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判決] hypermall板 gggping v.s a935438

作者: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則慢)   2015-03-06 12:26:03
※ [本文轉錄自 hypermall 看板 #1Kz8mX_Z ]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看板: hypermall
標題: Fw: [判決] hypermall板 gggping v.s a935438
時間: Tue Mar 3 00:13:20 2015
※ [本文轉錄自 L_ShoppingMa 看板 #1Kz8lziK ]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看板: L_ShoppingMa
標題: [判決] hypermall板 gggping v.s a935438
時間: Tue Mar 3 00:12:43 2015
申訴案由:2/28 gggping □ [申訴] 申訴hypermall板板主不當處份
申訴人:gggping
被申訴人:a935438
申訴訴求:取消警告判決,及公告道歉,並不得以此判決作為審核板主候選人資格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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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撤銷警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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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這是一個程序問題。
  申訴人 gggping 認定自己所發的文章關乎板務,因此符合板規 2-5 之發文條件,
  但板主 a935438 依板規內訂定之板主心證條款認定該文不屬板務文,
  這部分沒有問題,站方有賦予板主制定以及解釋板規的權力。
  但是,板主以該文不屬板務文為由,將其界定為一般文並進而以板規 2-3 警告之,
  這部分有程序瑕疵,因為板規內並無明訂板務文的範疇,
  是否符合板務文端看板主主觀認定之,既然如此,這就是板主與板友認知上的差異,
  當板主與板友之間有板規認知差異時,理應溝通並宣導,或是加強板規內容,
  以避免後續有更多使用者誤踩板規。
  板主 a935438 此次作法實在非常不妥,要對使用者施罰是OK的,
  問題是施罰的理由必須充分,而所謂的充分是指白紙黑字有寫出來,
  判罰的程度、判罰的內容可以由板主心證認定,
  但是施罰的「依據」、「立足點」怎麼可以用板主主觀認定為之?
  這就像你畫一個圈圈在地上,有人踩上去時你跳出來說那是地雷一樣,非常不妥。
  根據上述,裁定撤銷警告判決。
  另外,板主推舉權非可申訴項目(參閱#1CLXxDNX (SYSOP)),故不判決。
  本文涉及板規解釋,同步轉錄於看板。
作者: Horie (pret)   2014-03-03 02:16:00
板主沒救了。
作者: pockpock (喀!喀!喀!)   2014-03-03 06:13:00
有人想分一杯羹 那就要殺雞儆猴警告那些想分杯羹的下場2-3.發文應與大賣場有關,回文應與該主題有關(該串標題)gggping想選大賣場版主板主當然就跟大賣場版有關板主報名事務當然是板務文 結果寄錯信就被認定不是板務板主心證超好用 一下就能認定是鬧板跟大賣場無關並且板主報名事務不屬於板務文 屬於私信 板主心證好棒棒並且還能連消帶打gggping未在徵選期間內完成報名程序順便讓gggping審核不通過 所以沒人來選版主了真開心^.^站內信 你的參選文章 給「小弟我dennis87027」個人審核看了組務版發現gggping複製公告裡錯誤的id才沒完成報名gggping被代理板主公告給的錯誤id寄錯信 被警告卻是gggp
作者: a945438 (A9)   2014-03-03 08:47:00
作者: Santander (948794)   2014-03-03 10:11:00
還我香蕉被裹(叭叭)
作者: pt7441 (批踢)   2014-03-03 10:25:00
根本亂找理由
作者: a935438 (A9)   2014-03-03 12:10:00
全案詳細過程可至組務觀看 本文設定結案不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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