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chrisjohn214 信箱]
作者: kero2377 (北LM)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Re: [建議] 這幾天有檢舉案如何處理?
時間: Thu Jan 14 09:21:00 2021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如果發現有人違反板規
: 這幾天檢舉的案子如何處理?
: 代理版主小組長可以判嗎?
: 七天內需要檢舉應該是等不到新版主上任
Bignana: 簡單違規的小組會處理 需要板主討論的給予下任板主處理
小組長是這樣回覆的
所以我想簡單詢問一下現在下的第三章判決案算是簡單的違規嗎?
但依第三章的政黑板規來看,都是需要共議制判決也就是需要跟版主群討論的
那怎麼會在這個時候下判決呢
還是第三章算簡單的違規或是此案件已經不需要版主群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