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5-01-30 19:16:50檢舉人 :luciffar
檢舉對象:gerund
看板名稱:HateP_Picket
訴求內容:板主失職怠惰 違反板規
檢舉事由:
組規
第 10 條
若板主有具體違反站規、群組規、本組組規之行為,得不經溝通程序進行檢舉。
其他檢舉案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檢舉者,
檢舉案不予受理。
板主超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檢舉。
板主未回應達72小時即上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檢舉案不予受理。
政檢 板規
2-6
6.案件處理狀態以標記表示狀態:
m > 結案 ; s > 受理/判決中;
! > 不受理/靜默待板主判決
4-1
1.申訴文需板主判決決定後168hr(7天)內提出申訴,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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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dYzvK-Y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dYrYpbe luciff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37219668.A.FA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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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8 m 3 1/19 TWTP2018 □ [檢舉] #1dYrYpbe luciffar 政檢四-4
→ TWTP2018: 該結案了吧.. 01/25 13:27
推 gerund: 違規 01/28 12:19
→ TWTP2018: 請結案吧! 01/29 15:17
→ TWTP2018: m 01/29 17:08
本案由檢舉人TWTP2018: m 之證詞可得知
gerund 已經超過24小時還沒m文
所以發言提醒gerund
具體何時才m文的 不得而之
申訴文有七天時間限制 此舉已經造成兩造雙方少了一天可以申訴
現在又正值過年 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每篇文章點進去看
養成良好習慣 最後一位判完直接標記文章結案
以免損害版友權益
請小組長對其進行板務指導
並依職權記給予處份
本案有直接證據可證明板主明顯違規
證據就來自 TWTP2018的推文
<→ TWTP2018: m 01/29 17:
08 >
所以沒有溝通信 逕行檢舉
由於本人目前被水桶
所以附件會委託最資深的freddy50301代為轉錄至小組
[檢舉] HateP_Picket 板主gerund違反板規
[附01] HateP_Picket 板主gerund違反板規 政檢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