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判決 03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2-07 02:00:32
申訴人 :zeuswell
看板板名:HateP_Picket
被申訴人:Neptunium dahanjian (以下簡稱N與D)
申訴訴求:違反政黑政檢所通用之第三章內容以及政檢版檢舉板規第三章非當事人不得檢舉
因此要求撤案 或 依小組指示
申訴內容:
以下為所申訴案件以及版主意見表示
文章代碼(AID): #1XenBYeW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XegMZ36 zeuswe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8077154.A.A20.html
推 dahanjian: 意見:違規 11/28 17:06
→ Neptunium: 意見:無違規 12/04 02:09
案件經過
文章代碼(AID): #1XegMZ36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1XbIcIUe #1Xbk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8049187.A.0C6.html
我針對版主群在以下案件違反程序下達判決發出上面建議文希望版主三思
文章代碼(AID): #1XdwKDfr (HateP_Picket) [ptt.cc] [申訴] #1XbIcIUe #1Xbk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7852429.A.A75.html
上面案件中申訴人一次申訴兩案、且申訴人甚至非其中一案的相關人士
版主群無視版規內容分別下達意見已是違反版規,本人發文給予建議
4-5.申訴案除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外,非相關人等禁止發表,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且關於標題內文格式錯誤組務已有arsonlolita 的相關判例在,版主不應該無視前例違規判

沒想到居然遭人檢舉違反版規6-2認為我是教訓版主?
6-2.板務建議文之標題與內文得針對主題簡明扼要說明,若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現象者,
處以口頭警告,若依然故我則違規者水桶7天並刪除
我非常想知道建議文中的內容哪一項不是告訴版主程序、告知權益人如何維護自己權益
告訴版主不應該推翻自己前例違規受理申訴案?
另外同時針對我後續推文被檢舉7-2
7-2.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同樣接受政黑板第三章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且政檢版限討論板務相關,違者經口頭警告後,依然故我者水桶35天
#
首先我的文章跟推文用看的就知道版務相關性很明確吧?
而檢舉者同時亦針對我推文檢舉如下:
推文:「他媽版主亂搞」、「我他媽提醒」... 這裡是政檢板非政黑,出口成髒明顯違規
7-2。 → zeuswell: 他媽版主亂搞不能提?標準不一,有個人還在水桶中、我他 11/28
10:55 → zeuswell: 媽提醒這個你有什麼意見? 11/28 10:55
按照政黑政檢版通用的政黑第三章檢舉規定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3-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按照政檢版檢舉規定
3-3.檢舉案涉及點名特定板友時,只有當事人才能發文檢舉,不受理代他人檢舉
#1
「他媽」「我他媽」並非針對哪個「個人」做出貶抑
唯一可能涉及對象的僅有「他媽版主亂搞不能提?」這句
且推文中跟他媽相關的用詞,僅為因某個平常喜歡連同檢舉人TWTP2018一起攻擊我在版主
選舉以及組務水桶相關的J某人又在我建議文下扯東扯西,讓我打出的情緒用詞、並無意
攻擊任何人
故不認為滿足於政黑政檢版通用的第三章特定對象定義
#2
檢舉我的人TWTP2018從頭至尾沒在我建議文中推文,我也並未指涉到他
請問他如何可以檢舉我﹖→違反政檢檢舉版規3-3、非當事人、不受理代他人檢舉
照版規,檢舉案應該無效檢舉
既沒指涉任何人、檢舉者TWTP也不是當事人
請問何來權力檢舉?故應判處撤案
其中判處違規意見的D版主亦未說明其判罰標準
且也不願意說明到底是6-2還是7-2違規
或是兩條都違規?
重述一次
1. 本案我所發之建議文內容為針對版主違規受理格式不正確、非相關人士的申訴案
就算此申訴案是有關兩位版主判決矛盾造成有人可能蒙受冤獄中,但也應該照板規由相關
人士自己提出申訴、而非別人幫他申訴
2. 檢舉人所引用版規其一為當事人才能檢舉、不受理代他人檢舉,檢舉案應為無效
3. 如果以後針對版主處置有問題之處發建議文說明都能被這樣判處違規,以後版主又亂
執行版務我怎麼敢發建議文?那可以建議相關版主可以把建議文砍掉,我好好發建議文溝
通不行非得要我直接發檢舉文檢舉違規受理?
文章代碼(AID): #1XerrRJj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XdwKDfr dahan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8096219.A.4ED.html
希望小組明察
以下附上相關證據
[證一、二] 溝通信-見信件內案件第4
[證三] 我被檢舉之建議文
[證四] 檢舉我的檢舉主文
[證五] 版主違規受理之他人申訴文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12-11 0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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