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釋疑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4-11-23 23:46:25
邇來部份使用者對小組規定不理解,肇生個別案件,現說明如后:
一、與版主溝通方式:
[公告] 心情小品集組務板管理暫行條文
5.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不予受理,直接劣退水桶。
*版務問題請先行溝通,小組不是版主和使用者的戰場。
小組認同之溝通方式如下
1.信件
2.看版回文(如 HateP_Picket 看板 #1K56vOwY)
二、罷免連署案審查:
1.需直接發文於看版申請,小組S標記後,註記 已受理 代表開始審查
2.小組會以公告方式,告知是否同意
3.小組公告同意後,始可提出罷免連署
於小組 公告同意前之任何連署行為小組均不接受,並依規定處份。
以上
103112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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