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redmj110 信箱]
作者: redmj110 (♪寶可小孟♪)
標題: Re: 不適任,下臺
時間: Mon Dec 16 08:47:41 2019
1. 以下六類文章每篇記一點警告,同一作者達到三點則該作者禁言兩週,
其違規之三篇文章全數刪除。
同一作者因下列事項禁言三次後若再違反下列事項,每次禁言一個月,
該篇文章並劣文退回。
(1) 文章或推文中出現有國字可用卻使用注音替代者。
細則:
表情符號及一、ㄧ及無法用中文字表示的台語不罰,
「意思可以用國字取代的注音」請用國字,
發完文章才發現,請愛用大E修改文章以免觸犯版規而被記點。
版規第一大項都是以版主看見、收錄並標記之後就結案了,
並沒有修改之後就能把記上去的點數取消掉。
(2) 文章未滿50字者,文字定義詳見細則。
(3) 發表空白文章者。
細則:
文字中一個中文字為一個字,英文以單字為數。
不包含在有效字數之文字,如:阿拉伯數字、網址、複製歌詞與他人文章、重覆跳針文字
標點符號、表情符號、顏文字、簽名檔等
※ 引述《fun5566 (裱高中化學題目出錯之神)》之銘言:
: ※ 引述《redmj110 (♪寶可小孟♪)》之銘言:
: : 8/10 fun5566 [日記] 啟英高中楊xx沒考上台大法律系
: : 12/28 fun5566 [日記] 演算法HW4 problem 3 & problem 4
: 你證明一下(差12天) 2年前有注音文的規定一下,
: 所以你這篇把我亂刪文,是吧?
: : 2/13 fun5566 [日記] 交通違規 和 太陽
: 你這1篇連違反什麼板規都沒講 就刪文!
: 你證明一下1年10個月又3天前 字數的規定一下。
: 所以這篇你又把我亂刪文,對吧?
: : 11/10 fun5566 [日記] Viterbi algorith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