,不然就只能讓認養文消失,我自己是寧可認養文續存。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10 11:05:00謝謝支持=》朕知道了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1-11 00:49:00
版主大人要不要重新考慮收回版規,不然每篇有訂合約書的文章都會被這樣噓文,就算是正常的合約書也要面臨這種狀況,這樣真的有達到你「正面交流」的理想嗎?
#1bJbMmIn (cat) [ptt.cc] [認養/台中] 親人小貓請大人撥空回應一下這個早跟你提過會發生的狀況呦~
作者:
druu (聖菜>///<)
2024-11-11 07:59:00目前版上的認養文雖然不多,但已經很明顯了,連同爭論之前的文章來看,不管誰規定了什麼,一定會有反對的人存在並出聲,世界就是那麼的不美好,烏托邦請去夢裡找就好,所以這個議題根本吵不完也無解,而且我覺得很多大放厥詞的人根本就沒搞懂這一個月來爭論的起因跟重點,整天在那邊質問版主,版主的立場好像又不能不回應,前面講了認真回應真的是浪費力氣,說穿了,你們不過只是想看到自己的理想經由他人之手呈現在自己眼前以滿足虛榮心罷了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11 14:16:00懶得管又想免責就是這樣管囉
回V大,因為我很少上ptt,平常忙著養貓
https://i.imgur.com/IQf4SI7.jpg我是懶得說明所以都丟在FQA,而且非常透明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到,不是經過層層審核才在最後一關功虧一簣,我的態度就是你看好這些條件,你要接受就接受,不接受我也不勉強你,我根本沒訂濕食家防,回報也是很低頻率的一年一次,V大你根本不了解我的送養規則,你只是在宣洩你對其他中途的不滿而已。罰金的部分是上法院要用的,虐殺要捐款30萬元給動保團體幾乎是根本用不到,要讓法院認證虐殺貓咪除非自己白目拍影片不然幾乎無證據,對我而言我送貓出去幾乎管不了,會有這些條件是真的有白目丟貓還來要第二隻,或是被親人爆料虐貓==我自己是有遇過白目丟貓還來要第二隻才發現他第一隻給我假照片,後來又扯謊多次,我才告上法院,結果發現當時用的公版認養書一點用都沒有,還被迫到花蓮開庭,(後來才加上指定法院),過程有多痛苦有多煎熬,最後他媽拿一疊厚厚的證明他女兒精神障礙有領殘障手冊,還怪我不該跟他簽約,我哪知他本來怎麼樣,他本人看起來就正常正常的,最後賠償金額才奶粉錢3000,連我租車開車彰化到花蓮、請假花的錢都不夠...我沒有隱藏什麼資訊,QA也寫好很久了,審核過就給貓,就是這麼簡單,一定要把其他人做什麼事都扣在我頭上?
#1UAHw7bd (cat)我反對不合理罰金的合約書,更反對有這種不合理條約還被板規護航而能隱身,你能列我能反對,你找得到人願意吞是你本事,你要列又經不起別人批評?板主敢把你這種條約列入他的FAQ推薦別人簽嗎?不過現在你連列都不能列那我直接說你不透明不該被選擇你有什麼好反駁的?篩選本來就是你的責任,跟你領養的人已經要為貓負擔往後十幾年了,你該負擔的東西如果你覺得不對等那我明白告訴你,別幹了。你有本事把自己的同意書貼上來給板主證明你的同意書很適合推薦啊,不過現在你行嗎?嘻嘻。
#1bGNd2Ve 別人的認養書好到人人讚,以前能公開的時候也一堆相安無事的,你的真的比較特別呢。不過現在我所能看到你跟他的認養文都一樣屬於板規3.a不清楚不透明的認養文,不該被考慮。你不是很喜歡這個修改,覺得問題解決了嗎?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11 22:33:00現在這板主立場很明顯啊,沒看到板上和樂融融嗎 以後就算有問題也跟他沒關係,你們自己要找到有問題的中途簽的,只會來找他叫,真的是公雞變飼主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24-11-13 15:34:00我覺得相關板規應限縮在公然侮辱或誹謗的範圍,基於言論自由,不擴張至對文章或留言內容的審查;所以當初v6大和其他板友檢舉walagigi、板主開罰後,板眾反彈到組務放人。我會把這件事解釋成爭議留言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釋字509)且與公利有關(餵養)所以不罰(誹謗);但後來「標題詐欺」無涉公利(貓外觀),不是可公評事項,非屬不罰。我記得前者發生當時,還出現「你媽」和「跤數」等公然侮辱留言,這些本來應該可以處理(但當時的情況我認為板務難介入);如果大家清楚界線在哪,其實沒必要修板規,至多把「惡假害」放到鬧板定義就好。我們真的要找其他的原則去約束板友發言,板規會變得很不俐落,反而更容易造成對立,引起爭端。@k209大,我想如果我們要限制認養文底下討論的話,我覺得不管「南瓜」飼主有沒有補充說明,都不適合留言議論送養理由,螢幕前我們不清楚貓的狀況照護條件飼主做過什麼努力,如果沒辦法基於平等協助的關係,送養人不需要跟鄉民確認什麼。我希望您能理解小老師也可能基於相似動機,遂以個人觀點去評論放養餵養合約書內容等,用詞過當(每人感受不同)變成攻擊,重複變成了霸凌。我們其實很難另訂標準去管理,只有「言多必失」時,再依板規去限制發言——不然就投票(無解的解)討論全禁,認養文不要留言,推可愛高調慎選都不要。想討論發文或回文,自己控場。
https://i.imgur.com/zA2mMlp.png▲反駁金字塔(朱家安中譯版,哲學哲學雞蛋糕)PTT作為開放的匿名討論板,勢必有討論層次比較低的言論,但我覺得霸凌的情況不比貓瘋乳牛嚴重。對我來說,貓板是板塊交界處,地震活動頻繁,再三吵架(還得不到結論)很正常,是缺點也是優點(跨領域)。我們通常只能有效的管理反駁金字塔最低層次之言論,歡迎並鼓勵層次四以上的討論;如果我們過份在意不屬於第一層辱罵(誹謗或公然侮辱)的「攻擊性」言論,也可能會讓我們卡在第三個層次。最後,雖然感覺沒有在討論板規了(對,我很煩),但我還是把我前面提到的先製作中途向FAQ和調整認養文格式之概念補完。我先整理養貓後我自己學到的認養資訊條件和合約內容重點(圖長,傷眼,一定有錯):
https://i.imgur.com/0ALA9KP.png[1]
https://www.pet.gov.tw/web/O201_Fido.aspx[2]
https://bit.ly/479x4Mu我覺得一篇認養文應該要儘量涵蓋上面邏輯圖中的多數項目,注意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平衡(沒列入就是沒有、不用或不需要,而非「不知道」)。書面合約雖然很重要,但合約書範本不必是認養文的核心——清楚、可依循的認養條件才是重點。如果我們能設法讓送養認養雙方掌握認養流程的要件,引導雙方各自拿捏合理的認養條件,再輔助送養人先將上述資訊整理成詳實的認養文,公開發表給認養人閱讀那我們比較有機會讓雙方預先就不同的觀念思考,展開溝通,避開一些無謂的紛爭。不好意思,又嘮叨一大串。板大辛苦了。以上。
但是現在要先讓板主願意承認他的不準張貼同意書是有問題的。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13 18:25:00從前面幾個裝死的案例看來他有像是會承認自己有問題的嗎
他那個新判決不用等申訴,想要的也可以直接跟小組檢舉阿。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24-11-14 10:34:00漸漸開始出現一堆奇怪的送養文了
作者:
alex1156 (alex1156)
2024-10-29 22:35:00推
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4-10-29 22:42:00醫療費用部分需要在認養文內公開醫院收據嗎?這樣可能比較不會有金錢糾紛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4-10-29 22:43:00推 超認真的版主
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4-10-29 22:47:00噓文是PTT所有版友能享有的權利,我支持保留噓文功能,在亂版、挑釁、洗文章、錯誤觀念(例如前篇放養妖魔化的文章)等明顯擾亂版面的討論是否加重懲處,或是累犯加重這樣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29 23:11:00原板規已有(4) 商家廣告、(5) 活體買賣與相關賣家推薦…等針對賣貓宣傳的罰則,但不解為何還有增設”宣傳購買代替認養”之禁止條例?如板上有人說想養特定品種貓,有人回”你可以去買啊”、或有人抱怨被慣中途刁到受不了,想養隻有眼緣的貓好難,其他人回”去買還比跟他們認養容易”請問這些言論也算宣傳”購買代替認養”嗎?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29 23:25:00再來,肯定你對認養文有明確規範的舉動,證明人就是得要被逼才肯做事;但認養書相關第二點”認養人若對索取的認養合約書有意見,請私下與送養人討論,勿擅自公開於板面上,違者視為鬧板、引戰。”先不管是否有想讓被壓制已久的慣中途復辟之可能,若有中途假借送養名義,訂一些容易違反且帶罰金的合約,造成斂財之實,想請問你針對這塊會有所裁決嗎?裁決標準又為何?會問這題,主要也是因為關於認養書的部分修正條例,讓我感覺到你的態度是”我知道有詐騙且也發生過,但我不想在板面上管,為了板面的和諧所以以後不准在板面上討論是不是有詐騙之虞,若真有詐騙也是詐騙方和被害方你兩造的事,被傷害到請你自己去上民事法庭,其他閒雜人等不準批評”這樣
本來不認同就可以噓,不用過度解讀噓文吧本來版面都是公開的,文章本就會受公評
作者:
longya (嗯)
2024-10-29 23:55:00用推講負面的話就可以喔?看到噓就玻璃心真的莫名其妙
作者: utiusk 2024-10-30 00:23:00
推噓都要保留 不然我來PTT幹嘛呢 那只不過是肯定否定的記號 更多的紛爭是遣詞用字造成的如此一來要認定就會比較幸苦版主了
一點負面影響都承受不了 還是別上PTT吧 再說有時噓文是為了紅的明顯 也不是否定
欸不是 所以看到噓會這麼受打擊??那用推的文講一樣的話 那些人的破碎玻璃就黏得起來嗎?認養文條件無端批評是? 看到不合理不讓說嗎?誠如上面W版友所說 那些帶有不合理罰金與罪責的認養文底下推文都不能討論 那要如何規範? 你不能雙手一攤全交給潛在認養人處理呀 更何況之前版上才發生明明認養文說不必簽屬認養書 結果到了現場才發現還是需要 條件也嚴這難道沒有詐騙之實? 更別說此條開放之後會多亂望你三思 請務必保留原本認養書欄位需求與否 而且一定要貼出來 至於不想受公評者 那就不該發到公開的地點公開而且可接受所有人公評的論壇 發在私人社團豈不美哉刻意亂版 不是針對事項討論者同意可以加重處罰 但不是像這樣 大有越過越倒退之勢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10-30 01:41:00反對不公開說明書,你可以罰惡意攻擊批評,但不應禁止討論,有的人就不知道那些內容是否合理、是否為常態,為什麼不能拿上來詢問?
為什麼不能公開認養合約書為什麼不能討論,很多認養人有疑問為什麼不能上來詢問?認養人要不要接受合約內容也是決定權在自己,連討論都不行是在遮掩什麼
作者:
mbczzz (幸ã›ã«ãªã‚ŠãŸã„)
2024-10-30 01:54:00認養合約是雙方合意就好沒錯,但為何其他人不能公開討論?
不支持認養合約書改成選填送養人亂訂高額違約金和隨便收回貓的條款才是應該被檢討的風氣(上次那篇被噓到刪文的腫瘤貓到現在都還沒送出去喔^^完全不覺得針對這兩點去批評是在亂版或騷擾如果合約內容都合情合理有什麼好怕大家檢視?
認養切結書公開本是好意但現在就連沒有罰金沒有隨便收回的合理條款都有人可以挑毛病了其實版主也很難為
我也支持認養切結書公開,有些訂不合理契約又說沒人認養要原放,風氣如果可以改變有何不為另我覺得版主作法本來怎麼做都會有人說話,不必有人說怎樣、或是被噓爆該該叫就更改條文是說大部分合理條約都會被推的吧
公告認養合約書還要在那邊偷偷摸摸 合約書本身是什麼不可告人的東西嗎?購買代替領養又怎麼了?很合理不是嗎?
推 合約書覺得不合理就不要簽不要認養,且愛在板上引戰的某些人根本也沒要認養貓,只愛放大檢視每篇認養文,人生沒有其他有意義的事情可以做了嗎?真的是十分厭惡那種只會噓文跟出一張嘴且對貓狗根本無貢獻的人士。
作者:
yinyang102 (ã„ã‚“ã„ã‚“ãˆã‚“)
2024-10-30 03:22:00反對不公開跟雙方私下討論認養合約書,個人非常感激一直以來有些版友很熱心協助檢視條文內容(暫不提遣詞用字可能有些爭議),作為新手的認養人不一定能意識到部分條款的不合理性以及後續會產生的問題,還有之前為何要求必填,就是有出現認養談到最後一刻才說要簽認養書的情況。從規定必填且公開之後,部分送養人自己可能都沒意識到有爭議的條款也能獲得改善,我認為這對於整個認養的環境是相對正向的。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30 03:23:00
改這沒用吧,就算不用討論合約書,還是能找其他點噓文呀。那到時又有攻擊爭議,版主要怎麼處理咧?
#1bBIGPOv #1bEXSK-m認養合約書公開和雙方合意的衝突點邏輯在哪?認養貓的相關訊息能公開 但合約書卻要私下憑甚麼
還有購買寵物本身就是一件合法的事 所以在這個板宣導大家合法反而會被水桶嗎?
那將來推文提醒版友慎選合約書會被桶嗎認養文好幾個洗推文每篇都推慎選認養人怎不桶看來是必須在每天認養文提醒慎選合約書了
作者: HT52038 2024-10-30 03:46:00
我覺得很多愛媽對收容所的惡意地圖炮也很敗壞認養風氣要不要處罰啊 呵呵 為什麼對中途就如此雙標養貓管道明明很多 就中途最特別 這裡是貓版還是中途版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30 03:58:00
我講白啦,如果版主只會秒速桶貓死掉來送醫療針的,其他就關閉檢舉區當作沒案件,只敢桶一些不會吵鬧爭取的,那就算版規改成不用討論合約書,萬一遇到圓滾滾虎斑那篇直接噓你剪耳醜貓引發後面糾紛的,要怎麼辦?
想偏袒中途忍很久不裝了 檢討中途就是負面影響檢討收養人就是正向交流是吧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30 04:03:00
這版主才不是偏坦中途XD他是不想處理送養文太多糾紛,直接關閉討論省事,所以我就問,噓你剪耳醜貓誰要養這句造成後面文章互相攻擊到爆文,版主要繼續當沒事?
醜美審美觀不同很正常 何必要大家都一樣 他不養其他覺得美的人養就好啦 有啥不能說的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30 04:10:00
剪耳就醜,那貓版別送養結紮過的貓了~
人的照片貼去beauty都會有美醜評論了 貓的只能評價為美 那直接文字獄推文有醜直接桶不就好了因為只有要醜 就一定要吵到對方趴 不是嗎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30 04:15:00
那是你啊,但就是有人不能接受送養個貓還要被罵說幹嘛讓貓結紮剪耳
覺得美的會去認養 覺得醜本來就不會去認養 糾結在?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30 04:17:00
每個人糾結點不同,你懂這點就好XD
所以那只是個人問題 就不該上綱到板規規範眾人不然一堆玻璃心 都別推文了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30 04:22:00
樓上不用怕,反正版主不會處理這個XD我還是要告訴版主,就算你真的能關閉合約書討論,送養文還是會不斷有攻擊糾紛的檢舉文你信不信?不過光是關閉合約書討論你就過不了那群版務抗爭老面孔了XD。還好反正早就撤掉檢舉區當大家沒看到就能繼續鴕鳥對吧~
大家用噓 那我放心用了 說真的 會增加這欄位不就是之前亂象太多 那個賴瑞才會新增的?(唯一善舉 現在為何要除去德政 本末倒置 紛爭是認養文而起 但不代表合理探討認書就要被禁止 這根本因噎廢食版主目前處理最迅速就是桶針 其他一言難盡 那篇洗文的還在呢上面mi說的沒錯 要這樣搞乾脆文字獄好不好 有醜 難看等一律桶 好不好 直接戒嚴^^ 這種主觀的事物到底現在大家就有疑慮了 希望版主不要一意孤行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05:05:00賴瑞做過有貢獻的事跡只有公開認養同意書嗎?
我印象中是 還是我有遺漏的? 因為時間實在太短了如有缺漏 歹勢 我是記得她最有貢獻的就是欄位 其他忘了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05:43:00記得好像還有相關管制藥品禁止買賣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30 05:50:00
賴瑞除了合約書和檢舉區公開透明,也有訂下不得過度質疑合約書的規定。他也不會只挑不敢吵的人桶。不過他最後被你們拉下來了XD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24-10-30 05:56:00支持板務!認養契約爲民間契約,應以當事人合意爲主,不應助長特定幾位固定長駐鬧板人士予取予求!說真的這幾個特定帳號應該要查一下是不是同一兩人,他們在板上花了異常多的時間,明明沒有權力,卻認爲自己有特權要求別人按照他們的個人意見做,這幾個巨嬰已經嚴重影響板風跟看板發言意願,且多半他們針對性的發言與貓咪照護無關,只是想要以無根據全憑個人喜好之發言擾亂正常貓友交流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06:00:00沒有,他自己就是他被拔掉最大的推手,要不是他太誇張,組務也不會那麼積極主動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24-10-30 06:04:00請個各位認養人對認養契約有問題者,請自行專線諮詢律師或民間法務專家,貓板只是一般交流社團,板友也不應自以爲懂實則強加個人喜好於一般送養文,偷渡個人價值觀強迫別人照你意思行事,若對契約有問題,兩造可洽律師,第三人不應介入他人契約,這已經達到亂板!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06:10:00我覺得既然你都敢懷疑別人是分身了,那你要不要端個證據上來讓大家笑一下?講個實在的,假設我說sno其實是wala的本尊,然後sno說他不是,hey 才是,你該相信哪一個呀?hhy啦,打錯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24-10-30 06:13:00有幾個帳號在板上吵鬧超過一年了,沒有任何建設性發言,全是鬧板推文(不論噓或堆),看不出有任何正向交流之傾向跟意願。不用以噓或推任認定,這些人發文內容涉及引戰,挑釁,強加個人意見於他人po文者,不照他意思便瘋狂推噓文,建議三個月、半年甚至永久水桶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06:15:00要說時間很多也是笑笑,並不是每個人都要把自己搞到時間有限才能舒服過日子好嗎,啊不然你也可以假設那些人就是沒工作領社會補助在路邊乞討整天無所事事專門在這個板跟人家找架吵呀,這樣你會比較舒服一點嗎?你講的不錯啊,貓板只是一般交流社團,分類為休閒生活-寵物相關,是用以討論貓隻相關事宜為優先的看板,但這裡可不是專門的中途送養板耶中途送養文有任何不利於領養者的部分,本來就是可以討論的呀,有人覺得語氣不好,那有人也覺得條文不好呀,不如一個改條文、一個改語氣,不就皆大歡喜?現在板面上跟過去相比,已經減少那麼多問題中途和奇葩送養文,還不都是靠這樣日積月累談出來的?你如果那麼想要讓各中途和送養文,不管再怎麼奇葩有隱情,都可以不受監控干擾也不許批評質疑的話,要不要去連署一個專門的中途板,真心支持你喔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30 06:35:00
版上並沒有都是送養文吧,交易文心得文也很多。那現在是要訂有合約的送養文全面退出貓版?先說我贊成喔!這樣版主更省事對吧XD至於新開的中途版又會有什麼鬧版糾紛那就是新版版主的事了XD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24-10-30 06:51:00覺得哀傷 貓版倒退十年 本來覺得認養合約書朝著合理的方向前進了說 感覺版主受到了很大的壓力吧
我想養品種幼貓 領養代替購買板主可以免費送我領養嗎
作者:
pokaro (啵~咖摟~)
2024-10-30 07:26:00貓板看這麼久,認養書公開覺得沒問題、其實不需要改掉。該改進的應該是不要讓某些人士一直見縫插針的挑人毛病當小老師、遇到不合他們意見的時候就開始無能狂噓,別人反駁質疑都不行,打著自由發言的名號各種挑釁,這才是現在認養文的最大問題吧。
作者:
okmzaq (ooo)
2024-10-30 08:21:00這篇討論再多大概也會被無視
作者:
arnus (星狼)
2024-10-30 09:36:00覺得合約書應該要公開,整體看下來貓版的合約書確實有越來越合理,覺得這才是對領養人的保障,也讓送養人意識到有些條文是不合理的。不公開就不用受到公評,那不就跟fb一樣,剛好便宜了作亂的那些礙媽?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24-10-30 13:58:00法律上即使私人”合意”合約也同樣有unconscionability的規範,也就是即使沒有實際規定,也不等於可以無限上綱的認為合意就是怎樣都可以,即使合意但明確違反公平原則也會被判為無效契約。Ptt是公眾論壇,使用公眾資源受公評是其他使用者的權力,也是要使用公眾資源應付的代價,否則難道通姦除罪,公眾人物的婚外情大家就不能討論了?簡直就是荒謬的結論。使用公眾資源付出被公評的代價本來就是合理的,和他人有沒有介入根本是兩件事,討論評論是言論自由的範圍,再討論也”沒有實際介入”沒有實際影響力,要簽的還是可以簽,要不合理壓榨他人的照樣可以不合理,這種邏輯根本就是混淆了實際權力和言論自由兩者的差別再説一次,評論推文是言論,不等同實際介入。故意混淆這兩者的人,只是想限制他人的言論自由,好讓自己在使用公眾資源時的行為不受評論而已
可以感覺到幫大家審核合約書的板友已經傷害到某些族群的利益了 才要搞這種小手段讓大家都看不到「貓板鼓勵認養代替購買」 是什麼時候的事情阿? 這裡是貓板不是認養板 憑什麼對認養跟購買兩件事可以這麼雙標
如合約書不能公開討論,認養人怎麼知道何時該有疑慮?
看起來目前是有兩大題大家有疑慮其實可以開投票1.合約書公開與否 2.噓文是否關閉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18:59:00請勿試圖將合約問題和看板管理混為一談,這句話你出bug了
作者:
noshige (麟)
2024-10-30 18:59:00支持板務。公開合約書其實沒壞事、但長期被特定人士審核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19:03:00你若不想負擔認養同意書管理的責任,合理的作法是”不禁止po認養文、也不介入認養合約書紛爭”,把不想處理的問題冷凍,並禁止大家討論它,這種鴕鳥心態並不可取
好了拉 你的"討論"只是把你想要的加在別人身上而已
作者:
noshige (麟)
2024-10-30 19:06:00或許,有能力且不鴕鳥心態的人,可以去申請當板主?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19:08:00你乾脆說應已有專板Pet_Get,故本板禁止再po認養文,真有認養需求請洽專板,你以後就再也不會在貓板看到認養文紛爭了,這邊就讓大家專心曬貓分享飲食健康資訊或討論野貓問題與貓害防治相關即可討論本來就是兩方或多方在彼此”自己想要”與”不想被改變”之間拉扯後最終取平衡呀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19:14:00有也會是乙方,畢竟我送養貓隻從不會逼人簽同意書所以站在乙方立場,”為什麼要給你個資”、”為什麼要給你不定時監督我的日常生活”,甚至在不違反動保法的前提下”為什麼不按照你的方式飼養就要給你錢、甚至愛貓會被你奪走”…等,這些都是會反問甲方的點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30 19:24:00
包括你為什麼要幫貓結紮剪耳變醜害我不想養了嗎?XD
擋到人財路 有詐騙斂財的壓力 被騙的認養人越來越少連認養人遇到有疑問的合約書都不能討論 才能騙下一個送養人要收醫療單據費 收養人應該收個合約法律諮詢費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0 19:41:00基於送養人的立場,送養貓隻目的無非就是為了減少野貓數量,讓野貓除了流浪以外還有其他貓生選擇的機會,也因自身能力可能不足以把遇到的野貓全部吸收,所以需要廣大潛在認養人的協助,送養人在這邊的角色應是中繼站,重點在於”遇到野貓、送養/原放,繼續遇到野貓、繼續送養/原放…把精力用在如何提高送養效率才是正道,不應拿來過度篩選認養人或已送出的貓,甚至不肖到把本應感激不盡的認養人當免費代養甚至是善款提款機,並嘗試把這種鄉愿風氣合理化幫貓結紮若沒有要送養就剪耳啊,有要送養的話可以先送、送不出去再剪,沒必要一開始就讓貓隻破相吧?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0-30 19:49:00
他本來紮完就要R回去,術後休養發現變親人才送養~
作者:
yinyang102 (ã„ã‚“ã„ã‚“ãˆã‚“)
2024-10-30 19:50:00建議這個版直接禁止認養文跟交易文,板主主要負責管理看板的運作,而不是作為法律裁決者。認養或交易的雙方後續行為,實際上並不是板主的責任範疇。當爭議發生時,應由雙方透過法律途徑或私下協商來解決。討論區的板主沒有職責、權力、也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和背景來裁決或管理這些問題。
作者: HT52038 2024-10-30 20:01:00
為了本版和諧建議新增一條規定禁止說貓醜
作者:
yinyang102 (ã„ã‚“ã„ã‚“ãˆã‚“)
2024-10-30 20:14:00不好意思少講了,討論文跟推噓功能也都應該關閉,畢竟看板的目的是為了提供一個正向的環境供板友分享和交流資訊,公開審判或過度批判的行為會影響到板面的交流氛圍,也帶來不必要的紛爭。若當事人不滿意對方的言論,也可以選擇私下提告,這就是私人之間的爭議,應由雙方自行解決,非當事人不應插手。不過這似乎跟這段「至於評論不等於實際介入這點,即使是網路討論區,評論也會讓人有壓力,不然就沒有網路罷凌這種事情,也不用板規或法律來規範人在網路上的活動了。」有點衝突,能否說明一下板主的責任範疇,還有職責、權力、跟是否有足夠的法律知識和背景來裁決或管理他人在網路上的言論呢?
作者:
longya (嗯)
2024-10-30 20:15:00建議這個板直接改唯讀
直接唯讀好不好 這麼皇城喔版主堅持一意孤行 那之後被撻伐不能怪大家哦
宣傳購買代替領養不行?噓文也不行?(哇噻我開眼界了
作者:
clyanal (bow)
2024-10-30 22:55:00我在貓版po文送養將近十年,爭議是近兩三年開始大量增加,而且大多有固定要求檢視合約條款的也是固定某幾個帳號。在這之前我即使簽訂公版的認養合約貓版也是多少都會有認養人有意願。但最近這一兩年即使不用簽訂合約從貓版來認養的人只有一個...我個人不反對討論詢問認養合約條款是,如果有意願的認養人和送養方私下討論會比公開質疑撻伐來得友善許多。辛苦版主觀察到這點並勇敢做出決定~
作者:
elz04 (選擇困難)
2024-10-30 23:04:00噓文請保留
作者: HT52038 2024-10-31 00:56:00
有更多人意識到與其跟中途溝通半天不如去自己撿/去收容所 有什麼不好嗎 如果都嫌麻煩不養了那不就跟被認養書勸退一樣 照本板常見邏輯肯定沒有決心 不是好的領養人 被篩掉剛好~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10-31 01:05:00認養率下降(x)向中途認養率下降(O)
這邊怎麼做都會有人有意見,要嘛帶著鋼盔幹到底,然後被一群糾察隊鬥下來。要嘛直接神隱佛心管版,偶爾捅捅幾個買賣違規的
因為近來更多人注意隱私重要性 明明還是有好幾篇貓可愛 條件又正常的送很快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24-10-31 04:05:00禁認養文算了 認養書的水感覺好深
所以你要忽略這裡不少人的意見? 堅持連討論都不能??現在就有問題的東西你要強行通過?要不要直接禁認養文阿?
所以我開一篇探討 你就會把最後多數人同意版本當作本版公版嗎兩種都有 人數你可以自行統計一下啊 不投票想強闖?影響版友閱聽感受(x 影響礙媽越聽感受(O*閱聽明明可以針對內容規範的東西 硬要一竿子打翻所有針對內容的建議 不管怎看就是想復辟啊^^司馬昭之心 太明顯了
作者:
noshige (麟)
2024-10-31 16:59:00版主辛苦了
我滿贊成的,來噓認養切結書的很多來鬧,鬧完還說你不要玻璃心,根本就不該以自己的偏見來看這件事,我不加上罰金罰責是要怎麼嚇阻潛在虐貓者?沒有罰金根本不用遵守這些條文,想丟貓就丟貓,想搞失蹤就搞失蹤,一般的交易都有違約金了,就認養合約不能有?我花費時間精力去法院提告,不能把幾萬的違約金寫明白在合約上?法官也說沒有寫就是沒有,我朋友送貓對方連續丟失還隱瞞,就是這次法官這樣跟他說的,這些鬧版的人能負責嗎?送貓送出火氣來,花自己的錢又傷心,鬼才要當中途
呵呵,一般交易會有違約金,所以你是在賣貓嘍?是的話你就是違法,不是的話那一樣沒有資格要求違約金
看完,所以以後看到有人發領養文,底下回"歡迎優先找收容所或路上撈不需要與中途協商合約"這樣沒問題對吧
嘻嘻,三百多個推文裡面只有不到十個人贊成廢除公告合約書,到底是要自我感覺多良好才會覺得這是個好的板規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發現問題的人...公開合約書,本來就是讓領、送雙方對等的相對好政策能讓整個環境透明化不繼續,反而開倒車
作者: utiusk 2024-10-31 19:01:00
異議一堆的人講話最大聲不是常識嗎?
前版主賴瑞都看不下去了,貓版版主這個職務真的是很辛苦啊
沒錯 這次應該是部分礙媽哀號甚烈 反正你各位 推文注意點 小心觸犯皇法視而不見推劣政 吾皇萬歲萬萬歲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24-10-31 20:18:00不合理誇張罰金送養人 被罷免轟下台的版主 紛紛跳出來讚成了
為何要理解 進行中的認養 其認養書不適合公開 請問法條哪裡有規定嗎?不就是單人容易考慮不周 先看看公開討論版上大家的意見?畢竟不是每個人對自我權益都是百分百瞭解 甚至不知道該去哪徵詢 可能以為不合理條款就是對的 既然這是公開討論版 開放所有有興趣者皆可留言 限制理由就是沒有三十萬可笑罰金那位 老早黑單了 版主也只會挑那種贊成啊 其他反對意見通殺
作者:
longya (嗯)
2024-10-31 20:55:00讓垃圾中途礙媽開心真的好痛
確實 這次是踩久了礙媽們痛點 造成的結果呢被罷免的就不要在這丟人現眼好嗎
作者:
druu (聖菜>///<)
2024-10-31 21:30:00貓版不就是討論各種貓咪事務的地方,公開認養書讓認養者先明白認養條件再去做詢問,可以預先媒合避免浪費雙方時間不是很好嗎?不合理的部份熱心網友友善提醒一下也很好,不明白為什麼要禁止
作者:
ToMobaby (想著皮皮就是幸福)
2024-10-31 23:40:00認養人九成都是貓咪新手吧 板上一直推崇領養 又不公開合約根本是把新手往礙媽坑推吧 誰知道原來合約那麼多陷阱(我最後去寵物店領養 礙媽高姿態我也受不了)
就是想騙養貓新手吧 幫新手友善提醒他們視作批評審問
如果認養貓咪要被身家調查,還要自己花錢找律師諮詢認養書,誰要認養
作者:
ToMobaby (想著皮皮就是幸福)
2024-10-31 23:44:00在認養貓咪的過程 除了瞠目結舌的合約之外 我更不能接受 一面喊著要合約 一面又說要原放的人 那些情緒勒索能不能禁止發文啊?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11-01 00:02:00一個跟你說自由市場,卻不讓你公開討論行情的概念前面就有一個中途曾經送養一隻中途了幾個月的小貓,說送不出去就要原放,被撻伐了以後才改口說會想辦法不願放法律沒有禁止買賣,但有禁止放養,怎麼不先禁止支持放養的言論
作者:
longya (嗯)
2024-11-01 01:06:00禁止宣揚購買代替領養,卻放任垃圾中途搞爛領養市場Zzz
作者: utiusk 2024-11-01 01:34:00
整串看下來,為什麼噓的人會以為自己是認養人or養貓新手的唯一救星啊,也太自我感覺良好了吧,九成是新手?在這個年齡層偏大的PTT?也太自我感覺良好了吧,PTT又不是唯一管道,我來這裡看貓就是多一個選擇不行嗎?有問題我就去問有養貓的女同事or女同學or學姊學妹都比在這邊問版友好康多多這也要管?也太自我感覺良好了吧...
樓上107好了啦 推的也不見得都推崇這種礙媽條款呀 嘻嘻 既然不知道新不新手 多點保險不好嗎唉唷賴瑞 版主當不滿一個月還敢囂張哦 我有選上又被罷免嗎 少來找沆瀣一氣的同類好嗎還是要叫你賴導
還有有女人可以問當然可以 來這不就是沒有得問嗎 q..既然這樣 給點溫暖建議可以吧 不然又要被30萬罰金嚇退了
這裡是貓板,本來應該就可以交流各種貓咪的相關事,你喜歡問身邊朋友,別人喜歡多方意見詢問問網友不行嗎?也沒有人要禁中途送養,就只是要求送養文把要求寫清楚而已有什麼困難?覺得自己的要求有理你就堅持啊何必在意他人意見,有認同結收條件的人自然會去找你,不合格的先行刪除不是省時省事多了嗎?遮遮掩掩害怕他人意見只讓人覺得是自己也心虛吧
作者:
noshige (麟)
2024-11-01 04:08:00他人。自我感覺良好。
作者: saraia 2024-11-01 05:41:00
公開認養合約反而比較省事吧,否則私下談結果浪費了一堆時間才知道自己不合格…
選上又被罷免 哪來臉廢話一堆 不就代表自己德不配位嗎 可悲
本來就是 公開討論版都要成笑話了 皇城皇帝上朝 等著貽笑大方大家都知道你很廢 就安靜點沒人當你啞巴恬不知恥這成語發明的真好自己唯二有的政績被輕易洗掉還捧的開懷 你也是蠻可憐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1-01 06:24:00
有一說一,如果真的走站方常規的霸免投票流程賴瑞未必會被霸免哦。而且現在重點是他也是貓版使用者,跟上面支持或反對這版規的版友都一樣,他當然能發表意見~雖然我是不支持這版規啦,版主如果面對很多攻擊衝突事件都逃避不處理,關閉合約討論根本不會讓認養文的正面交流增加,要噓連耳朵剪不剪都能噓了XD。反方有心的話學055找個人來操弄個誇張反串的送養文這政策很快就會失敗~是罷免不是霸免,修正打錯字XD
謝糾正 罷免他當然能發言 只是看他得意的模樣頗不以為然反正就看哪篇再度被爆啦 近期版上有篇寫明不需簽署的版友現場到了才發現是騙局 這種規定下就招搖撞騙不敢想開放之後會有啥妖魔鬼怪版主目前就桶送針最快啊 之前把置底檢舉拿掉大概就可以知道管理態度了
唔 我是覺得認養書有就直接列在文章比較有事先告知、表達清楚的意志。紛爭主要多還是來自有的人玩過頭,過頭到連無關認養書的文也要毫無實據的硬去抓人文章的問題,簡單講就是挑好欺負的欺負,例如Grant055就曾經毫無憑據的就莫名在認養文內指責對方,我也不覺得拿掉認養書就會沒事,認養書依然存在不合理範本也是事實。總體來說應該還是讓板眾習慣是合理的批判就接受跟修改,沒有憑據的瞎扯就冷靜應對,不要在意噓並明確指出對方沒有實據後檢舉完就不用再理會對方了。不過我看板主好像對這個修改非常有信心,而且沒有實施過說真的沒有人知道效果實際如何,不如給一個半年期限,如果這中間都沒有雙方任何「因為合約書」而上來板上爭執的事件,那也許是個有效證明,如果有發生那這個修改自然是反效果的。阿如果有像055上次造謠一樣又造假的類似事件的話,應該直接啟動不歡迎人物,連分身一起永桶吧。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1-01 08:20:00
確實,完全不覺得新版規就能避免紛爭!尤其現在這節骨眼更怕那個所謂的「合約書爭執」又是055這類人操弄出來。因為這類人的思路就是要破壞現在的關閉合約討論極端只能靠更極端的造假賤招來達成。還有如果檢舉完但版主都不處理也是問題。因為目前看來他只會挑貓死掉送醫療針這種沒心申訴的來秒桶。所以當初賴瑞訂的那個認養合約書與檢舉處理進度都公開透明,但同時也不得過度審判認養條件的版規其實可能會比較適合如今的貓版~
但沒實行過就下定論其實是不公平的,而我覺得半年算是很難維持的長度,如果真的板主非做不可,那這個半年至少是讓板規有機會撤銷的條件,相對的如果真的撐了半年,也要承認可能是有效的。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01 14:47:00前任板皇以為大家忘記你上任幹了什麼事喔 笑死還好意思在那邊見縫插針
那就只能暫且先看這皇規效用 只是這不透明不民主的推進方法 真覺得似曾相似啊對了 人家自願公開也不行? 那些想暗著來的就算了自願還不給人貼?
他要改成選填,自由選擇。你們要要求板主先同意半年內這個條件阿,他還沒說同不同意下注喔。
作者:
lionwiner (每天看monitor十五小時)
2024-11-02 00:10:00我了解鼓勵認養代替購買這件事,但看來版規是改成不能提議購買,連對中途抱怨文下要推個不如去買都違規,這不是太過了嗎? 那像先前有討論貓舍這類的文是都要刪文嗎?
喔不不不,板主我覺得你不能把因為審問官遊戲引起的紛爭直接歸納成起因在有沒有規定要放合約書的板規,因為我記得在沒有規定之前一樣有在進行逼問合約書等條件,還有因為合約書的不合理引起的爭吵,這些爭吵通常是多因素的,不應該歸納在一個新板規的成立因素。這些認養文的紛爭多半來自雙方的過度極端,你如果可以確立你管理的標準,讓板眾習慣去信任檢舉後板規的處理,我相信紛爭應該是會慢慢變的簡短或減少的。之前的紛爭無法停止是因為沒有板主,唯一可以決定結果的就是吵到一方輸為止,現在有板主了如果處理明快,照理板眾應該會慢慢理解自己不用激烈的來往,而會簡單的交給檢舉去處理才是。你如果說是認為合約的私下議約這套說法可以讓不合理認養書引起的紛爭不延燒到板上,那我認同你可以以半年為限跟大家一起測試,但把紛爭歸因在這條板規我不能同意,因為這應該是要看你處理檢舉的方式。我說條件是半年內沒有因為兩造紛爭燒回板上,是因為這是你主張的效果,我已經把條件限縮到因為兩造紛爭延燒回板上才算數,因為這是你宣稱的效果。你的做法目前贊同的並非多數,你要一意孤行至少應該表達你願意負責的意志換取別人願意給你時間去證明。如果你堅持認為這樣一個板規就可以解決你想解決的多因素的長期問題,那我只能說你可能會讓自己變成一個因素。
版主回應的時候根本不管明顯的哪邊多數阿 都有人幫她統整了 還是馬耳東風 而且v6說的沒錯 賴瑞制定前爭議沒停過 因為有好一段時間根本沒有實質版主(那條規定跟認養文底下的爭論不是完全正相關 簡單來說她不會想表達任何意志啦 說改就改 重大決定不問眾人意老師是不是馬克思?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24-11-02 10:34:00認養契約是民事私人契約有問題自己去問律師我不贊成由板上幾個認養書檢舉狂熱者訂定公板,因爲這幾個人根本匿名,板眾也沒有義務被要求使用路人甲擬好的合約,這種事也不適用於多數決。舉例,我開公司想要怎麼訂合約當然是我跟對方的事,也沒有義務將合約公開給不相干的人評論。既然可以找律師,爲什麼要按照不認識不相關不專業的人的意見擬合約?事實上,貓板根本不應該爲私人契約背書,這裡只是一個讓送養文曝光的管道。有問題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請自己去法院提告,找律師寫訴狀。不是靠來歷不明幾個匿名id 說三道四自以爲自己等於法院還有,多創幾個id 就多數了啦多數個屁突然暴增的極端言論份子,以爲這裡沒有資深板友、大家沒有眼睛逆
我只能說當初訂立要公開認養書就是因為一直有對於有沒有附加認養書的審查,所以這板規不是多數紛爭的主因,那能不能改善送領兩造因為認養書在板上延燒的爭議是板主現在這個做法的重點,理解錯誤的話問題還是會在。如果要說來歷不明、是否分身來說不能表達多數的話,那你自己的信用程度其實是一樣的,你的帳號沒有比較特別吧?與其賣老不如講清楚板主這個實施到底有沒有可能解決問題,因為所謂不為認養書的紛爭負責,說起來比較像免責聲明而已,要吵還是一樣可以來板上吵認養條件不透明,繼續刁難認養文也沒有被解決。你看新的水桶文裡面是吵認養書嗎?就不是嘛。
笑翻,在這裡大家都匿名也都來路不明,就你比較高尚可以判定別人嗯?
真不愧是被我黑單的 倚老賣老不用了啦 無端猜測也是那個oa
板主好像沒有發現自己的矛盾,所謂降低合約書爭議延燒到板上為條件,是因為這是唯一沒有測試不知道結果的條件,你讓這個合約書變成選填就只是回到沒有這個板規之前的時期,那個時期已經證明有沒有合約書都可以刁,所以你這個措施到底還有什麼可以保證的效果?附帶30萬罰金或幾年內礙媽有不滿無條件搶貓的內容哪個正常人還需要你的QA才能判斷是不是合理的合約書?退一萬步不跟你探究效果的自信哪來的好了,你根本不管別人意見就實施後如果根本沒有什麼差異或狀況變差,你要如何展現你的負責方式?簡單挑明的講,你只不過是幫助那些認為自己靠著不合理條約就可以保護到貓的礙媽開心的繼續做臭送養中途的名聲罷了。你知道認養簽約不先公開敘明的情況下最正確的自保方式是什麼嗎?這條FAQ我可以幫你寫,就是連找都不要找這些不敢公開的人領養。這個就是認養書不用貼時期的公審方式,隱藏合約書到底又能幹嘛?
https://i.imgur.com/dBmBU7i.jpg板主辛苦了 想花時間寫FAQ真的很有心 也知道妳很努力想解決貓板送養低氣壓的生態V大的顧慮也沒錯 有些成因V大觀察洞犀的更久大概就像樓上一位板友說的 板主要不就帶著鋼盔前行直到被強拉下來 要不就只懲處交易贈送違規但求安穩渡過 這跟支持新板規是否佔多數無關 因為就算新規以投票方式通過 日後板上一但出現送養爭議 就會變成攻擊板主不適任的武器 希望板主要有心理準備 也很謝謝板主有勇氣嘗試提出逆風解方
作者:
ToMobaby (想著皮皮就是幸福)
2024-11-03 10:54:00那個 版規改成一率推崇收容所就好 可以嗎
上一個賴瑞跋扈成那樣說成鋼盔戰士喔? 礙媽走獸罷了沒關係啦 以後看到條件不對勁的 皇城內自有辦法 對看到不對勁 一律推薦收容所 除非那種以前發過文 有正常認養書的例外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24-11-03 17:49:00私人契約如何擬不應由不相關的匿名人士介入,除非你是甲乙方。民間契約擬定是兩方合意,若有問題,可自行連絡討論,若合意破局,那就是簽不成合約,甲乙方都可以找自己更合適的對象合作,認養管道也不限ptt,要跟誰領養,要送養給誰都是個人自由,浪費看板資源跟介入別人認養事宜已經超出貓板服務範圍,這裡是貓咪照護心得交流板面,不是讓幾個乳臭未乾連貓會不會養都不知道的小朋友在這裡鬧。拜託fb偏激社團很多,自己找幾個喜歡仇愛爸愛媽的去取暖,那麼討厭愛爸愛媽就不要看他們的認養文,而不是現實中根本沒人理你就在貓板瞎鬧另,支持板主,也不用花時間寫Q&A了本質上怎麼做亂板的人就是要亂要關注Q&A是寫給一般人看的但帶著目地來鬧特定文章的人,直接水桶就可以了。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03 18:41:00被強拉下來?板皇幹成這樣還有人歌功頌德啊不公開就是出事了活該啊 誰要你選擇要跟他簽的 跟貓版無關的
一直用商業甲乙方在定義認養合約我是覺得蠻搞笑的,也許板主的底氣都來自這種支持的獻策?要比喻我也有阿,你是要提供中途貓來尋求認養,不好意思我覺得你比較像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櫃在尋求投資,那是不是公開向投資人說明你的產品優勢跟獲利條件?那股東們要入股能不能對你公司的資訊提出建議跟質疑?可以嘛。明明你是廣發資訊要一對多,怎麼認養書就被你簡化成一對一的商業甲乙方契約書,那你何必公開送養?自己找一個你順眼的乙方去洽談不就好了?欸,要送養要大家都來看文章,合約書卻要簡化成一對一,就是硬要對方只能單方面的被迫接受你的條件,然後抱怨貓好難送,提一個板規修改講半天講不出任何你這個修改可以實際改善問題的憑據跟符合現實風氣演變的分析,一直問你哪些風氣問題你可以用這個修改解決,結果唯一告訴我能達成的效果是保護認養合約書再不合理也不用再被批判檢視。笑話講多了當成認真的。
這哪裡稱得上解方? 不就是頭伸到土裡去當沒看到?要完全沒有爭議,最簡單就是板上禁止領養文還有,其實合約書公開化並沒有對兩方都不利喔...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1-03 21:59:00
我也覺得乾脆送養文撤出貓版算了,省得衝突不斷反方越崩越極端連帶經驗少的送養方越送越傷心?還有版主到現在還是沒搞清楚,你真以為合約不先公開就能避免送養文糾紛呀?樓上好幾個都示範給你看了,直接在送養文噓你幹嘛剪耳超醜,或直接推文嗆說這中途是我黑名單大家快避雷不要跟他養去找收容所,然後剛好又因為你的新版規所以亂抹也不用附證據,你認為這是「正面交流」嗎?
這裡是貓版,不是認養版也不是中途版購買本來就是取得途徑之一
作者:
druu (聖菜>///<)
2024-11-04 00:33:00法律沒有強制認養寵物一定要簽契約 簽了契約也沒有制式內容只要甲乙OK用講的也是契約 所以實際上這個議題就是無解 沒看現實中一堆鼻屎大的動機就告來告去的 法治社會要解就是上法庭輸贏 變成第三方說的才是正解 這就有點像本版這次事件的起因了 雖然樓上有人說要吵到一方輸才會結束 但我認為其實你以為輸的那方只不過是懶得再爭下去而已 就跟這篇文一樣要就是繼續鬼打牆 否則就是退出爭論
沒板主的時候才需要吵到一方結束,你要敘述自己的觀點自己敘述就好了,不要拿別人的話切一段來用。現在要講清楚的是這個板規除了讓喜歡用不合理領養的可以放心舒服的用之外對板上有什麼作用,沒有作用的話板主要怎麼表示,領養書到底民法刑法還是商用根本不重要。
作者:
druu (聖菜>///<)
2024-11-04 01:14:00無解的事情就是無解 除非水桶 不然也不會推文五六百樓了而且您才是敘述了整篇自己的觀點 對認養者的幫助有限
我本來就沒有在幫助認養者,我一直都在問這個板規的改動到底對板上真正要做到什麼效果,沒有改善風氣的效果要怎麼處理,認養書不透明後遇到的質疑可以怎樣做,板主如果要像你丟一句無解那我會覺得真有意思。我當然是都在敘述我的觀點,講話前先弄清楚自己要表達什麼好嗎?正常的討論5 600樓又怎樣?吵跟討論會分吧?
作者:
Mjts33 (0chuan)
2024-11-04 06:06:00不能回文or發文討論的話,那當然是推文討論啊,幾樓又不是重點如果處理不來我也贊同直接左轉專門看板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04 15:21:00好了啦前板皇有板規還自由心證的最佳案例
這邊被講一下子就氣噗噗跑去檢舉最明顯的不就只有你嗎?
可憐阿 邏輯破碎反正你都自承是對人不對事的那其實也不意外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04 17:48:00上訴到組務還被打臉的到底在講啥ww啊現在世道就是厚臉皮天下無敵 不意外
我用app把你的id標亮,你有哪則推文是值得認真去回覆的XD?你連自己當初訂的板規被人講是容易引起攻擊的因素你都沒有要解釋了,你到底還有什麼作用阿?
來貓板看可愛的貓順便讓糾察隊進桶啊順便嘴一些邏輯破碎仔
作者:
druu (聖菜>///<)
2024-11-04 18:36:00完全同意這句"認真回應你就浪費力氣阿"
看來板主作風就是把功能限縮、爭議看不到就可以當作不存在了呢契約書簽訂的確是簽約人自己做決定簽約的,但是「審閱」內容的能力不是人人都有。承受契約效力的責任你可以都推到簽約人身上沒錯,但是PTT就是給大家公開做討論的地方,有些內容簽約人「可能沒有意識到」不平等的地方,其他板友提供意見(言論激烈與否視個人感受)供參考,最後要不要簽立也不是板友幫認養人決定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04 22:13:00看起來就是不偏激版的larry板皇而已從之前偏頗邪教團購群組就有點端倪了
幹嘛一直搞錯別人問題?我才不擔憂他們私下簽約會怎樣,因為你的板規又禁不了貓被搶走或惡意要回後上來這裡抱怨,只要不是單純針對合約書內容而是因為失控行為導致的爭議你又沒有理由禁止,而且什麼私下簽約是什麼民法巴拉巴拉只是你用來硬幹的高大上藉口而已,認養書到底什麼性質根本不重要。我要你回答的是:以前可以單純從認養書內容去判斷到底批評有沒有道理,現在只不過是回到前板主改動之前,你要怎麼處理在那之前就存在的認養文審問?你這個實施如果沒有實質效果你後續要做什麼表示?不要再拿A來答B了。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1-04 22:30:00
@0201這版主是說會寫啥Q&A幫助認養人審閱合約啦,但有沒有幫助不知道,就像審問官在很多篇送養文下激進審問其實也沒人知道是否能幫真正要養的人辯別,因為目前只有他們自己說這種搞法有大貢獻。也不能說言論激烈只是個人感受,現在就是搞到曾經發文挺過他們的人都覺得變太極端了才會吵到爆文。
貼給你清楚一點,1 怎麼處理往昔一樣環境的認養文無比發散的被質疑?2 如果認養文底下後續還是一樣爭吵不休,甚至爭論內容因為沒有標準而無法平息的時候,你要做出什麼表示?
有人看到噓文就覺得激烈,有些用推文留言的也很酸啊怎麼不說,反正太超過就檢舉進桶冷靜,限縮一堆功能只讓人覺得是方便管板
https://i.imgur.com/6PT0jX9.jpg 板主說鼓勵認養代替購買所以不准有鼓勵購買的推文,舊有版規已經有購買的相關配套了還又要限縮言論那假設以後板主想鼓勵以餵濕食代替乾乾,是不是也要訂一條不准推文鼓勵買彩色飼料之類的板規
作者:
ToMobaby (想著皮皮就是幸福)
2024-11-05 05:05:00不鼓勵購買 也不鼓勵公開領養合約 很霸道的板規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11-05 05:11:00不是不鼓勵,是禁止任何相關討論
我自己也是認同以領養代替購買,但我不會譴責購買的人,有正向資訊提供有需求的人才能鼓勵尋求正常管道及建立良好觀念、避免助長非法繁殖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05 06:10:00原來是繼承前板皇的遺志啊,難怪之前檢舉裝死拖到大家忘記,前板皇一檢舉立馬執行 嘻嘻連置頂檢舉都一起消失囉
欸板主,阿等你好多天了什麼反應都沒有啊?如果不會反應了記得以後不要水桶別人批評你板皇或是獨裁之類的,那些都是事實拿去組務會翻案的。邊說要改善認養文的爭吵風氣,在這串推文沒有憑據就講別人是分身不然就什麼乳臭未乾的,你不是制止而是在那邊謝謝支持,只要支持你在推文引戰也是好表現就是了?你覺得這樣雙重標準可以改善風氣喔?你能不能有一點板主要能夠平等待人的自覺?會用鎖文跟禁止違規行為來處理合約書爭議以外的其他紛爭,那合約書本身紛爭有什麼不能用鎖文跟禁止違規行為來解決其紛爭的?哪個紛爭不是起因於對標準的認知不同?餵養、放養、虐貓、原放,哪個不是因為大家認知的標準不同?該禁止的難道不是沒有憑據就妄下對方是惡意為之的行為,因為根本不可能一一定義那些詞義的標準。結果你現在不論合約書本身是否只是一般大眾多能接受的合約書可以證明自己沒問題的方式都剝奪,然後覺得以後可以天下太平,明明此前也大部分有貼出合約書的文章沒有被不合理的攻擊結果直接當那些都不算數,唯一獲益跟喜歡你這改動的大多都是喜歡在條款裡加諸許多問題條約的倡議者。現在只要標榜自己有合約書的送養文一概都可以用不透明不清楚的可疑送養人一概而論了,這就是你這條板規實質達成的效果。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11-07 23:54:00你提的那些措施,不用禁止公開合約書,之前你就可以做。該水桶的水桶、該鎖文的鎖文,你之前為什麼不做呢?也許你先前這麼做了,就不用動這條規定了我先前還沒養貓的時候也有考慮板上認養,但我不想遇到那種到最後一刻要帶走貓了的時候才拿合約出來的、或是跟他討論合約的時候還要聽到「好好養跟本不用怕」「你是不是心虛」「這些都是基本的,正常人根本不需要擔心」這種言論,所以我糾結了好久最後去收容所了。如果當時看到這麼多是正常內容甚至不用簽,我早就直接在板上領養了。
作者:
fox308 (狐狸(學測考完前不下棋)
2024-11-08 03:50:00推樓上!我三年前想要領養第一隻貓的時候,就是去桃園的新x義x團也是跟貓互動的很好,回到家後私訊官方賴,對方要先審核!都過關之後才丟了一張一堆罰款的合約書溝通無效(阿反正他們也不缺領養人啦)最後在幾番掙扎之下還是忍痛放棄後來去臉車找到正常的人類(非專業愛媽),只是剛好撿到未開眼的貓貓,就硬者頭皮奶大,正好被我領養走!原本也是要簽合約書的(正常版本)但在送貓來我家的那天,奶媽說不用簽了,我相信你們!憑著這份信任,我把他疼到了骨子裡~什麼都想要給他好的自己窮一點沒關係XD三年多了也還是有跟當初的奶媽保持聯繫~~~
https://i.imgur.com/PAhBMzQ.jpg順便偷曬!嘿嘿~~~
雖然有人討厭認養文下的合約書糾察隊,事實上公開合約書的必要性就是上面推文分享的狀況有人質疑合約內容和立約人要不要改、認養人要不要簽是兩回事以後認養人在簽約養貓後遇到問題是不是也不能來貓板抱怨?因為是兩造的私人契約?(推一下樓上翻肚貓貓可愛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24-11-09 12:29:00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4-11-09 20:27:00道理我都懂,但在這之前的事件並不是討論,而是攻擊
看了真的要笑死欸 自己腦補認養失敗的人會被推文鼓吹衝動性購買靠想像力在管板XD
實質上,合約書一樣可以有獲得讚賞跟高送養效率,#1bGNd2Ve 而且內容其實就是很簡單的切合官方機構的認養條件,以法律為依規去條列簽約,本來這應該是應該予以推廣以形成風氣的良好範例結果卻因為板主自己的認定失去了這篇合約書。板主這個調整最高興的就是附帶有過當條件而受人質疑時沒有人會替其說話的中途了。「嘿嘿 我整治那些領養菜鳥的武器又回來了」
https://i.imgur.com/HOEFJYm.jpg但之前的板規只是要你公開而已,你要不要把高額罰金附上去實質上你還是可以自己的公佈出來,為什麼不做呢?因為完全沒有人願意跟你一起配合這種合約書嗎?那這種合約書還能說是合理的內容,而板主在這推文底下說謝謝分享,那麼板主的FAQ是要推薦這種合約書內容,還是要提醒避開這種合約書內容?大多人不贊同的內容難道你的FAQ可以列入推薦然後說謝謝分享嗎?板主這個調整同時還把大部分的時間成本跟風險都壓給了領養人一方,領養人首先要面對可能重重審核後才會見到領養同意書而後功虧一簣的風險,也承受著受到不透明的同意書欺騙的風險,所有的查證、諮詢法律的成本通通歸在領養人這一邊。也許有人這時候要喊中途貓已經付出很多很偉大了,但跟你領養的人也該是已經備妥了要為貓負責一生的環境跟用品還有知識,同時正常的領養人他往後要為那隻貓付出的時間本來就數倍於你,篩選本來就是中途自己的責任,同時能公平和平的送出也一樣是你的責任,如果自認中途還可能必須上法院心有不甘所以就是要用可怕的違約金跟嚴苛不平等條約來滿足自己,那其實最佳的選擇是真的別做中途了,去野保當志工幫助野生動物或促使政客推動飼主責任立法都更有用處。這個板規現在的效果就是即使送養人想憑藉自己公開合理的同意書去強化對方的飼主責任,他也無法自我證明,根本不想立同意書的也要受到懷疑,不透明的東西根本就是讓人第一時間就不想接觸,這是詐騙猖獗的現代每個人自然養成的習慣。=====w大寫了關於板風的見解,我贊同裡面的各項做法,但有一些部分是我跟他們對抗過後的不同看法,他們會令送養人害怕的其實不是嚴格或語氣,他們最可怕的是標準會變動。
#1atFtfUa 裡面的爭執我有找到跟列出,但我覺得樓太高了。從這篇文章中,
#1ZZBs8FM 可以看到指標性人物他呈現的雙標。
https://i.imgur.com/gJYiZU7.jpg所以在板規的部分,不需要去針對是認養書內容問題、餵推文跑掉了…我用貼圖吧
https://i.imgur.com/c8qsgVF.jpg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4-11-10 02:48:00道理我都懂,但是針對之前透明化合約書的時候,對於親送到家跟後續追蹤一段時間之類的附帶條件,我個人覺得沒什麼問題(認養人覺得好就好)。這種還是會被依個人喜好噓文攻擊r,~"~
我覺得合約書的問題其實也一樣,條約並不特別突出仍質疑對方是不是要無限家訪或打擾隱私之類,對方保證過而自己沒有憑據就該停止,後續有事那是後續的事,無罪推定,原諒過失、不得已、無經驗是這些審問官缺乏的東西,給建議就給建議,那種當做推理劇在演的實在不必要。網路討論質疑、批評是難免,所以板主應該給的武器是阻斷到無限發展這一點上,其他的噓文、語氣說實在就是冷靜應對,踩線就檢舉,不必跟對方爭吵,只要板主有作用的話。
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4-11-10 03:01:00你看大家就都同意了如果需要就要亮出來,不需要就說不需要(合約書),總不能幾乎沒有異議的事情交出來給你了,後面又還在那邊,幹!我不喜歡你別的條件,管你的認養人覺得怎樣,我就要噓死你。他當然可以說不喜歡的就噓、這是表達言論自由,重點是言論自由以外你要有基本尊重啊。再說這種情況要依版規水桶嗎?這樣是不是能算對認養條件的無端騷擾質疑,感覺大家也未必會有共識。像我就只是想看看貓咪很可愛,內文條件還行啊,往下滑,幹,被審問。一兩次無所謂,久了是真的傷眼。
語氣很難規範,只能當做這就是這些人生長到現在呈現的樣子,公佈後對於內容,我覺得就是應對對方的質疑一次,說明自己的做法並非對方所臆測的,這時候就進入有沒有憑據的問題,板規就是應該阻止沒有憑據的後續發展,你如果被對方提出了實質的證據(有案例前科、有發言自己要騷擾之類)你也該認栽了。這就像逛講靈異驚悚的板,底下難免會出現無神論、純科學論、標點符號錯誤論,但也從來沒有辦法規範過。
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4-11-10 03:12:00道理我都懂,但每篇都來餒
這邊是講板規針對無限上綱審問的部分,能不能靠眾人的意見去反制、讓那些人容易陷入引戰或妨礙閱讀,那就不知道了。媽佛一些科學論有時候也是每篇來囉,公開討論區單靠板規很難處理到這種言論自由的東西。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24-11-10 09:09:00拜讀太誇張……謝謝。不是不能改標發文啦,我想板主很歡迎討論,純粹我想試文章底下申論有多難(空虛)@v6大,我沒提到小老師令送養人害怕是嚴格或語氣啊我的觀點是大家的背景修養不同,不是每件事都能爭出結論有明確對錯,互相討論也許可以發現自己的盲點、獲得新知,但不容易,比較適合用主題文章來進行。在認養文底下推噓很難聚焦問題,將來認養人也不方便爬文——誰知道〈〔認養/台北〕蛋蛋〉這樣的標題討論過違約金(隨便舉例)?還要麻煩板主整理嗎?我認為不能因為大部分人判斷小老師或中途誰對誰錯,哪個板友邏輯不佳,就希望限制他發言(除非到鬧板的程度),因為這本來就是討論的目的——因此我上面回應並不計較個人發言的對錯。但是對於認養文來說,因為它不是用來討論的好地方,所以我認為除非明確違法,例如要求寵登不轉移、無單固定費用或私繁等,不必在認養文底下非難送養人。餵養、放養、原放或送養型棄養等道德標準比較不適合在這時候拿出來——另外發文討論,來啦出去講(派)。譬如上面「南瓜」那篇,我覺得「棄養就是棄養」的噓文踩線謾罵(轉讓並不是棄養)。雖然能同理k209大那句「他好可憐喔」的情感,但我認為沒必要說出來。
我並非說你有提到這點,也贊同你所說的各種做法,但我是依我所觀察到的文章來說,他們可能連自己的標準都無法維持一致,所以無法等到一些議題有所一致後才決定怎麼規範,因為他們隨時可變動,所以優先停止沒有憑據的無限上綱,其他的做法都可以陸續推行。
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4-11-10 10:24:00道理我都懂(是要講幾次),但本次版規修改前,沒有違反版規的各認養文被霸凌是事實,要求小老師們自主規範嗎?我覺得他們辦不到;版規限制嗎?到時候又被言論自由四個字壓制反變成執法過當。有些言論踩在灰色地帶上還是具攻擊性的啊。而且對於是不是無限上綱,各人的標準也都不同,假如今天有人認為某人就是在無限上綱亂噴一通,而那個某人則說他沒有,他只是表達不滿而已,這時候又該如何是好?(攤手)對了我說貓貓「他好可憐喔」是因為原po修改前,我以為要送養的貓才是養比較久的啦,然後原po後來有解釋過,我就覺得沒有什麼關係,但我是沒有回頭去補表示理解的推文這樣。那我的第一個疑問是:「討論」這個動作不是應該建立在先不要對任何一方做出有罪推定的前提之下才能成立的事情嗎?但現在已經不是這樣了,想執行的討論最終也只能成為指責吧?(悲觀)第二個疑問是:對誒無限上綱這四個字的各自表述該怎麼孑孓?(打一堆錯字的部分)第二個疑問是:對無限上綱的各自表述該怎麼解決?
我有提請看仔細,就是不要去管表述跟定義的部分,直接要對方拿出實質的憑據,例如walagi指控別人故意餵養或放養或標題詐欺,那就要他拿出別人是真的蓄意餵養、放養所以不去抓、蓄意詐欺的憑據,snow指控家訪條約會一直騷擾一樣要他拿出實質的憑據,不能只憑自己的推理就一直質疑下去。而我也要說,你希望他們的行為徹底消失是很困難的,只能盡量壓抑他們修改自己的語氣,質疑變成建議。我相信w大說的給中途建立公版同意書後他們一樣會持續檢視每個同意書有沒有達標。有礙媽他們就會存在,不然就只能讓認養文消失,我自己是寧可認養文續存。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10 19:05:00謝謝支持=》朕知道了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11-11 08:49:00
版主大人要不要重新考慮收回版規,不然每篇有訂合約書的文章都會被這樣噓文,就算是正常的合約書也要面臨這種狀況,這樣真的有達到你「正面交流」的理想嗎?
#1bJbMmIn (cat) [ptt.cc] [認養/台中] 親人小貓請大人撥空回應一下這個早跟你提過會發生的狀況呦~
作者:
druu (聖菜>///<)
2024-11-11 15:59:00目前版上的認養文雖然不多,但已經很明顯了,連同爭論之前的文章來看,不管誰規定了什麼,一定會有反對的人存在並出聲,世界就是那麼的不美好,烏托邦請去夢裡找就好,所以這個議題根本吵不完也無解,而且我覺得很多大放厥詞的人根本就沒搞懂這一個月來爭論的起因跟重點,整天在那邊質問版主,版主的立場好像又不能不回應,前面講了認真回應真的是浪費力氣,說穿了,你們不過只是想看到自己的理想經由他人之手呈現在自己眼前以滿足虛榮心罷了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11 22:16:00懶得管又想免責就是這樣管囉
回V大,因為我很少上ptt,平常忙著養貓
https://i.imgur.com/IQf4SI7.jpg我是懶得說明所以都丟在FQA,而且非常透明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到,不是經過層層審核才在最後一關功虧一簣,我的態度就是你看好這些條件,你要接受就接受,不接受我也不勉強你,我根本沒訂濕食家防,回報也是很低頻率的一年一次,V大你根本不了解我的送養規則,你只是在宣洩你對其他中途的不滿而已。罰金的部分是上法院要用的,虐殺要捐款30萬元給動保團體幾乎是根本用不到,要讓法院認證虐殺貓咪除非自己白目拍影片不然幾乎無證據,對我而言我送貓出去幾乎管不了,會有這些條件是真的有白目丟貓還來要第二隻,或是被親人爆料虐貓==我自己是有遇過白目丟貓還來要第二隻才發現他第一隻給我假照片,後來又扯謊多次,我才告上法院,結果發現當時用的公版認養書一點用都沒有,還被迫到花蓮開庭,(後來才加上指定法院),過程有多痛苦有多煎熬,最後他媽拿一疊厚厚的證明他女兒精神障礙有領殘障手冊,還怪我不該跟他簽約,我哪知他本來怎麼樣,他本人看起來就正常正常的,最後賠償金額才奶粉錢3000,連我租車開車彰化到花蓮、請假花的錢都不夠...我沒有隱藏什麼資訊,QA也寫好很久了,審核過就給貓,就是這麼簡單,一定要把其他人做什麼事都扣在我頭上?
#1UAHw7bd (cat)我反對不合理罰金的合約書,更反對有這種不合理條約還被板規護航而能隱身,你能列我能反對,你找得到人願意吞是你本事,你要列又經不起別人批評?板主敢把你這種條約列入他的FAQ推薦別人簽嗎?不過現在你連列都不能列那我直接說你不透明不該被選擇你有什麼好反駁的?篩選本來就是你的責任,跟你領養的人已經要為貓負擔往後十幾年了,你該負擔的東西如果你覺得不對等那我明白告訴你,別幹了。你有本事把自己的同意書貼上來給板主證明你的同意書很適合推薦啊,不過現在你行嗎?嘻嘻。
#1bGNd2Ve 別人的認養書好到人人讚,以前能公開的時候也一堆相安無事的,你的真的比較特別呢。不過現在我所能看到你跟他的認養文都一樣屬於板規3.a不清楚不透明的認養文,不該被考慮。你不是很喜歡這個修改,覺得問題解決了嗎?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12 06:33:00現在這板主立場很明顯啊,沒看到板上和樂融融嗎 以後就算有問題也跟他沒關係,你們自己要找到有問題的中途簽的,只會來找他叫,真的是公雞變飼主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24-11-13 23:34:00我覺得相關板規應限縮在公然侮辱或誹謗的範圍,基於言論自由,不擴張至對文章或留言內容的審查;所以當初v6大和其他板友檢舉walagigi、板主開罰後,板眾反彈到組務放人。我會把這件事解釋成爭議留言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釋字509)且與公利有關(餵養)所以不罰(誹謗);但後來「標題詐欺」無涉公利(貓外觀),不是可公評事項,非屬不罰。我記得前者發生當時,還出現「你媽」和「跤數」等公然侮辱留言,這些本來應該可以處理(但當時的情況我認為板務難介入);如果大家清楚界線在哪,其實沒必要修板規,至多把「惡假害」放到鬧板定義就好。我們真的要找其他的原則去約束板友發言,板規會變得很不俐落,反而更容易造成對立,引起爭端。@k209大,我想如果我們要限制認養文底下討論的話,我覺得不管「南瓜」飼主有沒有補充說明,都不適合留言議論送養理由,螢幕前我們不清楚貓的狀況照護條件飼主做過什麼努力,如果沒辦法基於平等協助的關係,送養人不需要跟鄉民確認什麼。我希望您能理解小老師也可能基於相似動機,遂以個人觀點去評論放養餵養合約書內容等,用詞過當(每人感受不同)變成攻擊,重複變成了霸凌。我們其實很難另訂標準去管理,只有「言多必失」時,再依板規去限制發言——不然就投票(無解的解)討論全禁,認養文不要留言,推可愛高調慎選都不要。想討論發文或回文,自己控場。
https://i.imgur.com/zA2mMlp.png▲反駁金字塔(朱家安中譯版,哲學哲學雞蛋糕)PTT作為開放的匿名討論板,勢必有討論層次比較低的言論,但我覺得霸凌的情況不比貓瘋乳牛嚴重。對我來說,貓板是板塊交界處,地震活動頻繁,再三吵架(還得不到結論)很正常,是缺點也是優點(跨領域)。我們通常只能有效的管理反駁金字塔最低層次之言論,歡迎並鼓勵層次四以上的討論;如果我們過份在意不屬於第一層辱罵(誹謗或公然侮辱)的「攻擊性」言論,也可能會讓我們卡在第三個層次。最後,雖然感覺沒有在討論板規了(對,我很煩),但我還是把我前面提到的先製作中途向FAQ和調整認養文格式之概念補完。我先整理養貓後我自己學到的認養資訊條件和合約內容重點(圖長,傷眼,一定有錯):
https://i.imgur.com/0ALA9KP.png[1]
https://www.pet.gov.tw/web/O201_Fido.aspx[2]
https://bit.ly/479x4Mu我覺得一篇認養文應該要儘量涵蓋上面邏輯圖中的多數項目,注意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平衡(沒列入就是沒有、不用或不需要,而非「不知道」)。書面合約雖然很重要,但合約書範本不必是認養文的核心——清楚、可依循的認養條件才是重點。如果我們能設法讓送養認養雙方掌握認養流程的要件,引導雙方各自拿捏合理的認養條件,再輔助送養人先將上述資訊整理成詳實的認養文,公開發表給認養人閱讀那我們比較有機會讓雙方預先就不同的觀念思考,展開溝通,避開一些無謂的紛爭。不好意思,又嘮叨一大串。板大辛苦了。以上。
但是現在要先讓板主願意承認他的不準張貼同意書是有問題的。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11-14 02:25:00從前面幾個裝死的案例看來他有像是會承認自己有問題的嗎
他那個新判決不用等申訴,想要的也可以直接跟小組檢舉阿。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24-11-14 18:34:00漸漸開始出現一堆奇怪的送養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