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六] HatePolitics板主kim/slcgboy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12-01 22:44:35
作者 kim (@@@@@@@)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Re: [重審] 請重審JamesSoong水桶案
時間 Thu Nov 24 23:19:4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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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esSoong (Amari Cooper!!)》之銘言:
: 一、申請人ID:
: JamesSoong
: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 2003 S 411/23 elzohar □ [檢舉] #1ODOM7Fk JamesSoong 違反3-3 3-7
: 三、要求重審理由
: 感謝諸多網友仗義執言 以及熱情提供建議的網友們
: 小弟誤PO當日第六篇 經小弟發現後配合板規主動刪除 態度良好 應予嘉獎
: 刪文時間早在網友檢舉之前 並非刻意掩飾超過PO文限制
: 板大有刻意延伸板規並且擇重者判決的嫌疑
: 而且小弟刪文並且被檢舉之前 根本不知道有3-7這條
: 否則不可能自己去觸犯長達半年水桶的板規
: 這也凸顯之前小弟一再呼籲的 一天五篇文章不足板友使用的問題
: 好的板主應該順應潮流 以服務板友為優先
: 否則就像集遊法一樣 用法條限制公民自由 跟戒嚴時期沒兩樣
: 而且3-7規定:違反板規,卻刪除文章,規避責任者,查證屬實,水桶六個月
: 請問板大查證過了嗎? 小弟是為了規避責任才刪文的嗎?
: 還是為配合板規才主動刪文?
由於我要說明的內容較多,
採用回文方式比較好閱讀。
一、
本人同意slcgboy板主的判決,水桶187天。
二、
你不知道3-7這條板規,不代表你觸犯了可以免責。
三、
你曾經在2016/8/22,在政黑板發這篇文章 #1Nf8s3B4
建議將新聞貼文數開放至十篇
之後在2016/9/22,Neptunium板主公佈新板規,
將新聞貼文數從三篇,開放至五篇,
之後你就會有單日貼4~5篇新聞的狀況,
表示你是有閱讀板規的,
板規請不要只挑自己喜歡的讀。
四、
數名板友為JamesSoong請命,
認為未檢舉前就自刪,不算刻意規避責任。
但是
(一)板規就是說很清楚:刪除文章,規避責任,水桶六個月
(二)未檢舉前自刪,為什麼一定可以解釋成【沒有犯意】?
我今天超貼了新聞,就已經成功讓新聞曝光了
(三)至於diefishfish在本板 #1ODeviST
推文表示,之前有人推文承認超貼,自刪,就只判七天,
但是我在政黑板的資源回收桶,
把JamesSoong超貼的那一篇文章找出來,
並沒看到推文承認自刪的記錄。
當然,因為資源回收桶只有板主可以看,
所以你們可以選擇不相信我,
而去板主規範的相關看板檢舉,
我也是接受的。
再舉一個例子,
如果今天有人開車子,
在紅燈的時候不小心誤觸停止線,
然後被感應照相機拍到了,
他自己再補後退,
可以免責嗎?
********
綜上所述,我個人是不同意改判的。
由於slcgboy也在推文表態不同意改判,
因此予以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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