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0] cat 板主 arihanta 失職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05-18 01:19:03
※ [本文轉錄自 sherit 信箱]
作者: sherit (Sherit)
標題: Re: Re: 板務討論適用分類
時間: Mon May 6 12:56:06 2024
您好,
請問您的意思是,僅開放站內信討論,禁止於看板上討論嗎?
引述《arihanta (sai)》之銘言:
: 您好
: 目前板上並未禁止板友提出關於板務的討論,
: 若有板務建議,亦可於站內信提出,板主會回應。
: ※ 引述《sherit (Sherit)》之銘言:
: : 您好
: : 依照 #1Er-BjUE (PttLawSug)
: : 法務公開說明
: :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 26條定有明文
: 。此條項之規範意旨在於促進看板使用者參與討論、形成共識,藉以成為板主管理看板之
: 依據。若板務部各級主管為此目的設有專板,專供使用者與討論或檢舉,並限制使用者不
: 得於原看板發表板務文章,此因已提供功能適切
: : 之替代途徑,則與前述站規之精神不相牴觸。惟本部建請板務部各級主管留意,應使板
: 務專板與原看板之地點不致過遠,俾利原看板之使用者就近前往討論,期能與站規之精神
: 更相契合。」
: : 顯示原始站規意在促進看板使用者參與討論形成共識,因此在看板上討論有其必要,請
: 依照站規執行,謝謝
: : 引述《arihanta (sai)》之銘言:
: : : 您好
: : : 如果對板務有建議,可以站內信提出,板主會回應。
: : : 分類
: : : 該用何項分類,讓使用者明白如何行使權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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