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E-appliance版版主bhh0026判決不當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4-28 21:12:49
※ 引述《bhh0026 (藍色貓咪)》之銘言:
: 本人在此向組務說明:
: 此次判決依據版規如下:
:
: 作者 bhh0026 (藍色貓咪) 看板 E-appliance
: 標題 [公告] 家電版版規2.0版
: 時間 Mon Jun 2 08:34:05 2014
: ───────────────────────────────────────
:
: 10.求售文、徵求文規範
:
: F. 30日內禁止刪文,禁止清空標題、內文或價錢
: 違者刪文、水桶30日並劣文處置
: 買賣相關文章建議雙方自行備份以保護自身權益
:
: 版規已明定10F為 30日內禁止刪文 以維買賣雙文權益,
: 且於發[求售]、[徵求]文時,
: 在發文格式底部亦加上以下字樣:
: ==============================================================================
:
: 發現發文內容錯誤 1﹒寫信給版主 2﹒請按大寫T改標題、大寫E改內文,
:
: 如果不作更動就放著以 版規6C 水桶○天(看項目缺少內容幾樣) 處置,
:
: 只要發[求售][徵求]在30天內刪文都是 版規10F 水桶30天 劣文1篇 請注意。
:
: ==============================================================================
:
: 然而該版友roy69800的發文且自刪文章如下:
:
: 作者 roy69800 (小降) 看板 E-appliance
: 標題 [求售] 富士電通 掛燙機 FT-R003
: 時間 Sun Apr 26 17:24:45 2015
: ───────────────────────────────────────
:
: http://miupix.cc/pm-GR5YUA
: http://miupix.cc/pm-ZT5LO6
: http://miupix.cc/pm-LY4NKH
:
:
: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5-04-28 21:19:00
板主的意思是你的標題寫求售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4-28 21:30:00
了解,假設標題寫求售,內文為空白,這樣也屬求售文嗎?這是我覺得有爭議的部分想弄清楚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5-04-28 22:55:00
標題既然是[求售],那麼文章分類規範自然就是[求售],而規範成[求售]就是要以求售格式來寫,這沒有什麼不清楚的.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4-28 23:00:00
那假如有人分類為[情報],內容為心得,是以分類錯誤處分對吧? 那麼為何對[求售]就選擇以較重的規定來處理呢?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5-04-28 23:01:00
發[求售][徵求]文時,早已在發文需知及發文格式中說明多次,為何連看都不看就要照自己個人想法來發文,示板規於無物呢?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4-28 23:02:00
版規確實存在這樣的模糊地帶,相信我舉的例子你能了解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5-04-28 23:03:00
不要用說詞來掩飾犯規的事實,情報心得發文也在版規中詳定格式了,發文不看版規,怎麼還有這麼多的說詞要來反駁?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4-28 23:04:00
我到覺得問題在於兩位版主解釋版規的方式與我有出入,而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5-04-28 23:04:00
若對版規有意見,請問您有在置底問題反應中提出嗎?為何都未提出就在發文遭處罰後來這裡提出非正確的說詞?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4-28 23:06:00
兩位對於買賣文非常感冒,所以皆不是情況的照最重方式處份*視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5-04-28 23:06:00
犯規是事實,連證據都已附上了,結果您還是著重於在個人意見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4-28 23:07:00
在指正我不看板規之前,請問版主在執法之前有詳細看過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5-04-28 23:07:00
發表上,照版規做處置前也善意提醒了,仍什麼都不作為,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4-28 23:08:00
執法準則? 連版主都沒沒去搞清楚各項規定,一般人會詳讀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5-04-28 23:08:00
現在仍然是不面對己犯規的事實來反省,還在檢討版規?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5-04-28 23:10:00
語氣問題?感覺問題?是版規先寫好還是您的文章先寫好?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4-28 23:11:00
對於分類錯誤部分你還是沒辦法清楚解釋 那麼我想我也不在爭論了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5-04-28 23:12:00
發標題為[求售]的文章卻說自己內容非求售,真矛盾!交通法規規定闖紅燈要受罰,就可以說因我不知法所以免罰?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4-28 23:14:00
馬有失蹄人有失手,不然分類錯誤這規定用來幹嘛的?我沒有說我不知道阿 這比喻極度不恰當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5-04-28 23:19:00
以[求售]分類發文時會自動跳出格式,格式中最後也說明,若發現內容錯誤可以做出更正,但是刪文就是版規10F,請問您的分類錯誤依據的是您格式刪除然後留下三張照片,之後再自行刪除嗎?為何我或B版主沒有接到您的來信呢?您沒有看版規也沒有照格式發文並自刪是事實,不是嗎?http://i.imgur.com/43C01BI.png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4-28 23:34:00
這解釋我能接受! 確實是我沒注意圖片中最後一行字那麼確實是我違反版規10F另外smart1988版主提到的處罰前先需發公告,請問在家電版置底文章的用意?*版置底文章追加公告的用意是?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5-04-28 23:46:00
如果你們雙方就此和解的話,那組務就不另行宣判,但這要申訴人roy69800同意才行。至於板主群違反站方規定一事,組務會另行公告處置。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4-28 23:58:00
我違反版規在先 我以了解此案確定錯誤在我但也建議版主能將http://i.imgur.com/43C01BI.png最下面那句話能加入版規 讓版規更完整另外對於Erance版主追加公告之行為 個人覺得在我違規之前的近期也有人違反版規被水桶 為何從我開始追加公告這部分針對性極強 讓我感到不舒服而且Erance版主已知我的處分會撤銷,何必再發這公告後過幾天還要刪除最後 謝謝smart1988版主協助進行協調! 感謝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5-04-29 00:21:00
板主Erance會追加公告是因為我這邊要求板主群必須按照站方規定提出公開告示,才會有該公告,我想他們並非針對你個人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4-29 10:55:00
家電版版主應主動取消我的處分 並取消我的退文 而不是消極被動處理 還是打算多桶一天算一天?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5-04-29 12:04:00
在求售徵求文底下有說明已行之多日,不可能為了某一個案再加到版規中,版規不論幾頁不看的人仍是不看,增加有何用意?若未經小組長說明,現今版主群管版方式亦參照他版、大版管理,便宜行事之處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因此才追加管理方式就是要抑止不守規矩的發文者,在之前的信件中早就說明已有寫在求售文格式下方,不用以大發慈悲的態度來講什麼接受罰,今天此案件也和身為版主群的我有關,但並非我的相關事件若要協調請找B版大,但是之後只要由我管版一律照規矩來,抱歉了.我的權利來自於版規的制定,來自於小組長、群組長、站長的規定,要處罰人也是在版規制定內,不是一句版規沒寫我就可以做出處罰的,請您發文要看清楚了.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4-29 13:41:00
我就認錯,何來大發慈悲之說? 真不知道你哪裡來的想法總之你知道我的處罰會撤銷,為何不主動處理協助撤銷?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5-04-30 17:36:00
認錯不就是接受處罰,何來撤銷之理?請勿再犯了.
作者: roy69800 (小降)   2015-05-01 01:39:00
http://miupix.cc/pm-2Z0FH2還是我誤解懲處無效化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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