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1] 政黑版主 Neptunium、wupaul 失職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21-03-16 13:54:44
※ [本文轉錄自 chrisjohn214 信箱]
作者: kero2377 (北LM)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Re: [建議] 這幾天有檢舉案如何處理?
時間: Thu Jan 14 09:21:00 2021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如果發現有人違反板規
: 這幾天檢舉的案子如何處理?
: 代理版主小組長可以判嗎?
: 七天內需要檢舉應該是等不到新版主上任
Bignana: 簡單違規的小組會處理 需要板主討論的給予下任板主處理
小組長是這樣回覆的
所以我想簡單詢問一下現在下的第三章判決案算是簡單的違規嗎?
但依第三章的政黑板規來看,都是需要共議制判決也就是需要跟版主群討論的
那怎麼會在這個時候下判決呢
還是第三章算簡單的違規或是此案件已經不需要版主群討論?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0-01-14 10:47:00
看是什麼違規內容吧,你們前版主不上小組說明他一個人都能取代判決見解了,如果不是真的很難判的大概也沒問題,不過我也贊成第三章交給下任他只說簡單違規,沒有說是第二還第三章是簡單,要我看第二章有些也不簡單啊QQ,只是第三章更多一點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20-01-14 12:17:00
是啊,第二章也有要共議的部分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0-01-14 14:17:00
可以簡易判斷為謾罵小組逕自判決。目前已無複數板主,自然沒有討論問題。前面積案與部分建議或者後續新增案件,為避免案件懸置多時,小組將考量判決程度,簡易可判決的小組逕自判決。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2020-01-14 17:00:00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代管期間非常時期非常執法.i當小組長
作者: imprezasti (科科)   2020-01-14 21:32:00
板主總辭前未決的檢舉案 小組長是否可代為判決?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0-01-14 22:05:00
給予I大,任何判決都需要時間跟斟酌,若小組代管未判,新板主上任可請新板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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