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_SecretGard (心情小品集) 小組板規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0-04-22 00:43:20
1.本組處理範圍為 SecretGarden 組內看板之事務,
發表無關本組事務者視情節給予刪文、水桶、退文之處分。
發文前請詳閱小組規範,未按標題格式填寫者一律不予受理。
2.板務檢舉請使用 [檢舉],建議或討論事項請使用 [建議] & [問題],
組務案件,依內容使用[申訴]、[檢舉]、[申請]、[查帳]、[請假]。
3.為維護小組秩序,關於申訴或檢舉,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推文。
4.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惡意連續推文、對特定族群發言違反上述行為等亦同受處分。
5.嚴禁未經同意惡意竄改或刪除他人推文,經舉證證實者。
6.於本板發文或推文中充斥強烈情緒性、貼標籤等不理性之行為,
經本組提醒未 72 小時內未修改者。
違反上揭2~6條之規定,處禁言30日以上。(第2條除外)
7.非小組長以上職位禁止使用 [公告] & [宣判]。
8.嚴禁刻意擾亂小組秩序或洗板以及發表廣告文等。
9.本板板面之文章未經使用者或小組長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錄至其他看板。
若有上訴之需求,不在此限。
10.嚴禁於推文或文章公布他人個人資料,若與申訴案件相關者,
請將個資以信件寄予小組長。
11.非小組長同意,嚴禁編輯已宣判之相關文件。若有特殊需求者請來信說明後,
由小組長認定是否同意並協助刪除。
違反上揭7~11條之規定,處禁言180日以上視情節併予退文。
12.於組務板禁言者,嚴禁使用分身發言,若有使用分身情形,送請帳號部查詢,
經查核為同一使用者,原禁言帳號追加 180 日,分身帳號禁言 180 日。
13.本組擁有板規解釋權,小組長得視情形修改,但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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