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請求小組認可修改政黑板規6-1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6-01-21 02:06:49
1.同意申請
2.可記錄方式之外,公告時仍應有半數以上板主追認
3.如修改應為
(1)板主三人以上:2位以上板主同意
(2)板主二人:以協商方式產生,共同追認,如有不同意見,
可採板友投票或其他具公信方式產生
(3)板主一人:依站規,板主可任意訂定
※ 引述《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之銘言:
: 申請事由(非申請的項目請刪除)
: (6)其他
: 板名: HatePolitics
: 申請人ID: hw102050
: 說明事由:
: 請求小組長仲裁且認可修正政黑6-1板規
: 1.新修板規由全體板主應由可紀錄方式達成共識通過後,由任一板主公布並置底
: ↓
: 修正為
: ↓
: 1.新修板規由2位以上板主應由可紀錄方式達成共識通過後,由任一板主公布並置底
: 由於目前群組/小組要求修正政黑板規,但多次發生於板務隱版認可修正板規達成共識
: 但修正板規公佈後,卻又反悔反對修正板規的發布,且拒絕溝通與拒絕告知反對理由
: 對於板務已有極大阻礙,無法達成小組長要求修訂3-2板規之命令
: 且原6-1板規要求全數板主同意此點,有不符群組規立法原意之嫌疑
: 希望請求小組長,可以比照群組規定>>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v2.0
: 其中2-<刪除板主>-3上的人數要求
: 3.看板超過半數的板主同意罷免另一位板主,則無需經連署,可直接至小組事務
: 板提出申請,罷免原因需詳細陳述,由小組長審核。
: 同意將政黑6-1板規修改為[2位以上板主同意],以利於板務推動,達成群組/小組之要求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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