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小組不受理版風討論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4-04-14 18:05:52
原已律定
一、屬討論面向問題,請於版上處理,小組不處理意識形態類申訴。
(例如,讚成同性戀結婚與否或某黨好或不好等均為個人主觀意識。)
(非小組判定之標的,意識形態申訴均不予受理,請逕洽版主)
現經詢問法務後,正式宣告,自即日起,小組版不受理版風討論。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板務部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板務部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二、權力
(7)看板監督權: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除非板主嚴重不適任,板主應有權主導看板風氣,小組長應該給予尊重.
故如對版主管理標準或版風有意見,請自行與版主溝通。
不然就請發動罷免,除非版主違反版規,不要再到小組來討論版主管版標準。
違者退文水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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