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arsonlolita 申訴 dahanjian/slcgboy 案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08-26 16:40:28
【裁判字號】 D0019
【裁判日期】 民110.08.26
【裁判案由】 arsonlolita 申訴 HateP_Picket 板主 slcgboy/dahanjian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arsonlolita)不服板主(slcgboy/dahanjian)認定其檢舉案無違規,
小組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站規作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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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一、申訴駁回。
二、請板主群於 #1X4TMER_ (HateP_Picket) 乙案應標記為 ! 不受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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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
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X997iWe 辦理。
二、援引 政治黑特板板規:(20210401)
第二章 文章分類
12.將他板特定對象之糾紛帶入政黑發文/推文者,經板主判定,違者水桶7天。
三、援引 政黑檢舉板板規_V2.0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3.檢舉案涉及點名特定板友時,只有當事人才能發文檢舉,不受理代他人檢舉
四、本案被檢舉人於文章推文中以「八卦板主都能跑到別版綠共鬧,水桶隨他心意」,
經申訴人檢舉,板主判定未達標準。
其中申訴人主張曾任Gossiping板主,故符合當事人之資格,應有資格檢舉。
惟小組認為,申訴人業已卸任,本案以「八卦板主」為特定對象,
故認定當事人不適格,檢舉案應按政治黑特檢舉板規第三章第三條,不予受理。
五、針對政治黑特板規第二章第十二條,除了應符合政治黑特檢舉板規第三章第三條外,
亦應符合「於他板彼此有糾紛且帶入政治黑特板」之要件,
若無相關糾紛,儘管當事人適格,亦不成立。
六、請板主群於 #1X4TMER_ (HateP_Picket) 乙案應標記為 ! 不受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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